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统计监审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了更好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以及《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市统计局2014年统监审工作计划》,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度统计监审工作计划。
一、统计监审的对象
1、镇区:五烈镇、台南镇、海丰镇、富安镇。
2、单位: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省中学、市渔业指导站、市渔政大队、市海事处、市车辆管理所、市卫生监督所、市人民医院。
3、部门: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
二、统计监审的内容
1、检查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是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情况。
2、检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通知精神,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3、检查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主要是部门、镇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统计人员的配备、机构的设置和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等情况;上报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及时性等情况。
4、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主要是重点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能源购进与消费以及库存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投资企业的本年完成投资额;劳动工资定报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数据,农业统计主要指标。
三、监审的组织实施及时间
2014年统计监审工作由法制科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专业人员共同实施。法制科做好程序监督和案件查处工作。
统计监审的时间:从2014年10月份开始,11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