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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现提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突出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机制,落实任务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编制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明确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等内容,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的制定,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于2014年6月底之前报送县法制机构。
2.加强目标责任考评,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会同县政府督查机构、县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方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经县政府审定后,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贯彻落实相关制度
3.设立政府法律顾问机构。按照省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法发〔2014〕12号)文件要求,设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与法制机构合署办公,配置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设立法律顾问室,配置1至2名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负责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报告相关情况。
4.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2014年12月30日前,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0日前向同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县政府各工作部门2014年12月10日前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推进情况,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5.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学法制度,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起草拟定《201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报请县政府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2013年党政联席会议学法计划》;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2014年部门局务会议学法计划》。
6.创新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县政府法制机构在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培训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典型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7.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不审不议”原则,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8.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审不发”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自觉理顺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审议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通报机制。
9.加强重大行政经济合同的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审不签”原则,县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规范合同的制定、审核协议文本、参加会议谈判、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合同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提出修改、删除等建议,对权利义务不清的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完善重大行政经济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0.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以申领、换发2014版省行政执法证为契机,以“行政执法人员面对国旗宣誓颁证”等活动,深入贯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11.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县政府法制机构会同监察机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经县政府审定后,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1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法制机构、县政务中心、县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单位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国务院、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并将梳理出来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及时予以公告。
13.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依托信息交换平台,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议程,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升争议化解能力
14.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县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县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普法部门、新闻媒体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工作,不断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选择法定渠道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16.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参加应诉,严格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17.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要作用,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的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乡镇、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三)强化监督,明确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存在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