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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重要之年,为确保环境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全面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能,更好地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执法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环保“十二五”规划、全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主线,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强化管理、规范执法”的总体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权益,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环境执法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监管,专项整治,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巩固燃煤炉具取缔成果。对已取缔拆除的小燃煤锅炉低空排烟设施和小烟囱进行复查,严防回潮。二是狠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省、市、区控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污防设施处理效率;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堆场料场防尘措施的落实,对六类扬尘污染源继续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对扬尘污染源实施分类挂牌动态管理。四是开展秸秆禁烧。加大禁烧现场执法巡查力度,夏秋收季节全天侯监控,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五是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认真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完成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外地机动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核查、机动车停放地监督抽测,联合交警上路查处冒黑烟机动车等任务。
2、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对生产废水进行深度治理,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促进我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二是推进污水直排问题解决进程。继续开展直排口整治,每月对兴济河、腊山河、北太平河、南太平河、曹家圈虹吸干河、铁路一、二、三沟及玉符河、腊山分洪河道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新增直排口并进行治理。三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开展对济西古城、峨嵋山、大杨庄地下水源地及玉清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化工、造纸、畜禽养殖场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控制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立足民生,解决信访,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坚持四项制度。一是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环境信访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改进工作。对重复信访集体分析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确保重点、难点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二是24小时值班制度。以环保110机关服务品牌为载体,认真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全时制、全天侯、全方位为民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力促进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落实与反馈。三是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和处理难度大的环境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建立“四包四定”责任制,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具体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做到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推动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四是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周确定领导接访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局领导轮流接待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有针对性地调整环境信访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2、注重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未雨绸缪。强化矛盾排查机制,立足早发现,早处理,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二是深入基层,现场接访。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契机,深入到矛盾多、问题多、举报多的地方现场受理群众环境投诉,变群众上访为环保下访,三是重点突破,解决难题。调整信访工作思路,将重复举报、久拖未决的重点信访案件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群众信访满意率。
(三)政务公开,规范管理,依法征收排污费。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政策,确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认真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
2、严格排污申报程序。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察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并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应缴纳的排污费情况进行复核,做到不少征、不漏征,按照征收程序全面进行征收,确保足额征收到位。
3、严格票据管理。排污费及时上缴财政并及时将收款票据送交排污单位,全面做好排污费入库数额的对帐工作,杜绝截留、挪用排污费。
4、实行“阳光收费”。采取印发《政务公开资料汇编》、《环保服务指南》等小册子、明白纸等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渠道,全面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增加排污费征收的透明度,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
5、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排污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排污费征收对象明明白白缴费,取得排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四)加强防范,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不断完善环境应急体制机制。结合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管,继续深入开展风险源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污染隐患,指导企业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动态更新,构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体系。
2、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队伍实战能力,有效提高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响应意识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环境事件应急受理和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明确环境监察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24小时值守,在接到信息后能迅速响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全面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范围、影响状况等情况,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