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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期间的各项成就
改革开放和“五”以来,国土资源事业的各项成就,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22494公顷,全县通过积极实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加大保护措施和力度,到“五”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2494公顷,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国土资源二次调查及评价和勘查成效显著,基本摸清了土地资源家底,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取得巨大成就,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的用地需要。国土资源管理得到加强,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发挥了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土地市场已经形成,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日益活跃;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全民资源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国土资源紧缺的状况将长期存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十几年来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增加较快,全县耕地总面积已从1996年的27353公顷下降到2009年的25057公顷,耕地年均减少164公顷,当未来一个时期,是县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对土地利用的转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和粗放型经济增长的惯性影响,未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任务艰巨;二是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对土地的用养不当,工业“三废”排放,致使土壤肥力下降,部分农化物质残留在土壤中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三是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地区差异较大,北部地区经济比较发达,但资源耗竭过速,南部调查评价工作程度低,严重制约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四是国土资源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类自然资源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尚在建立初期。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认真解决。
本纲要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规划,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主要阐述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所提出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和结构调整重点,是对市场主体的指导性意见,政府将运用经济政策加以引导。本纲要在国土资源调查、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国土整治、城乡统筹发展、新民居建设等领域提出的任务,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
第二章“十二五”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国土资源事业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推进科技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立足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由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应优先利用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立足解决农民民生问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坚持做到耕地占补数量平衡和质量提高,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持续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实现“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为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作为主题。节约、合理利用资源,把节约放在首位,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适应供求变化,体现市场竞争原则。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土地等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机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永续利用。
2、坚持可持续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护与建设并重,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不合理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3、坚持把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作为动力。解决资源问题的关键在于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及综合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等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强新理论、新方法和新规律等基础研究。加强资源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社会信息共享。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水平的公开、公正、透明运行。适时调整和制定资源政策,完善市场机制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高科技人才培养,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4、坚持把保障资源安全作为出发点。对耕地实行强制性保护。抓紧解决好与国土资源有关的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
5、坚持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落实调控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发挥和加大市场在土地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落实国家宏观调控任务。
二、国土资源事业的主要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事业的主要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保持全县耕地数量的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基本满足经济增长对土地的需求,国土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和优化;国土综合整治取得成效,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初步建立国土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二)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农用地质量、结构和布局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到2015年,全县耕地面积保持在23797.9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751公顷。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
(三)国土综合整治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围绕耕地保护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废弃工矿复垦,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科学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合理规划完成综合整治后的土地用途,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土地整理全面展开,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基本得到控制,综合治理和利用得到加强。
(四)国土资源信息化与科技创新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建立现代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加快资源利用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科学技术水平。把国土资源信息化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调查评价信息化和信息服务社会化,实现国土资源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五)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与市场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转变资源管理方式,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到2015年,实现土地管理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国土资源要素市场逐步完善,鼓励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第三章国土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变化、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扩展的土地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和年度监测公报制度,更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图件和数据库。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和重点建制镇地籍调查。全面开展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的应用。
第四章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土地整理与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一、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强化农用地转用及其他土地利用项目的规划审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通过预审、未取得计划指标和突破计划的项目不予报批。
二、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新机制
建立土地供应对土地需求的引导制约机制,合理分配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促进利用存量土地。在农用地转用审批中,严格审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积极探索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层层建立耕地保护的领导目标责任制,实行保护耕地与利益奖惩挂钩的政策;建立耕地保护的预报预警制度,形成约束管地用地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到2015年全县耕地面积不低于23797.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9751公顷。
三、强化重点区域的耕地保护
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柳林屯乡、南高乡、西营乡等粮棉油生产基地的耕地保护。进一步提高耕地总体质量,稳定耕地生产能力,保障人口高峰期粮食供求基本平衡。进一步提高耕地总体质量,耕地生产能力稳步增长。
四、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保障国家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国家重点支持的农林水利建设、交通通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电网改造、国家直属粮库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生态建设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一般性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逐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体系,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至“十二五”期末,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1818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153公顷。
五、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推进城镇化
积极根据市“1+4”发展规划格局,落实好县新城的建设。全面规划,分期建设,推动和加快旧城改造。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土地,逐步改变大量城镇土地低效利用状况和县城部分中心土地开发不合理的用地格局。加强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占用耕地。
六、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深入贯彻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意见》冀国土资法发[]7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解决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问题。为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提供用地保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空间布局。强化中心村的规划建设,进农村新民居集中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做好旧村复垦工作,优化村庄环境,完善水、电、路、通讯等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七、积极盘活国有企业用地
充分发挥企业土地资产优势,使国有企业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逐步实现国有企业结构和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的双重优化。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建设用地,促进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和安置工。
八、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根据工业区、城镇密集区、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不同的土地需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的引导和监督管理,形成合理有序的农用地调整利用机制,防止毁坏耕地。
九、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实行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与用地指标控制制度,发挥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约束作用。制定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配套规章,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体系,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积极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五章国土综合整治
