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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4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按照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区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纠风工作为抓手,深化专项治理,提升制度执行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强化监督实效,注重工作创新,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加大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为三大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执法监察,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一)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始终把扩内需促增长作为调整经济机构的首要任务,继续强化我区中央和省扩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始终突出监督监察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向、立项程序、资金规范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配套资金到位以及前几轮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实施。同时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工作,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减少重复检查,实现资源共享,增强监督合力。
(二)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委区政府确立的20项重点工作、110个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是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确保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驻点工作室”,重点加强对洪庄机械厂周边地块、跃进里地块、劳动西路等重点拆迁项目的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行政的原则,把好流程操作关和政策执行关,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环保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督促各部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积极参加环保专项行动,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十字河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占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案件。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等违规问题。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并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及程序,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重大挂牌督办事项整改不及时导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及腐败问题。
二、深化专项治理,大力保障民生权益
(六)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之年,要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的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一是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是对2013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自查,严格落实自查自纠。二是认真开展督查。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逐项检查,50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挖掘案件线索,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各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四是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快建立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诚信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监管平台。
(七)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清理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三项工作。一是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涉农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农民得实惠。二是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区企业运行环境监察体系,深入推进涉企收费工作,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及时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出台有关制度,规范涉企的收费行为、涉企的调研检查和涉企的处罚行为等,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涉企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三是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为重点,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区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公布范围开展活动,全面清理和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活动,努力实现检查考核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八)继续深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二是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规范采购工作,完善监管办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巡查,加强社区医疗卫生领域诚信建设。三是继续深化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腐败行为。四是继续深化治理“三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强化廉政监察,大力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九)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实施办法>任务分解实施细则》,大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教育要早、制度要实、监督要广、惩治要严的原则,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今年高标准建成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以“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为抓手,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办法,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紧紧围绕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为主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着力提升行政监察水平。
(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随着今年六月我区“三合一”网络运行平台的全面投入使用,要注重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运行水平。一要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网运行。在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实时监察的同时,对各单位的行政权力是否存在能进未进、网下运行、事后网上补录等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实现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的全覆盖。二要完善网上行政监察。要强化对监察人员进网监察的考核管理,并将监察、检查结果运用于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奖惩之中,依托平台探索建立一套客观、科学、合理并得到各方认可的绩效评估系统,实现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三要强化重点部门网上监察。继续强化对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重要行政服务窗口的远程视频监控,将监察范围向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项目、重点市场以及各行政机关内部权力延伸,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争取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区级设定的审批事项,督促推进并联审批、联审会办,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
(十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决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严格教育和严格监管相结合,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
四、强化效能监察,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十二)大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抓好我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政府部门提升效能和服务质量。要把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对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调查力度,及时实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操作流程,根据《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导致发生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等问题。今年上半年,将出台《关于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切实做到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增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
(十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市“政风热线”工作。根据市纠风办的“上线”安排,主动做好“上线”前的准备工作,促进机关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程序,健全社情民意分析上报、重点投诉跟踪督办、特邀监听员等工作制度。二是继续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建设。全面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将涉及群众办事的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网,对暂不能进入的单位和项目,制定办法,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站所、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四)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深入到案件多发易发领域,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办在贯彻落实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政策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六、加强队伍管理,大力提升监察机关履职水平
(十五)切实提高行政监察领导能力和履职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定位、依法履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谋划和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增强把握全局、服务大局的本领,扎实推进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着力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监察机关内部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为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创造必要条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四个对”的要求,切实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监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
第二篇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行政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区各级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行政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的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拓宽领域、健全机制,努力以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成效为全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严明的纪律保证。
一、加强执法监察,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宏观调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市“十二五”规划与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重点,对中央、省、市、区有关促进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2014年全区30项重点工作、110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继续选择在重点项目地块设立“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驻点工作室”,明确工作重点,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推进。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对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证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民生民本。
(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新进项目的排查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精神,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大治本力度,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定,积极探索和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长效监管新模式,全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健康有序建设。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环保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提出的“蓝天工程”三年规划,推动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奖惩机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实地督办和直查的力度,认真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中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继续加强对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新增违法用地的防范,加大对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用地,以及造成群众信访矛盾或其他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廉政监察,加快推进行政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六)大力开展“制度执行力深化工程”。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范围,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问责重要方面。贯彻制度执行力评价实施办法,充实制度执行情况信息库,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巡查与评估。
(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督促政府部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梳理和评估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考核。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网运行,在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实时监察的同时,对各单位的行政权力是否存在能进未进、网下运行、事后补录等情况进行重点监察。
(八)认真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配套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继续认真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继续巩固行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根据市统一部署,推进公务卡制度。开展执行津贴补贴情况专项检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
