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共4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第一篇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行政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行政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加快转型升级年”各项任务,全面履行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拓宽领域、健全机制,努力以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成效为全市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严明的纪律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切实保障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宏观调控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市“十二五”规划与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加快转型升级年”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结构调整、房地产调控、做好“三农”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对中央、省和市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估工作,切实搞好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衔接。切实加强对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证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各级政府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民生民本。
(二)积极参与全市环保专项大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提出的“蓝天工程”三年规划,推动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奖惩机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实地督办和直查的力度,认真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认真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继续加强对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加强对新增违法用地的防范,加大对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用地,以及造成群众信访矛盾或其他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中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问题进行整治。认真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中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加快推进行政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五)大力实施“制度执行力深化工程”。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督促各地各部门有效推进以廉洁教育、权力监控、源头预防、纠风治乱、惩戒问责“五大机制”为框架的惩防体系形成,为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奠定良好基础。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范围,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贯彻《制度执行力评价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大力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巡查与评估。积极发挥市纪检监察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着力提升行政监察科学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督促政府部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梳理和评估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考核。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广运用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网上投诉、电子监督、网上办事公开,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和实际功效。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完善财政预算制度,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加强社会现金流通管理,推动使用银行卡消费。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腐败发生。
(八)认真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配套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继续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继续巩固行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完善公务卡制度。开展执行津贴补贴情况专项检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
(九)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
三、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长效监管新模式,全力推进政府工程健康有序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名录应急库,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三个市场”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网上招投标系统,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市综合性招投标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市、辖市区二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年内要实现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开通率、专栏链接率、目录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率“四个百分之百”,并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共用。
(十一)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控数量规模,加强经费监管,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和研讨会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十二)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进一步摸底排查,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研究建立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十三)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扶持整顿规范专项工作。抓规范促整顿,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行为。抓培育促发展,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要求,建立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十四)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以及违规使用军警号牌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车管理。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用车管理。
(十五)深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卫生及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规范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大力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的医德医风建设。三是认真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巩固公路河道“三乱”治理成果。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六是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援疆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开展对科技、水利、建设、交通、绿化等重大公共资金、资源、资产的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政务作风
(十六)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推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及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审会办,重点围绕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度提高到87%以上的要求,强化协调督查,促进行政服务效率效能大提升。
(十七)巩固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的成果。强化电子监察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和风险预警防范、数据综合分析等配套应用,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防治腐败的作用。进一步创新拓展电子监察的系统功能,在工程建设领域,要着力完善工程远程评标和远程监控系统,减少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在加强政府公共资金监管方面,大力完善联网审计系统,在对社保基金联网审计、实时监管基础上,逐步实现对住房公积金、财政性资金的全程联网和实时监管。
(十八)大力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开展立项效能监察,推动全市60项重点工程全面完成。深入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继续细化和完善“行政效能观察点”、“涉及社会负担收费观察点”、“服务承诺监察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办理机制、效能建设问责体系,坚持把治理慵懒散问题作为加强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作风效能建设的突破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着力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听证、公示、稽查和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优化政务环境。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继续推进市级财政重大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总结完善市区机关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绩效评估实施办法,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开。
(十九)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监管责任,加强对系统政务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认真落实省《关于深化民主评议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的意见》,对全市三年来的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对创建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完善提高,努力创建一批政(行)风建设省级示范站所,力争提前实现省纠风办提出的工作目标。做精做优“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品牌,完善媒体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健全科学公正的考评机制,构建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我市政风热线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四级便民服务网”的服务质量,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努力形成行政监察工作与社会综合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十)切实提高行政监察领导能力和履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坚持依纪依法监察,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履行职责能力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自觉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加强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和执纪办案等重点岗位和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
第二篇
2014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执法监察工作和全市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创新驱动加速年”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工程专项治理,坚持改革创新,狠抓任务落实,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保证政令畅通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创新驱动加速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快推进“一核八园”创新型园区建设、全面实施“510”行动计划等三大目标任务,及时跟进,主动督查,重点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重大政策措施和依法依规办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优质发展、高效发展、廉洁发展。建立和完善联合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规定或失职渎职行为的,实施行政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目标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督促、配合环境保护等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环境监察人员依法履责;开展饮用水源地检查,重点检查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缔违法排污企业情况;开展“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做好PM2.5等空气质量指标监测和信息工作。会同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执行和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建成省人居环境城市。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产业规划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贯彻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地区抓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严重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督办,督促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目标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出让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会同市国土等部门认真抓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会同市发改、国土等部门认真做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好国家、省有关规范高尔夫球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措施,对严重违反规定建设高尔夫球场的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五)加强对水利法律法规和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监察机关、水利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作用,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年内,继续会同市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各辖市、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改革发展决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认真做好接受中央、省检查的各项准备。
