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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就业镇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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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就业镇创建工作计划

为有序推进我镇充分就业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充分就业镇”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充分就业县(市)区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充分就业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做好组织宣传,打好创建工作基础。(5月底前)

(一)健全相应组织,完善工作方案。我镇根据余政发精神,建立以镇长为组长、工业和农业镇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实施方案,并把创建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居委)的考核机制。各村(居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劳动保障中心要组织各村(社区)创建工作人员开展创建业务培训,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创建充分就业镇有关的政策规定,讲解充分就业镇创建工作基本台账制作及电子台账录入等。

(三)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创建氛围。为顺利推进创建工作,劳动保障中心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并通过电视、网络、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第二阶段: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工作。(6月至10月底)

(一)调查摸底。劳动保障中心要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村(社区)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建立“四簿”、“六册”登记台账,制订创建工作方案,为开展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立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具体做到:“五清、四送、三上墙”,并对失业人员实行“贴近服务、跟踪管理”。“五清”是指对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清、个人特长清、家庭状况清、择业愿望清、就业动态清;“四送”是指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培训;“三上墙”则是指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服务项目上墙。

(三)平台建设。我镇劳动保障中心按照文件规定做到“六个到位”。

1、机构到位。劳动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享受乡镇中层正职待遇,村(居委)成立劳动保障服务站。

2、人员到位。劳动保障中心配备工作人员8名;每个村(居委)至少配备1名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劳动保障协理员经过业务培训、鉴定考试,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3、经费到位。劳动保障中心所需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村(居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按现有村(居委)工作人员相同渠道列支。

4、场地到位。镇劳动保障中心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实行窗口服务,配有电话、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跟踪走访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等,并予以公布。

6、工作到位。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供求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失业人员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四)健全台账。镇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根据市充分就业县市区评价表内容,在做好本级各项台账的基础上督促知道所属村(居委)分类建立各项基础台账、电子台账,并把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计算机数据库,对各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五)开展活动。

1、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各村(居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四送”活动。即:一送政策。在接待失业人员及登门走访时,传达就业再就业政策,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平时利用村(居委)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载体张贴促进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对特困家庭和援助对象,实行上门服务,跟踪帮扶。二送信息。镇劳动保障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广泛采集招聘、培训、用工信息,并通过村(居委)墙报、宣传栏、广播、电话等形式,及时提供给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失业人员。三送岗位。镇劳动保障中心要主动服务,通过走访企业实现村企对接,想方设法收集用工信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积极开发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公益性岗位,并根据失业人员自身条件和就业愿望进行合理匹配,实现就业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到出现一户、发现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四送培训。为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竞争力,乡镇免费为各类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用工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一批适合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培训项目,特别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增劳动力素质培训、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愿望人员的创业培训。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型、创业型”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技能培训,使培训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努力提高参训人员就业率。

2、组织参加“实现就业你我他”正文活动。发动辖区内各类人员,参加“就业你我他”征文活动,发觉身边在就业再就业道路上取得成功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热情。征文由乡镇汇总后交市创建办评审。

3、参加“创充分就业、建和谐”知识竞赛活动。劳动保障中心相关人员参与。

三、第三阶段:开展自我评估,迎接创建验收。(11月至12月底)

(一)汇总相关材料,做好申报准备。劳动保障中心和各村(居委)在11月底之前,要写好创建总结,完善各类台账、卡表、册等硬件和软件资料,重点装订好纸质台账,要求外表整洁内容齐全。

(二)进行自我评估,逐级实施考评。劳动保障中心和各村(居委)要根据全面实施阶段工作情况,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组织自评。自评要实事求是,不掩盖问题。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居委)要抓紧时间,制订措施,做好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工作。自评认为符合标准后,将自评结果公示一周,在公示确无异议的情况下,劳动保障中心填写《市充分就业乡镇(街道)申报表》,报请市创建办考评。村(居委)填写《市充分就业社区、村申报表》,报请劳动保障中心考评,市创建办按比例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要对照充分就业镇创建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如期实现,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要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真正使此项活动起到对就业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正确处理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握好创建活动与具体工作的结合,既要抓好创建活动,又要做好日常工作,使各项具体工作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中,做到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创建活动使村(居委)就业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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