三、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九)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控数量规模,加强经费监管,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和研讨会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十)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摸底排查,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十一)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扶持整顿规范专项工作。抓规范促整顿,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行为。抓培育促发展,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要求,建立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十二)深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卫生及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的医德医风建设。三是认真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五是深化治理“三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六是坚决纠正妨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安全生产督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建立区企业运行环境监察体系,全面掌握机关为企业服务的情况,及时处理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建章立制,努力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十三)深化民主评议,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政风热线”工作,根据“上线”安排,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监察职能,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群众诉求事项,进一步改善党群、政群关系。二是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民主评议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的意见》,组织评议代表对参评站所进行全面科学的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提高,推动基层站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创建一批政(行)风建设省、市级示范站所,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效能监察,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政务作风
(十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推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强化协调督查,促进行政服务效率效能大提升。
(十五)大力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以“机关效能提升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开展建立一支快速反应“纠错队”;开通一条阳光投诉热线;完善一个远程实时效能监督平台;完善一套机关作风效能长效机制;推行服务基层一线工作法;开展一项“服务之星”竞赛活动;深化一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建立一套效能监察电子档案的“八个一”工程,使机关及广大干部在解放思想上有新突破,转变职能上有新举措,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机关形象上有新气象。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十六)切实提高行政监察领导能力和履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坚持依纪依法监察,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履行职责能力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自觉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加强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和执纪办案等重点岗位和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
第三篇
2014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全区各级监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不断提升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继续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配套经费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三农”工作、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蓝天工程”监督监察,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对推进科学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建设“四个”推进“五项工程”的工作部署,加大对“612”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进,主动督查。重点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严重问题和典型案件选择适当时机予以曝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完善联合督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情况汇报会,加大督查力度。对那些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地方和部门,强化行政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二、秉公执纪为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开展“公廉拆迁”工作,督促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严格执法程序,纠正非法拆迁,杜绝暴力拆迁行为,实现和谐拆迁、阳光拆迁、廉洁拆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
(五)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继续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六)坚决纠正教育、医疗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文教、财政、物价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教育领域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劳务费、延时费、刊物、资料辅导费等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的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设立“小金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会同卫生等部门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全程监督力度,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
(七)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纠风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主动防范,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深化治理成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国土、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以《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推进网上招投标工作,切实提高网上招投标工作效果,向政府采购、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不断拓展。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健全面向社会开放的综合信息检索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地信息。支持和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积极推进价格因素、技术因素、信用因素“三合一”招投标综合评估法,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精心组织开展好“廉洁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九)严格规范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等活动。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监管,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活动纳入工作范围。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的行为,坚决纠正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研讨会、博览会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格控制经批准举办活动的规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研究制定规范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十)深化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公务用车等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做好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巩固公车治理成果,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村级事务用车清理工作。积极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津贴补贴等专项工作,抓紧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规范管理。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对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再设立或者变换方式继续设立小金库的,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管理。
四、强化廉政监察,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和制度建设
(十一)实施“惩防体系深化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5+1”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五大机制的配套制度,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惩防体系深化工程”为抓手,开展“科学发展护航、廉洁文化润德、权力监督防控、从严治腐惩戒、治本抓源预防、廉政实事惠民、基层基础强化、工作创新引领”等八大行动,精心打造具有特色的惩防体系品牌。整合已经制定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系统构建,认真谋划好下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举措。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提升行政监察理论水平。(十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实际功效,力求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办理、与部门核心业务、与政府绩效管理“三个融合”。完善“三合一”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管,坚决杜绝关键数据不报送或延时报送、事后补录、双轨运行等逃避监察的违规行为。加强网上权力运行数据的统计、汇总、研判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的决策辅助功能。
(十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信访监督及对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设立廉情查询功能,整合资源,动态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三色监督卡”预警监督制度,着眼于事前防范。发挥舆论监督和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强化村级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对全区村级财务的检查工作,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经济责任审计。
五、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管理创新
(十四)创新监督模式,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整合四网平台(12349平台、远程监控系统、清风网、村居廉线)资源,探索建立“数字效能”监督模式,将监督体系向基层扎根、向事中延伸。继续开展“双十佳”评选暨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创新评议手段,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开展动态性评议和关键点评议,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制度,努力倡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深入治理庸懒散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科学考评,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体系。
(十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和纠正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问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加大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完善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制,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争创一批省市级示范点。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体系规范化专题研究,深入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评议工作。
(十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做好“政风热线”工作,根据“上线”安排,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监察职能,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群众诉求事项,进一步改善党群、政群关系。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拓展“12349”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监察功能,健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督查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电话投诉、网上咨询投诉办理平台等服务功能,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时效和质量。完善举报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处理网络等媒体反映的国家公职人员的问题。充分发挥区、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整合资源,推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服务范围,真正实现政务服务功能的全覆盖。
六、坚持从严治政,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七)认真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
(十八)切实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继续抓好村(社区)惩防体系信息化“555”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村居廉线”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村干部“勤廉指数”双向综评工作,督促社区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热忱为民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十九)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以及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厉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建立和完善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中的漏洞和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监察综合水平
(二十)进一步提高行政监察领导能力和履职水平。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带头践行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坚持依纪依法监察,将监督检查工作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与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把履行职责能力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积极开展“三解三促”活动,自觉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和双重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