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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区民政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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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区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2013年民政工作要点》,贯彻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13年全区民政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围绕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落实城市低保政策。学习贯彻《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7月份开始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10元。做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和节日补助发放工作。

2.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区、街道两级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低保对象信息街道、村(社区)长期公示制度。

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取消病种限制和救助起付线,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

4.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筹措。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标准建立区临时救助基金。

5.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街道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二、围绕抓好养老服务,加快建立适度普惠福利制度

1.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步伐。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老年公寓招商引资步伐,积极扶持社会养老机构发展,力争新增床位不少于580张,全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0张。

2.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全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不少于6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1家和城市小型托老所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90%的城市社区。

3.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比例确定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为主城区75岁以上空巢独居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提供补贴,全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达到15%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

4.拓展适度普惠福利范围。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实现自然增长。建立老年优待证办理和尊老金管理信息化系统。7月1日起主城区免除不享受丧葬补贴人员每人不低于1200元的基本丧葬费。

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力争成立慈善分会,积极开展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

三、围绕增强自治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1.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组织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民参与率和一次选举成功率分别达到93%和98%以上。依法完成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高直接选举比例。

2.深化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建设和谐社区6个,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0个,全区和谐社区达标率达到75%,“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大龙湖、子房办事处社区合并。

3.建立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建立社区服务需求与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对接机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按照文件规定,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及社区工作经费。大力开展评优和品牌创建活动。

四、围绕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1.深化双拥创建。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力争五连冠。

2.落实优抚政策。规范残疾军人等级评定和病退军人病情鉴定工作。重点优抚对象个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高于30%。调整残疾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费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3.做好优抚对象精神抚慰。落实市加强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的意见。

4.构建维稳长效机制。与各街道办事处签定涉军维稳责任书,建立考核机制,完善工作预案,确保涉军群体不发生进京赴省集访、非正常上访。

5.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达85%以上,取得“双证”后三个月内就业率达到95%以上。自谋职业城镇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标准发放。

五、围绕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加快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1.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时建立党组织,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

2.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基层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实现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3.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分类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开展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设计、申投、实施、监管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社会组织运行情况执法监察。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4.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试验。建立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不少于1个,争创1个省级示范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

六、围绕加强专项事务管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惠民殡葬、生态殡葬,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鲜花葬等环保新型殡葬模式。

2.加强救助管理。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活动。

3.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全面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健全界线管理和问题处理机制,完成界线联合检查任务。

4.实现免费婚姻登记。

七、围绕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民政系统自身建设

1.抓好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要求,街道民政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10月底前,全区所有街道全部将基层民政工作机构规范设置到位,配齐配强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和民政协理员,并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区委改进作风十项规定。加强干部学习,切实依法行政,确保民政各项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深入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活动,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提升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配合省市建设民政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加快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面向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