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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城建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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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城建计划

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村规划建设指导。加快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进度,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严格执行《**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完成30个乡镇、300个建制村规划修编,逐步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组织编制县(市)域村镇垃圾整治专项规划,列入整治对象的村庄都应编制村庄整治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村容村貌整治有序开展。加强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平台规划建设项目的城乡衔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强化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服务功能。推广农村住宅通用图,引导有建房任务的村镇和有建房意愿的村民集中建设,按规划和抗震防灾要求建房,全市培育建设新的住宅小区3个。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按照《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规范村镇规划执法行为,加强组织协调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推进“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是治理农村垃圾的专项行动。根据《**市村镇生活垃圾整治实施方案》,**年全市计划整治30个镇(乡)、100个建制村,农村垃圾处理率达50%。大力推广政和县石屯镇利用改进的焚烧炉焚烧垃圾的模式,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垃圾清扫、运输和管理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垃圾处理走上日常化和良性化运行轨道。指导建设农民最急需的道路、供水、排水等配套公用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切实保护建设领域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农民工联系会议制度,实施“阳光工程”,组织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大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力度,引导农民工提高就业能力。健全劳动合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体系,改善作业条件,监督建筑企业依法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险,推行工伤保险。

二、加快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发展环境

**年从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城市化进程着手,抓紧实施一批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城乡建设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作。**中心城市主要是:

(一)抓好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发展的项目。主要是“二桥三路”。“二桥”指建设跨江大桥,完成西城大桥建设;“三路”指全面完成朱熹路,开工建设成功路,续建东尤路。

(二)抓好一批完善城市功能的项目。一是市政建设。建设文化广场,铺设滨江中路人行道,抓好景观建筑LED夜景工程示范项目,增设朱熹路、东溪南路、兴达路路灯,改造滨江路、八一路、水东片等部分路段和前进巷的照明暗点。二是环卫建设。改造完善马站垃圾转运站,新建安丰转运站。三是园林绿化。完成火车站前公园改造,完善九峰山公园的五峰道路硬化和路灯设施,实施市区垂直绿化,举办市本级花展等。四是供排水建设。铺设新建水厂至官沙田、安丰水厂至大乘牛奶基地供水管网、西芹水厂五星桥至西芹小学,改造中山路、南纸供水管网,实施安丰水厂、新建水厂项目技改,完成江南片区输水线80%工程量。改造黄山岭排水系统,铺设高新园区、安丰工业片区排污管道,筹建江南新区高校园污水处理工程。

三、完善住房政策,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年全市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5亿元以上,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与宏观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主要措施是:

(一)继续贯彻落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网”,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引导,配合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调控房地产投资规模,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合理的住房消费,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新开工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面积比重要求达到70%以上,并加大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力度,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鼓励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培育县域城镇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中心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将按商品住宅开发量的10%稳妥地组织建设,启动江南新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并在今后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安排8%~10%住宅面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年开发量约为4万平方米。**城区计划通过经济适用房改建、与商品房联建、开发新建等方式加大廉租住房供应量,**年计划完成100套5000平方米廉租房的建设任务,同时开展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建档工作,规范住房保障体系的管理。各县(市)要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启动建设工作,并通过对现有政府直管公房进行清理改造,提供廉租住房房源,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坚持“总量控制,发展优先”原则,减少中心城区旧房拆迁,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区房地产开发,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到新区开发建设。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管理,推进县(市)加快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实时备案,查处未经预售许可擅自出售的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研究制定《**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省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方向,鼓励公平竞争,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收费机制,引导和监督各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和在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抓好诚信企业的评选和示范窗口的建设。

四、立足和谐发展,转变城镇建设发展模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动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模式的转变。

(一)加强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各县(市)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引导确立科学、成熟的污水、垃圾处理工艺,努力推介,广泛招商,尽快确定投资主体和营运商。4个县级市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厂,邵武、建瓯、建阳三个市要加快污水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动工建设污水处理厂。5个县城完成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前期工作,并着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筹建。完成县城污水处理费开征,探索垃圾处理费征收载体,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加快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保证供水安全。