(六)加强对基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合理配置执法权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综合执法。推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目标,切实履行职责,把价格调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为主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八)着力治理招标投标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市发改、法制、建设等部门组织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清理修订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规定,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标投标监督执法工作,继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法规制度和权力运行监控体系。继续加强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集中检查,着力纠正各种突出问题。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挂靠借用资质、出租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者出租资质、资格证书供他人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的全程监控、滚动排查,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和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变更设计、虚增造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等问题。继续抓好网上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并将网上招投标向辖市、区延伸,向政府采购、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拓展。
(九)着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加快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信息综合检索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地信息。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强化信息成果运用。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探索开展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项目信息专栏建设、互联互通、信息等情况的综合评估。
(十)着力做好“三合一”招投标综合评估法的推广和运用工作。积极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在市级监管平台建立完整的辖市区企业库、人员库和项目库,12月底前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全面推行价格因素、技术因素、信用因素“三合一”招投标综合评估法,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十一)着力开展“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依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组织,扎实开展“廉洁示范工程”创建,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建立并落实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认真总结对重点工程实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依托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拓展工程派驻纪检监察范围,完善工作的办法和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二)着力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搞好资源整合和管理体制机制的调整改革,积极推进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力争年内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审批、监管等职责,加强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注重发挥市场主体、媒体、公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机制。
(十三)着力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
三、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辖市、区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事故灾难连续发生的地方,严肃追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十五)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会同市安监、公安、工会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深挖细查生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厉查处为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证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十六)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监察部《关于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与公安、检察、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各辖市、区监察机关要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责任追究意见。
四、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查办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严厉查处违法审批,对环境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以及利用环境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办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严厉查处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和违反国家政策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项目供地的行为;重点查办违反水利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水利工程项目,骗取、挤占、挪用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专项资金的行为。
(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注重在专项检查中揭露和发现问题,深挖违规问题背后的案件线索。加强舆情分析和社会热点研判,注意从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具备立案条件的抓紧调查处理,加大直查、督办力度。
(十九)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能。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震慑、警示作用的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总结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提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五、努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十)科学安排工作。坚持科学立项、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把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要职责,通过抓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各辖市、区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在完成上级统一部署任务的同时,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选题立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十一)依法履职尽责。正确处理执法监察与部门监管的关系,把握好执法监察职责定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发挥执法监察“执法部门的再监督”作用,不能包办代替,做到到位不越位。对于监察机关牵头的工作,要发挥主导作用,牢牢抓在手上;对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要积极协调配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十二)注重沟通指导。围绕执法监察重点任务的落实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FX:PAGE]好做法,发现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大信息交流力度。加强沟通和指导,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联系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系统培训力度,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十三)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法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推进工作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完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三篇
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深入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全区奋力走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最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一、认清新形势,增强廉洁新北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1.坚持反腐倡廉道路高度自信。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刻把握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深刻把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时代责任。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做到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2.推动廉洁政治建设与时俱进。准确理解和把握廉洁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大目标,以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为主抓手,坚决果断刹风整纪,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深入推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廉洁思想、廉政要求深入人心,使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成为高新区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追求。
3.确立人民群众满意根本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区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体现了成效要由人民评判、成果要让人民共享的目标要求。要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明确新任务,维护党章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1.以模范遵守党章为“第一生命”。遵守党章规定,坚持按党章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全区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恪守党员标准,认真改进不足,提高党性修养;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带头执行党章规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担负起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以坚决维护党纪为“第一责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反对并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以服务保障大局为“第一要务”。围绕全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推动任务落实。切实做好坚持群众路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跟踪督查工作。重点开展对现代化指标体系分解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力度,全力保障攻坚现代化目标的完成。
三、落实新规定,凸显作风建设的新气象新风尚
