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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共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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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共4篇)

第一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两降一保”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服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任务落实,提升全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美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目标任务是: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一、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全市创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活动

按照《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做好做优各个阶段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创造特色、重点突出、协调推进”的原则,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相互衔接,确保综合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各街道要按照“一街一品”的原则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创优,不断打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亮点,年底举办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争取有1-2个创新项目获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奖。力争到2014年底,使我区基本达到创建要求,形成决策科学、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特色鲜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广大群众普遍满意的目标。

二、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动摇,确保实现“两降一保”目标任务

坚定不移地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人口计生考核评估方法和体系。启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活动,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创先创优。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推进城市社区人口管理网格化。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转变,引导街、居由孕后管理向孕前管理转变,逐步减少计划外怀孕量。改革完善季度综合服务,强化婚姻、生育、节育全过程、经常性的服务管理,巩固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加大党员干部违规生育和收钱放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政策外生育。

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今年是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要切实加大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两非查处、区域协作”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形成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氛围。协调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平等参与的社会经济政策。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加强情况调度和形势分析。健全群众举报制度,拓宽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深化集中整治“两非”行动,逐步建立完善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

三、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世代服务提质工程”。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世代服务”机构建设,在完善“六位一体”综合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年内区、街级世代服务中心拓展成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规范“世代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示范站创建活动。

加强“世代服务数字站”建设。探索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世代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学习常州世代服务数字站经验,加快区级世代服务中心数字站的建设,年内建成1个区级数字化世代服务中心,实现服务流程、督导评估、绩效管理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建立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为主要内容的生殖健康电子档案,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预约、查询、告知、随访、提醒、投诉、满意度调查等全方位服务,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在全区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包含19项基本服务和实验室检查),开展以村(居)级孕前优生风险自查、区级孕前风险筛查、咨询、孕前健康检查及评估指导为主要模式的孕前优生服务,全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不低于3000对。继续开展免费婚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年免费婚检不低于3000对。全区孕前优生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免费婚检率达85%以上。

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以家庭为中心,拓展优质服务内容,推进覆盖全人口和生命全过程的家庭健康服务。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服务,重点拓展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等服务职能。在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基地、青春健康援助基地、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打造1—3个街级0—3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点、青少年健康驿站、生殖健康服务亮点。加快转变服务方式,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管理服务到位率达90%以上。

实施季度综合服务提效工程。紧密围绕生育、节育、生产、生活开展计划生育季度综合服务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包挂,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街、居要做到领导重视,摸清底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排查率达100%,参查率98%以上,查出问题落实率85%以上。

四、实施“幸福家庭建设工程”,深化生育关怀行动

深化拓展“双新”计划。全面提升“双新”品质,打造工作品牌,提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进“十镇百村千户”创建活动,创建1个街示范点、3个以上村(居)示范点,30个幸福家庭示范户。推广学习沛县“一会五组”工作经验,提高实施“双新”计划的实效性,探索拓展城区“新城市新社区新市民”幸福家庭创建内涵和模式,并为全市提供城区“双新”工作新模式,争取全市“双新”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

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以幸福家庭建设为切入点,深化内涵,创新载体,深入实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在全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继续开展2014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努力形成特色品牌。通过倡导、推选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建立一个吸引广大家庭和公众参与的家庭幸福倡导平台。年内建成1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园区和15个规范化新家庭人口文化书屋。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引领,加强正面宣传,深入开展“服务窗口三争创一争当活动”、迎接“十八大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按照促进民生、营造环境、喜庆盛会的要求,营造喜庆祥和的发展环境。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在《日报》、《彭城晚报》、《都市晨报》以及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设立人口计生专题专栏,各街道计生办要多上稿、上好稿,强化舆论引导,在全区形成坚持计生基本国策不动摇的强大声势。

进一步拓展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作用,以助困养老为重点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计划生育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大力开展“思源工程一生育关怀行动”和“世代服务协会同行”活动,打造服务品牌。积极探索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推进方式,实现保险工作新突破。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及区实施细则,指导各街道制定配套措施,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以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优先优待政策,推进奖励优惠政策提标扩面。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逐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全面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完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将城镇无业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范围,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覆盖面。

