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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建筑强市行动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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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建筑强市行动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步伐,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强市创建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建筑强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十二五”期间建筑业企业转型跨越三年行动计划,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走出去”发展为突破点,以培育“建筑强市”为目标,更加注重科技进步,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利税、省外业务年均增长15%-20%。到2015年末,全市建筑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实现总产值40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450亿元,创利税总额20亿元以上;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年施工总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1家,20亿元以上企业7家,晋升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1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15家,力争完成境内外上市企业1家;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市外施工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培育年施工总产值超过50亿元省外区域市场1个以上,超5亿元省外区域市场8个,国际市场业务实现新突破;建筑业科技创新水平得到提升,创国家级工法5项、省级工法10项,建立省级研发中心2个;行业人才结构更趋合理,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达到500人以上,岗位培训达到1万人次以上;工程质量普遍提升,质量通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实现全市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建筑强市”新跨越,一方面必须坚持建筑业发展主线不动摇,形成大产业,培育大企业,占领大市场,承建大工程,确定大目标,另一方面必须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投资融资能力强、集聚人才能力强、施工技术能力强、经营管理能力强、市场竞争能力强。

(一)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坚持“一业为主、多元经营”模式,重点发展建筑幕墙、钢结构、智能一体化、城市轨道交通、园林古建、水利、电力等专业,在夯实主业基础上,鼓励企业多元化经营,延伸相关产业链,进一步向房地产、建材、化工制造等产业拓展。鼓励大企业利用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实行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实现集团化经营,重点骨干企业利用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积极探索承包新模式。引导中小建筑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的专业型建筑业企业。通过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调整建筑企业结构。强化大企业、大集团的主体意识,培育组建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人才集聚、管理一流的大企业和集团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合作等方式,与科、工、贸、金融、院校进行联合重组,实现跨行业、跨地区发展。建立完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形成以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多元经营为主的母体公司,与以项目承包、施工为主的专业协作子公司相结合的紧密型集团公司,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鼓励企业开发引进和消化吸收更多的建筑高科技、新技术,增强企业设计能力、独创能力和现代施工技术能力。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对现有各级各类管理人员、专业人才、技术工人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使企业由经验型向知识型、管理型转变。

(三)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地区推介、企业互荐、资本运作等方式,积极开拓外埠市场。依托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或设立区域性的专门办事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市场建立区域间协作关系,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提升我市建筑业在市外、省外的知名度。大力引导企业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项目进行深度开发,实现区域市场规模化。进一步巩固安徽、山东、江苏等传统市场,抢占中西部地区市场份额,重点开拓四川、重庆、湖南、湖北、辽宁、江西、广西等新兴市场。同时加快探索开拓国际市场试点工作,为国际承包、合作、劳务输出积累经验。

(四)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发展理念,以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理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和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现场见证取样制度、分户验收制度和竣工备案制度,突出监管重点,实行差别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强化工程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深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五)加大建筑科技创新力度。积极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深入开展技术合作交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积极鼓励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建立人才储备库,完善人才共享机制。深入推广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应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严禁使用淘汰产品。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升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机械化施工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保障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健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努力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深化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信用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弘扬文明风尚,提高企业软实力。进一步完善防范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2012年5月-2012年9月)。通过座谈、走访、调研,掌握我市建筑行业企业发展基本现状;通过学习考察,全面了解创建“建筑强市”的目标、要求和途径,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召开建筑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广泛发动(2012年7月-2012年12月)。一是会议推动。组织召开全市“建筑强市”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分层推动,确定重点镇(街道)、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三是媒体推动,在《今日》、广电台开辟“建筑强市”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创建“建筑强市”的重要意义,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1月-2014年12月)。

1.加大扶持,政策推动。建筑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建筑业扶持激励政策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政策措施。

2.优化服务,帮扶拉动。有关部门、镇(街道)、行业协会围绕工作重点,对完成建筑强市目标分解任务存在困难的企业,进行分层次指导,积极予以一企一策帮扶。

3.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对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先进示范企业、先进部门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以评促推、以评促建。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2015年1月-2015年6月)。对照建筑强市各项评价指标,查漏补缺,巩固提高,达到建筑强市建设标准。

第五阶段:申报考核(2015年7月-2015年12月)。根据省建筑强市评审管理办法,认真分析总结,全力做好申报工作,迎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建筑强市”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开展建筑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协调、研究、联络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施工企业要落实信息员,及时收集、编写和报送信息,充分发挥信息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建筑强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建设建筑强市工作。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围绕“建筑强市”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各企业要明确职责,充分了解自身在创建“建筑强市”工作中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建筑强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