1.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新规定。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制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行动,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改文风、转会风、促作风,打造精简、务实、高效的机关新形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大力开展“三解三促”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接地气,服务群众办实事,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努力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2.全力以赴攻坚决胜现代化。在全区开展以“攻坚现代化,誓争第一流”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加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牢固树立不进则退的危机感、非快不可的紧迫感、又好又快的使命感,硬化绩效指标考核体系,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深化“好班子555创建工程”,以领导班子的引领示范激发高新区干部队伍的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巩固“最优项目”创建成果,掀起对标找差活动热潮,开创高新特色品牌,形成“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全市当排头”的工作新格局。实施“正风提效365”行动,强化督查抓落实,以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一流作风确保争率先走在前列,惠民生干在实处。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3.扎实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评议监督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成效,积极推进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工作,有效促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进一步发挥政风热线“四位一体”媒体联动模式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创新方式途径,拓宽“问事、问责、问效”新渠道。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深化“收费在观察、减负在行动”专项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2345”热线、“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构建决策、监管、执行相互制约的政务服务体系。
4.巩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发挥村(居)务监督组织作用,巩固并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督查成果。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制度,实施“村居廉线”增效工程,丰富完善服务、监管等功能,不断提升综合效果。以农村基层惩防体系“5+1+3”指标考核评价体系为抓手,深入开展村级组织“勤廉指数”双向综评,大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监督,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实施“非公廉建555工程”,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和预防腐败工作,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四、把握新规划,提升惩防体系的科学性实效性
1.继续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征地动迁、工程建设、强农惠农等领域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化“监审合一”特色做法,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案件线索发现、大案要案突破和办案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提高信访案件直查快办水平。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建并重、查管共促、查改结合,最大程度减少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2.切实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工作,营造清正廉洁、干净干事、风正气顺的发展环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强化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修养。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育身边人的教育方式,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与群众路线实践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走基层”宣讲教育活动,以编辑农村基层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为抓手,搭建立体式宣教框架,构建全覆盖网络。深度挖掘廉政教育资源,倾力打造一批富有高新区特色的廉政文化知名品牌,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3.着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诫勉谈话等制度,完善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畅通公开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诉求的网络渠道。结合“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制度+科技”防治腐败工作,切实发挥“三合一”网络平台实时监察功能,建立健全效能监察问责机制,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积极创新预防腐败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4~2017年工作规划》,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大力实施“预防腐败深化工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整合监察审计资源,完善监察审计工作机制,发挥监审合力优势。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推动干部考核评价、竞争上岗、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树立新形象,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表率性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持之以恒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职责。以能力建设为关键,鼓励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参加经济社会实践,跟踪、服务、监督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高履职水平。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完善组织网络,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生机活力。以作风建设为保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锤炼良好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四篇
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新规定、新要求,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把握形势明目标,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1.完善领导体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两落实”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更加充分地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和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2.创新工作机制。按照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单位、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设置与管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3.强化制度保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配套制度,制定符合高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把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做到目标、时限、责任三明确。落实“预防腐败提升工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操作流程,以“制度+科技”的方法压缩自由裁量权,堵塞“权力寻租”的空间缝隙。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执行力,要让制度“带电运行”,避免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二、严明党纪护权威,切实保障发展大局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查处违纪的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8585”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突破,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围绕工程建设、征地动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对内凝聚力、对外吸引力。依纪依法旗帜鲜明地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撑腰壮胆,以正确、鲜明的执纪导向,弘扬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三、改进作风抓长效,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1.机关作风常抓常新。深入开展“真抓实干优作风,改革创新争一流”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大力实施“重大项目突破保障”、“为民务实清廉正风”、“立体联动督查问效”三大行动。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划定纪律“红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硬杠杠”,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严肃处理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逛淘宝网等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厉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坚决纠正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2.规定执行掷地有声。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会所中的歪风”、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规范报刊征订秩序,减轻基层负担。
3.监督查处绝不手软。认真落实省、市、区委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区实施意见精神不放,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关键环节,逐个突破具体问题,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惩治腐败零容忍,坚决遏制多发势头
1.案件查办加大力度。坚持对腐败现象“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加大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积极探索案件主办人制度,强化岗位练兵,充实培养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量。依托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小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小案拖成大案。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并完善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剖析及警示教育、堵塞漏洞等案后整改工作,推动惩戒效果向预防机制转化。
3.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高办案质效。强化各纪律检查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加强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并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办案纪律。按照“三审一评”工作要求,开展“案件审理质效提升工程”制度规范年活动,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保护被审查人合法权益。
五、健全机制强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规范程序,促进科学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实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专项监察审计抽查。加大监察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2.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完善作风效能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实时动态监督。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勤廉指数”双向综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重点对动迁安置、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监察审计。发挥村(居)务监督组织作用,抓好“村居廉线”长效工程,巩固深化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健全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注重职能作用发挥,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加强宗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为重点,发挥“三支队伍”作用,深入开展“九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勤廉教育,制定相应教育套餐,采用菜单式、点题式等宣教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强化新任科级干部勤廉意识。整合“新北勤廉在线”、“村居廉线”等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平台,提升廉政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六、聚焦主业促“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落实“三转”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增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能力,切实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狠抓素质提升。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推进干部交流,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激发队伍活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执纪监督水平。带头改进作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切实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组织“三员”开展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理解支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媒体舆论监督,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意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刚正不阿、铁面执纪,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