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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抓好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奋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主要目标。分解落实就业目标任务,健全责任制,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0万元,促进3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建立3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10级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力度,着力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政策落实,完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特殊扶持政策,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实施牧区无业青年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援助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对牧区无业青年的就业、创业服务,全面提升牧区无业青年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努力促进牧区无业青年就业创业。严格执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多渠道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网络招聘周等系列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落实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改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的就业环境,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加强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女大学生的就业援助。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聘工作,配合做好“一村一大”计划、“特岗教师”和“西部志愿者计划”招募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实施工作。
(四)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的意见》,努力帮助藏区2010级“9+3”学生愿意就业的有岗位,自主创业的有扶持。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落实零就业家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规定,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分类帮扶,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
(五)大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扶持措施,规范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帮助更多的创业者解决启动资金缺乏问题。
(六)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劳务品牌培训2000人,农民工在岗培训2000人,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500人,组织开展好省人社厅实施对我州藏区群众的职业培训行动,培训500人。
(七)建立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延伸就业服务专网,形成覆盖城乡的网络体系。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前台业务经办、信息系统自动处理、上报数据专项审核等工作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审核制度,实现全州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人员实名制管理,并可上网查询。充分运用就业信息监测成果,推动业务上网运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八)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茂县分场,并增挂“全州统一劳务用工信息市场”牌子,开展区域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工作。提出建立州级人力资源市场可行性报告并争取立项。启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四个上墙”、“四个不准”和“承诺双公开”制度,探索州直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建立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九)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2014年底全州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76万人、21万人、4.7万人、6.9万人、2.4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2万人。做好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
(十)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军人退役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适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用人单位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州级统筹政策和预算管理办法,促进州级统筹制度落实到位。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十一)积极推进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完善政策、稳定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扩大开展直接结算,认真贯彻《加强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启动实施付费总额控制。认真测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基础数据,总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调剂金州级统筹运行情况,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收统支州级统筹。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研究我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覆盖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
(十二)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失业动态监测,抓好失业预警试点工作。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失业保险。做好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十三)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继续以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作主线,以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州级统收统支平稳运行。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十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力推进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监管软件联网运用。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内部控制评价和社保基金的现场监督,强化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
(十五)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维护参保人员社保权益,促进扩面征缴。加强基层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经办管理规范化。推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全州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打好基础。
(十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遴选第十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十一批省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积极申报国家级高研班,举办1期林下食用菌生产和开发技术高级研修班。组织实施“藏区双百人才”培养工程。推动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继续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公需科目全员培训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的申报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高技人才培训,全年培训高级工50人,技师(高级技师)20人;
(十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信息化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发放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组织做好我州2014年各评审系列的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十九)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和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改进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评实施办法,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
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二十)做好引进和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引智工作对重点技术项目和支柱产业发展的带动和服务作用,组织实施好2012年度引智项目,做好2014年度引智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引智项目外国专家的服务工作。
五、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二十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做好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按照中央、省安排,切实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完善从基层一线人员考录工作。加强基层机关考录工作,研究解决基层机关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深入推进竞争上岗和公开遴选工作,提升竞争性选拔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大四大培训和对口培训力度,继续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新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
(二十二)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着力在考核的形式上和体系上进行探索,积极构建以公务员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年底考核为主要形式的“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研究公安、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续管理问题和提出政策建议。稳妥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深入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
(二十三)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制定出台《州表彰奖励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表彰奖励推荐评选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抓好公务员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奖励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分业分类实施,完善聘用合同管理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辞聘解聘程序。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实施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核准工作。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配合做好卫生、文化、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五)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确保2014年军转安置任务全面完成。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待遇政策。深入细致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全面兑现各项解困待遇政策。抓好区域协调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和思想教育机制建设,确保企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总体持续稳定。
七、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二十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扩大覆盖面。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抓好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全州企业工资指导线。
(二十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成果,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省统一安排,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配合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加强退休福利管理工作。
八、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二十八)做好农民工工作。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全州转移输出规模实现12万人,实现劳务净收入15.6亿元,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实现2197元。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管理,推进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组织开展州优秀农民工表彰工作,开展全省优秀农民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专项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举办州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参加省第五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大力发展服务业,继续与苏杭服务业企业签订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输出协议,积极拓展家庭服务业就业空间,培育农民工就业新增长点。编写并出版《藏羌回礼仪职业技能培训教材》、《藏式版画技能培训教材》、《州特色美食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二十九)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工会、企业组织参与,企业配合的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推动小微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社区)和乡镇。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继续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
(三十一)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工作。7月底前全州完成仲裁院建设任务,推进仲裁庭设置及工作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人员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推动各类企业、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实现组织标识、场所布置、服务方式的统一。年底前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0%以上,保证每个乡镇(街道)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至少有1名调解员。积极改善调解仲裁机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打造调解仲裁优质服务品牌,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社会公信力,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三十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日常执法维权和监管服务工作,全州主动检查用人单位不低于800户,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6%。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州、县劳动监察办案联动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州人民政府印发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意见》;切实抓好重大案件查处、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农民工工资支付、欠薪处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行政司法联动衔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制度,加强维权综合治理。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2014年底全州4个县实现“两网化”管理基础工作。
九、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三)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强调研统筹,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三十四)加强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各项活动,强化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
(三十五)推进规划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组织编制实施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完成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12年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组织编制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14年决算。按照建设“数字人社”的总体要求,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管理体制,全面完成2014年各项统计报表任务。搞好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深化统计分析和服务。加强统计数据会审、统计数据库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工作。加强项目预算的前期论证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十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抓好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做好2014年项目储备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绩效管理。抓好藏区发展建设项目、就业社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实施。
(三十七)做好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积极开展新闻活动。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州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举措、新成效。充分发挥州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决策质量。
(三十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数据大集中的目标,完善州本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对实时业务的处理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实现全州持卡人数达到29.15万,推进社保卡在持卡缴费和领取待遇方面的应用,积极推动异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试点。继续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信息系统应用,积极开展基金监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领域信息化应用建设。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完善门户网站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进全州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建设任务。积极配合推进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工作,推动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落实。
(三十九)做好信访维稳综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全员信访、全程维稳的理念,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继续做好从政策层面协调化解涉众型信访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网上信访办理,坚持开展领导定期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推动“事要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做好敏感节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守“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可控”的工作底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十)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及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藏羌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作。按照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班子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挂帮包”工作,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十一)做好机关人事工作。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加大制度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十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全州人社系统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努力扩大培训覆盖面。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实现政治理论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和文化素养、技能训练的相互补充。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有效利用脱产培训、在职自学、自主选学、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十三)加强和改进系统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改进会风文风,改进调研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系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任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