(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加快公交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确立公共交通在城镇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城市交通节约资源力度,推行城市公交在城市规划区的辐射和运营,逐步建立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便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年**中心城市要加大中心区与江南新区、西区等公交运输网络建设,开展城市公交向乡镇延伸的课题调研,逐步覆盖到“一城四片”规划区。淘汰一批耗油大,污染重的公交车辆,更新环保型新车,逐步建立公交IC卡收费系统,并根据公交专项规划,着手开始3个转乘站项目的征地工作。对城市公交企业实行严格、规范的成本费用审计与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加强城市交通网络和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研究探索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三)引导建设节能和科技创新。严格执行《**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和建筑节能的专业标准,完善节能地方标准,强化建筑节能各环节的监管。积极筹备参与“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以建筑节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领域为重点,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推动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抓好LED照明示范工程建设,逐步对城市路灯、夜景工程进行节能改造。完善鼓励科技创新政策,坚持市场导向和产学研相结合,引导建设类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四)保护好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资源。认真筹备,积极参与,组织好在厦门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布展工作。指导、督促县(市)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搞好园林城市、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建阳市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浦城县做好浮盖山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推荐**市兴田镇城村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五、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以市场化推进改革,以科技进步带动建设行业发展,为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健全完善城建监管信息系统功能。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市部件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归类,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创建城市部件数据库;建设“12319”城建服务网站,为市民提供城建方面的政策咨询,反映问题的网上意见箱;扩大与城市供排水、路灯等自动化监管、公交车辆GPS定位等智能化系统的接口,逐步建设成为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方位的智能化系统。依托城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城市管理的机制创新和体制改革,健全各单位工作评价体系,提高公交、燃气、环卫、自来水等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二)实施以环卫为重点的公用事业机制改革。**年进一步抓好**城市环卫机制改革试点,全面实施环卫长效管理制度,推进道路清扫作业、垃圾收集、垃圾运输等环节改革,加大城市保洁力度。以燃气、自来水、污水、公交行业为重点,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抓紧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机制。通过有偿竞买的办法,出让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等,充分利用城市公用事业的潜在资源。

(三)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城乡建筑安全、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理清安全监管职责,健全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下降。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村镇工程、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继续规范完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及时准确材料价格信息,实施“两场联动”,加强标后监管,规范企业特别是挂牌的区外企业行为。

(四)推进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争取全面完成市本级集体建筑、市政企业改制工作,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力度扶持防腐保温、造纸机电设备安装和铝材生产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发展前景较好的专业企业,使这些企业做大做强,拓展省外市场。力争年末全市建筑业产值达25亿元,比增9.65%,市本级达12.35亿元,比增10%。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改进建筑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稳步推进勘察设计单位改革,大力发展和完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

六、加强政风建设,营造建设系统和谐发展氛围

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与责任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建设系统效能、行风、廉政等各项政风建设。

(一)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建设领域规章制度,**年组织起草《**市供水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批后监管,逐步建立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评价制度。严格建筑、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研究建立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制度,丰富公开的内容,畅通公开的渠道,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充分利用城建监管信息系统的内外评价体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手段,扩大服务范围,提升为市民服务和工业项目服务的水平。

(二)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贯彻《信访条例》,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继续抓好物业管理、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清理等行业稳定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排查,掌握情况,落实措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市地震、燃气、供水、防涝、建筑工程等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城市应对危机能力。

(三)加强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培训,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范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实施建设行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积极开展生产操作人员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定切合实际的绩效考评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营造人尽其才的工作氛围,提高管理效能。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力度,积极推进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一手抓项目,一手抓廉政”,巩固建设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城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组织开展行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创建文明行业、诚信建设、典型培育宣传为重点,推动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在机关开展“六比六看”活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