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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法制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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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法制工作要点

为提高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审计署《关于2014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审计机关普法工作要点》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现提出2014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要点

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一)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审计机关要抓住今年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契机,以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的审计职能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全方位扩大审计成果、多途径抓好成果利用为重点,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多出审计“精品”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并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逐级落实创新举措,强化审计质量责任,促进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的层级控制。从计划编制、方案制定、现场实施、报告编审、处理处罚、成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着手,切实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的逐级责任落实。

1.切实抓好审计组长(主审)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审计现场操作质量的管理,落实组长(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的现场审核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方案或组织实施不当、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等操作过程应予解决的问题,打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基础。

2.认真落实业务部门的复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复核制度,切实避免部门复核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要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骨干作为兼职复核人员,并力求相对稳定;二是探索建立远程电子复核平台,促进审计实施与报告编审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三是细化审计复核意见书,抓好审计组采纳复核意见情况的检查;四是将部门复核情况纳入项目审理内容进行核查;五是审计人员较少的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行部门交叉复核办法,防止部门复核的缺失。

3.进一步强化审计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理机构职责,建立适应地方特点的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审理流程,细化审理意见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果。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审理信息数据库,搭建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重大项目的跟踪审理。注重审理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日常审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县级审计机关可通过设立专职人员审理或集体审理等多种方式,解决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与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

4.健全完善审计结果审定机制。结合各级审计机关工作实际,规范审计质量把关流程,完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的审定工作机制,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执行力。

(三)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强化审计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基层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全省审计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业务指导、项目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业务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相互结合,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将工作绩效考核融入平时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今年,省厅将继续对三分之一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各市(州)审计局应积极安排好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工作。

(四)抓好优秀审计项目的打造与评选工作。要在制定项目计划、整合审计资源、严格组织实施、扩大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运用效果等多方面着力,认真打造审计“精品”项目。要按照优秀项目评选的具体要求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法发〔2012〕118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年度优秀项目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评优质量,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档次,带动全省审计项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总结审计机关成立30年的工作经验为契机,对过去制定的机关运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今年应着重抓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立法工作。坚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广泛调研,加大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做好省政府审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的各项工作,促使条例尽早出台,为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做好其他部门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协调、办理工作。

(七)加强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处理、依法移送意识,健全审计执法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财税、国资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在提高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质量的基础上,完善审计移送处理相关制度,提高审计移送处理工作成效,扩大审计监督效果。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办发〔2014〕14号)的要求,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省审计法规库”,进一步提高法规库的实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巩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审计法规制度的提案、议案。切实做好被审计对象提出的申诉和提请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防范审计风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法制队伍建设

(九)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围绕省厅“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年度普法学习目录(见附件),抓好审计人员的普法学习。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及时充实普法内容,加大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财经审计法规培训作为审计人员轮训与在职培训的重点,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参与性,增强审计人员崇尚法律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素质,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根据《审计署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审办法发〔2014〕49号)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被审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审计法规宣传教育,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增进全社会对审计监督的了解,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营造更好环境。

(十)加强审计法制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审计法制、审计审理工作机构,充实有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奠定强化审计法制工作的基础。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审计法制队伍建设的着力点、支撑点,大力弘扬严谨细致精神,增强职业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履职效能。进一步加大法制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法律运用水平,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审计法制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