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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幸福工程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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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幸福工程工作计划

2015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委第七次藏区工作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群众工作幸福工程的具体要求,将幸福工程与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深入地推进民政系统幸福工程活动,现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

2015年1月,全县月均保障城市低保1675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271人,其余保障人员1404人)、农村困难群众11905人、农村“五保”对象479人、孤儿36人,城乡低保金要全面实现金融机构,发放率要达到100%。2015年,资助1675人城市低保(含271人城市“三无”人员)、11905人农村低保、479人农村“五保”对象、36人孤儿参保参合,共支出参保参合金126.855万元。完善全县低收入群体收入核定办法,到2015年年底,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三无”、五保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将全县符合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畴并实行“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200元和90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2015年,城市“三无”人员月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五保”户月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350元。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五保户等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区别实施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

二、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省、州、县专项资金投入到城市“三无”供养、孤儿养育和发展福利事业方面,让我县孤老残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得到提升。

目前,现有城乡敬老院11所,其中茹龙镇中心敬老院1所并已纳入事业单位登记,有床位195个,有敬老院工作人员5人,敬老院床位使用率为68.72%;集中供养134人,集中供养率27.97%,继续实施敬老院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活动和学雷锋活动,抓好敬老院内部管理、人员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为召开全州敬老院管理工作现场会议作好准备。抓紧抓实老龄日常工作、养老监测、老干部慰问等工作,开展好重阳节座谈、慰问活动。计划新建拉日马镇中心敬老院1所;做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沙堆乡通科村农村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的后续设施配备工作;计划新建吾西新区社区服务中心1个。完成养老服务体系重大课题研究,将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县“十三五”规划,力争争取1个养老项目,力争出台80周岁老年人优待政策并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三、其他工作

2015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帮扶力度,特别要加大困难寺庙僧尼帮扶力度和同心同向摸底调查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在做好城乡低保对象救助工作的同时,将定期资金救助与政策救助相结合,鼓励困难对象积极改善生活条件,彻底解决其实际问题。不断加大工作汇报、衔接力度,推进城乡低保清查工作进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召开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并举办培训班,夯实民政基础工作,竭力为我县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困难群众争取新增指标。同时,抓好民政工作与群众工作政策(要求)对接工作,认真研判民政新政策和群众工作的新要求,加大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给予城乡困难群众最大的帮助。健全实施“幸福工程”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微笑对群众、轻声作解释、细致办实事、竭力维民利”的服务型民政机关,力促全县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力推“幸福工程”再跨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