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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高效实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省、州、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以州市地和县文化场馆为骨干,乡镇(村)综合文化站(室)为基础”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大剧院等即将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要尽快完善运营机制,早日投入使用。
实施省图书馆(二期)、省文化馆、省美术馆、州市地图书馆、文化(博物)馆建设;34个乡镇文化站建设;21个藏区县级新华书店网点建设;省、州、市、地剧团、剧场建设。
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牧)家书屋、东风、文化进村入户、进社区等重点项目;配备全省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设施;藏区33个县新华书店配备流动售书车。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响”、“村村通”;建设高清电视及藏汉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广播电视传输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30座影院;推进县级广播电视台示范台建设;完成直播卫星、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覆盖。
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县级体育馆24个;全民健身中心6个;州级体育场3个;赛马场等民族体育场馆9个;射箭场2个;在州市地30%的社区建设健身步道。
实施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开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全面推动省级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完成灾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重建任务。
(二)文化惠民推进
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的文化实惠,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实现全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免费开放;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大力推进农牧区电影放映,让电影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部队;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牧区演出;开展10个文化旅游景点“小舞台”演出;每年译制和推广5部民族语动漫产品。
鼓励农牧区、社区、企业、学校、部队等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广场等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农牧民自办文化。扶持全省620余个农村歌舞队、业余剧团、曲艺队、皮影社、2000余户文化中心户、66个文化大院、260余支农牧区电影放映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社区配备文化设施、设备,保障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条件;扶持文化节、花儿会等各类文化节庆活动,提升群众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举办文艺调演、汇演、展演等评比表彰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三)特色文化产业培育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演艺、娱乐、出版发行、印刷、工艺美术、影视制作、广告、电影发行放映、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产品等新兴文化产业。
充分利用历史、民族和宗教文化资源,以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为依托,着力发展民族工艺美术、歌舞演艺、出版印刷、音像制品、艺术培训和文化旅游等特色文化产业。
通过文化体制改革,组建省演艺集团、报业传媒集团、昆仑传媒集团、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电影发展公司、省广电信息网络股份公司、省青新(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省体育发展总公司、省体育赛事公司。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不断成长,健康发展;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一批民营文化企业,使年收入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个。
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科技、信息、物流等产业的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文化园区建设
以文化园区建设承载文化产业发展,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推进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海湖新区影视旅游文化产业聚集区、生物园区博物馆群建设。建设市文化生态公园、地区河湟文化走廊、州藏文化创意产业园、州“中国原子城”红色旅游基地和民族音乐城、州昆仑文化园、州格萨尔文化展示园、州康巴文化风情园。
重点实施省民文图书批发配送中心、昆仑文化创意产业园、藏文化博物院二期建设、昆仑玉文化博物馆、现代工艺礼品生产基地、塔尔寺文化旅游景区提升、湟源丹噶尔文化创意城、格尔木昆仑玉文化展示中心、格尔木昆仑神话创意园、德都蒙古族文化展示中心、吐谷浑吐蕃博物馆群建设、天峻西王母神话系列展示园、门源百里花海文化生态体验基地、祁连宝玉石研发基地、海晏王洛宾音乐体验基地、刚察民族工艺品研发基地、贵德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基地、贵南藏绣艺博园、互助土族民俗文化展示中心、民和桃花源文化休闲度假区、化隆群科文化娱乐中心、循化撒拉族文化产品生产基地等22个建设项目。
建设、完善多巴国家高原训练基地、尖扎国家水上训练基地、玉珠峰国家登山训练基地、岗什卡登山滑雪基地和柴达木徒步营地等25个基地、营地。
(五)文化市场建设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省范围内合理流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引导机制和运行机制。扩大招商引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形成自主研发、联合开发、链条运营的新格局,利用现代营销渠道延伸价值链条,扩大传播影响,实现市场效益。
重点发展网络、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等产品市场;发展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建设以市为中心、州县乡村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以项目为载体聚集要素资源,建立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机制;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
加快培育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扩大文化消费;大力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推动政府购买基本服务与个人文化消费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推进文化立法和依法治理,建立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配备47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车等设施、设备,加强综合执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六)特色文化品牌打造
充分发挥文化的教育、引领、服务作用,积极打造文化精品,推进特色文化品牌建设。
扩大“环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湖国际诗歌节”、“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品牌的影响力。
打造1台特色精品剧目、2台文化旅游演艺剧目、6台新创精品剧目,提升加工10台优秀保留剧目,争创全国“五个一”奖、文华奖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
重视舞台作品和动漫作品的衍生品研发,扶持以藏羚羊、牦牛等特有资源为素材的原创动漫题材创作。
完成2—3部重点影视剧摄制和发行,制作完成3部重点纪录片,精心打造重点频道、频率、栏(节)目;每年出版2本以上美术、工艺美术、名家名作精品。
(七)文化开放交流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提升对外开放的影响力。
构建对外文化交流机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对外交流项目和各类国内国际会展活动;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
实施文化走出去,加强影视作品、文艺演出、图书、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物的对外展览展示;开展民间艺人间文化技能技艺交流;发展文化版权贸易。
邀请中外名剧、名作、名人开展文化交流;实现藏汉语卫视在全国的落地覆盖;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
鼓励外资企业在青进行文化科技研发,发展服务外包;开展版权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八)文化人才培养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
省政府建立文化发展顾问制度。聘请国内外著名艺术家、优秀文化企业家及曾担任过国家文化行业的部级领导等担任顾问。
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不断推出文化领军人物。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重点推出一批文化名家、民族文化代表人物、领军人物、文化产业经纪人、文化遗产传承人。
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多渠道吸引优秀文化人才。
建立“省文化杰出贡献奖”省级荣誉制度,表彰奖励成就卓著的文化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