“十二五”期间,启动国家级和省市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搞好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防止土地退化。开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建立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背景数据库和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的服务体系,构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土地利用模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土地质量下降的趋势。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土地污染。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十二五”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70公顷。
鼓励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并与新民居、小城镇建设、农田基本建设等相结合,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加大各类工矿废弃地的整治、复垦力度,关停取缔非法砖窑、沙坑,积极推进落实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进行。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及时复垦废弃地。制定鼓励政策,使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尽可能得到复垦。复垦土地优先作为耕地,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耕地开发要与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同步进行。
制定和完善土地置换、新增耕地指标的折抵、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有效运行机制。搞好在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分期、分区、分片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加强土地整理、开发
的权属管理和地类确认。
第六章信息化和科技创新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国土资源信息化作为促进国土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必然趋势。“十二五”期间建立“金土工程”即在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选择耕地保护等地政管理的重要业务,在流程梳理、整合的基础上,建立业务应用系统和相应的信息服务系统,形成边界清晰的政务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本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保护等各类基础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建设带动国土资源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机遇,加快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全县地理信息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市基准地价数据、后备土地资源数据、城市和农村地籍数据、农用土地分等定级数据等数据库。开展调查评价信息化技术建设。利用计算机辅助系统,研制与推广高效、实用的野外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逐步建立地理信息变化监测、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与数据更新机制和国土资源调查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开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协调一致的土地行政管理网上办公的新型工作模式;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促进信息开发利用与社会化服务。建立多层次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全县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开放信息服务,加强信息管理,形成统一、权威和内容丰富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县乡国土资源部门局域网,及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中心,初步形成全县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体系;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
二、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国土资源永续利用
全面贯彻“科教兴县”战略精神,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注重资源科学的知识创新,研制、改进和完善勘测技术等关键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通过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化,促进国土资源永续利用。
开展四大领域的科技创新。围绕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资源安全、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等四大领域的科技攻关,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国土资源工作规律的科技新体制与新机制。发挥优秀科技人员的作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基层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队伍建设。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提高装备水平。
第七章管理与市场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是“十二五”乃至今后10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改善
宏观调控,建立良好的国土资源开发秩序,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土地复垦规定》等进一步深入民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国土资源登记、审批、处置、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强化动态巡查责任制,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实规划的科学基础。建立由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础测绘规划等组成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各专项规划相协调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进土地、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优化资源配置。依法规范和管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及相关的资本、技术市场。改革建设用地供应机制,供给制约和需求引导相结合,增量与存量互补,划拨用地要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保障政府对一级土地市场的高度垄断和有效调控,放开和搞活二级土地市场;扩大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范围,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土地出让方式;建立建设用地信息制度,合理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完善地价管理政策,搞好城市基准地价修编,及时进行公布;建立有形土地市场,加强监管,维护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发展土地评估、登记、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
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统筹考虑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县对乡(镇)实行垂直领导,搞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领导体制的改革,建立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的有效支撑体系。
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理顺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中央政府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的主体地位,加快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明确各土地权利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制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条件流转的政策和措施;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切实保护国家、集体、农民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完善地籍管理制度,加强土地登记管理,逐步推行地籍测量中介和土地登记制,规范土地证书年检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和定额指标,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第八章重大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着力组织实施好以下重大工程:
一、国土资源地理信息化工程
建立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国土资源信统,重点解决基础测绘、国土资源动态监测、资源评价的信息获取和传输等基本问题,全面实现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主流程信息化。
二、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
建设全县地理信息、城镇地籍、农村地籍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提高地理信息日常变更、产权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为地理信息应用及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提供基础支持;开发地籍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地籍资料的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
三、政府上网工程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国土资源政府上网工程,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县国土资源管理网上办公的新型工作模式,为建立高效、廉洁、公开的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建立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技术体系;建立先进、实用的国土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局域网、内部网和互联网,建设覆盖全县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成全县国土资源基础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信息共享。
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程
高标准的建设柳南地区(乡、乡、镇)、西南区(乡、镇)5个2-3万亩国家级、2个1-2.5万亩省级、3个0.5万亩左右的市级以及2个0.1-0.3万亩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按照示范区方案确定的示范区建设任务、步骤和目标,根据下达资金的情况,分年度进行项目建设。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地整治新机制,推进土地整治产业化和社会化,使示范区建设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
五、构建合理的城镇和产业规划体系
在适应市区向东、南方向发展的同时,重点推进县城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城档次,加快县城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努力增强产业和人口聚集能力,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县城建设向高标准小城市目标迈进。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加快装备制造基地、市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县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冶河组团、窦妪组团、柳林屯组团、南宫组团的建设和发展。
六、引进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增强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引进通用南车集团;落实裕华热电能源项目;抓好京港奥高速公路段、新赵线、轻轨铁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使产业经济多元化,物流运输便捷化,水电暖网络化。
第九章规划实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结合“地球日”、“土地日”和全民普法,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和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严峻形势,大力宣传人口、环境、资源基本国策,大力宣传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使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一样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全民资源忧患和保护意识,提高公众执行资源国策的自觉性。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规划的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本纲要的实施。
二、增加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
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应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资源监测和信息化工程、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基础测绘工程列入县政府优先考虑的领域。加强国土资源永续利用的政策创新。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以节约、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的国土资源政策体系,搞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套,搞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我县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尽快建立。
三、培养管理科技人才,提高队伍素质
实施21世纪人才工程,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优化管理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按照“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16字要求,大力加强建设国土资源系统高素质队伍,保持优良传统作风的建设。加强国土资源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
四、加强领导,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既定的人口资源环境政策和目标不变。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认真落实。对导致耕地损坏流失的
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切实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方针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本纲要为总纲,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