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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生态花园、创业乐园、幸福家园”的目标,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劳动就业和培训工作
1.全力确保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贯彻落实新时期就业方针,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300人,城镇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00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430人),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2.政策引导创业带动就业。巩固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坚持“先培训、有创业、再放贷”的原则,确保创业培训“三率”达标(创业初期成功率、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培训后被雇佣率),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切实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全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3000万元以上,创业培训300人,成功创业22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660人以上。
3.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就业。一是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以残疾人、低保对象为重点,建立弱视群体就业责任制,清除“零就业”家庭。三是全年举办8场各类专场用工招聘会,其中各乡(镇)、街道各举办1场(城东乡除外);四是充分利用社区平台、信息栏、各类媒体及网络等为企业免费用工信息。
4.服务企业用工帮助就业。一是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状况调查,做到“两头清”(即企业用工缺工情况和劳动力资源状况清楚),为劳动就业和培训工作提供依据。二是继续推行应聘企业“招工专员”工作机制,社区(村)为辖区内缺工企业,推荐劳动力300人以上,鼓励企业“以工引工”。三是对辖区缺工50人以上企业,建立招工监控跟踪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四是开展诚信用工活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组织百家企业签约诚信用工承诺书,评选表彰十佳诚信用工企业和十佳优秀农民工。
5.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校企合作,依托辖区有关院校,建立企业与辖区院校定点培训机制,努力实现职业培训、职能鉴定、就业服务一体化;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820以上,职业技能鉴定2000人以上。
二、企业社保工作
1.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文件,继续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需缴纳的保险费争取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年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达13900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800人以上。
2.稳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认真做好企业参保登记和基金征收工作,提供企业参保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协同地税部门确保参保企业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全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7800人以上。
3.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扎实做好无力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专项补贴工作,确保各项待遇一人不少、一天不拖、一个不欠。
4.扎实做好“老工伤”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的复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工伤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5.认真做好参保人员政策性补缴工作。按照政策补缴规定,一次性告知所需补缴要件及程序说明,符合补缴规定的,及时办理有关补缴手序。
6.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试行推广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社保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重点抓好城乡居民续保扩面和缴费工作。全区适龄参保对象参保率在6月30日前达到90%以上,制度覆盖率达52%以上;确保16-59周岁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23000人以上,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1692人以上。
2.认真做好新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对尚未参保登记的适龄参保对象,认真进行摸底造册,积极动员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
3.认真做好缴费困难群体人员的确认工作。协同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时将上年度特殊群体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共同审核把关。
4.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核。按照村级初审、村级公示、乡镇审查、区级审核的办法,确保符合被征地社会保障政策,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能按时足额领取9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5.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信息规范管理,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完整、准确,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代办点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年度评选表彰10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代办点;抓好莘口、岩前城乡居民保险经办管理示范点达标建设;4个乡(镇)各抓好1个示范村达标建设。
四、医保工作
1.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城镇居民,中、小学在校生参保率达96%以上。
2.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将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作为扩面的重点。
3.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快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收入的6倍左右,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4.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对滞留在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尚未发放出去的“社会保障卡”,应想方设法于6月底前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五、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
将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作为扩面重点,确保完成市里下达1050万元的基金征收任务,支出控制在1200万元以内;逐步推行社保登记和年审制度。
六、失业保险工作
进一步扩大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范围,完善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七、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达到98%;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二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服务,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根据工资增长指导线,指导企业实行职工工资在合理区间内增长;四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积极配合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调整工作。
八、劳动监察与维权工作
1.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全年主动巡视检查企业覆盖面60%以上,每位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60户,通过书面审查网上申报平台,实现全年书面审查覆盖面达80%以上(不含个体工商户)。
2.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和劳动用工、企业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职介和各类欺诈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逃匿、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非法用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3.深入推进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监察网格举报投诉接待服务窗口,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力争结案率达96%以上。
4.加强对企业欠薪问题的综合治理。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资保证金缴存或担保手续,力争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覆盖面达90%以上,企业工资保证金担保覆盖面达100%。加强同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
5.开展网格内用人单位劳资纠纷预警预报和案前调解工作。及时排查网格内用人单位存在的劳资隐患。对发生的简易投诉举报案件,由乡镇(街道)基层中队负责调解,努力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
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努力推进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受理,按时结案,力争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建立调解仲裁案件统计电子台帐,做好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劳动保障队伍能力建设工作
1.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审核项目,认真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提升完善政务公开、服务窗口软硬件建设水平,加强劳动法制宣传工作,营造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2.开展“外塑形象,内增素质”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试行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员区、街道双重考评制,建立绩效考评档案,每季一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年度评选表彰技能标兵。
3.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共就业、劳动用工、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等信息化建设。按市里的统一部署,6月底前全面实现用社保卡替代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利用社保卡的银行账户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发放,以及失业保险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待遇的发放。
4.加强行风政风建设。把文明单位创建与星级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相结合,以“三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为抓手,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制定管理考评办法,实行目标管理,评选表彰十个示范社区。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口计生和项目竞赛、挂点村居、征地拆迁工作。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6.加强信息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认真实施新一届文明单位(行业)创建规划,抓好区劳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城乡保中心争创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7.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勤政廉政,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人社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