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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推进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根据市纪委《关于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机构(7月5日—6日)。
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层层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宣传发动(7月9日—7月13日)。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这项工作。转发市纪委《关于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层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进一步增强工作计划性和有效性。
(三)组织实施(7月16日—20日)。一是全面排查风险点、制定工作流程和防控措施。各单位(科室)在去年查找出风险点的基础上,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确保风险点查准查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岗位,原则上确定为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其他岗位为廉政风险一般岗位。二要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逐项明晰工作依据,制定工作流程,让权力运行有依据、有程序。三是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积极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活动,每季开展一次作风效能明查暗访,认真执行“三礼”上缴、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廉评廉等制度,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内部公开制度。
(四)审核确认(7月23日—25日)。各单位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表格附后)报局监察室,汇总后由局党委审核确认;一般岗位风险点报各单位纪委(纪检机构)审核确认。7月底前,由局监察室负责把廉政风险重点岗位相关信息输入全市党政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包括:风险点、工作流程、防控措施、风险预警、六项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
(五)下文公示(7月底前)。各单位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要通过文件、公开栏、办公网、编印工作手册等载体和方式,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干部工作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监督检查(全年)。7月底前局纪委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和六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第一轮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贯穿全年,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个例风险问题,及时在局系统内进行温馨提示,防止类似风险再次发生。被预警对象都要制定整改措施,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解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