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区委职业安危全年工作要点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按照市局有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2012全区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明确责任、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以宣传贯彻新《职业病防治法》和专项治理为主线,以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目标考核和企业承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
2012年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修订案),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年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总数不少于150家。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遏制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以对劳动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本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监管范围,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着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宣传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积极为《河北安全生产》杂志等系统内刊物提供稿件,大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守法意识,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技能,在全社会营造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参观考察学习活动,学习借鉴推广成熟的管理经验,做到“有人管,会监管,管得好”,并督促企业做好对劳动者岗前和岗中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以进一步提高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素质,使其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防护技能,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防治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加大对木制家具、建材、冶金、轻工等行业的专项治理以及“回头看”工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个到位”目标,即:(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到位;(2)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评价到位;(3)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设施到位;(4)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毒物职工教育培训到位;(5)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6)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使用到位;(7)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危害因素公示到位;(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审核到位;(9)各项职业健康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台帐资料建立到位;(10)职业中毒应急救援措施到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整治工作实施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实现“治理一家,带动一批,规范一行”的整治效果,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努力推动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申报工作力度,凡是涉及《职业病目录》、《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总局27号令)和落实工作精细化的要求,将申报工作与日常工作、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检测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推动申报工作的全面落实。年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总数不少于150家,对于第二次申报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力求所有申报企业的数据科学、准确。
(五)严格源头控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验收工作。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程序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中的法定职责。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控制”。对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年内,按照市局要求在冶金、化工、医药、非煤矿山、电力、建材、橡胶、蓄电池、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制革、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及各地重点治理行业或领域新开工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全市“首季集中执法”、“暑期汛期专项执法”和“会战六十天,喜迎十八大”等集中执法行动的总体部署,围绕职业健康行政许可、专项治理、检测评价、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健康监护等中心工作,制定执法计划,规范执法程序,严查违法行为,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执法监察工作。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检测评价工作开展,年内,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要达到60%以上。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评价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各镇街、各企业要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急救援物资,建立、沟通应急救援渠道,提高应对突发职业危病害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实施职业健康“黑名单”制度。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职业健康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阻挠执法、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执行监察指令以及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列入职业健康“黑名单”,一年内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
(九)完善职业健康目标考核体系。根据职业健康职能和工作重点,职业健康工作将列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具体包括:监管机构、人员、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监管监察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
(十)严格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责任追究。对违反相关规定,给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要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构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问题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坚持原则,严格查处。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要遵循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程序要严、调查要细、取证要全、定性要准、方法要活、处理要稳”的方针,依法调查取证,严格秉公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