五、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人口计生基层文明执法工程,加强全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群众维权窗口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接受群众的咨询、求决、举报和投诉等相关信访事宜。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发十周年,广泛开展全系统“六五”普法活动,积极创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推进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杜绝粗暴执法和恶性案件的发生。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主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诚信计生”行动。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办事公开力度,规范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节育和服务承诺等各项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推进“契约式”(合同)管理、“公约式”(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管理、“承诺式”管理,坚持“双述双评”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各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大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全区95%的村(居)实现“诚信计生”,85%的街道实现“诚信计生”。

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制度,大力开展“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0%的街道办事处、村(居)实现阳光计生,达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要求的规范标准。

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60%以上。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对违规生育的惩戒作用。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征收程序,认真落实“收缴分离、预算管理”制度,严禁街道、村(居)擅自征收和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坚决查处基层计生干部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实施“金人工程”,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认真实施“金人工程”。贯彻落实省、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全员人口综合信息平台的“一库三系统”建设,努力提高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V3.0版)数据质量。推进村居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全面实现省市区街村(居)五级信息网络全覆盖,全区村(居)信息网络应用率年底达90%以上。完善信息安全体系、信息运维体系、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保障软硬件系统的投入。狠抓人员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深入开展信息岗位练兵及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对全体人口计生队伍的信息化培训。

进一步强化信息质量。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完整率、准确率与及时率。继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区”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省、市开展的区级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街级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村(居)级人口计生基层信息应用操作标兵活动。继续开展.“五清五落实清理月”活动,切实弄清季度综合服务、人口计划、应落实措施、隐患、出生信息等各种工作底数。

大力提高信息应用水平。继续坚持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出生实名制登记办法,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部门间协调与合作,拓宽统计信息渠道,探索建立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七、强化城区人口计生工作,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全力推进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划分网格管理单元,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合同管理、委托管理、派驻管理和移交管理等有效管理形式,力争创建全市网格化管理示范点,争取全市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观摩会在我区召开。

构建社区、企业、市场三位一体的城市人口计生管理体系模式。加强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大力拓展新型经济组织、非公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管理协同、服务互动”的工作格局。完善城市人口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城市人口计生15分钟服务圈。

加快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培育“社区管居民、房主管房客、市场管商户、单位管用工”的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典型,从“走前”、“走后”和“返乡”几个环节落实流出人口管理服务措施,形成具有特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提高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数据质量,加强与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实现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省内和区域一盘棋进程。加强省内协作和泛长三角、苏鲁豫皖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提升区域协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异地协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

八、拓展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人口计生队伍能力

继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工作,按照省人口计生委“一证三师”培训考试工作要求,制定和编制培训教育规划,组织好村(居)计生专干、技术服务、统计、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等工作,区、街计生工作人员“一证三师”职业资格系列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85%以上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加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能力。

九、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深化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全面开展以争创生育关怀、优质服务、便民维权服务窗口和争当国策服务标兵为主题的“三争创一争当”活动,打造“三亮工程”、“提质工程”、“阳光工程”、“关爱工程”四大工程,向社会展示人口计生系统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和行业形象。

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六评”活动,组织开展好请农民兄弟姐妹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考评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提升全区人口计生部门形象。大力开展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机关作风评议活动,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各级计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广泛开展“习惯接受监督、习惯依法用权”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深入推行全员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抓好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阶段落实工作,加强执行力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严肃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第二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力度,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创新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维持在正常范围,确保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城区领先,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孕前一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建立起高质量的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得到稳定、加强、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达到人均30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一、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辅导,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区形成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参与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

2.严格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改革创新,制定“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坚持对党政领导、相关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三线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全面实施数据核查。抓好后进转化,加大对后进单位的解剖力度,认真落实一票否决、追踪奖惩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增加人口计生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综合考评的权重。

3.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继续开展再生育审批复查。依法依纪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继续抓好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治理工作。切实抓好涉农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确保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4.大力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季度综合服务工作制度,特别是城区的综合服务,清除死角,切实加强孕前管理和服务;不断加大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加强对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每季度一次问卷调查分析),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信息,推行适宜、安全、有效的长效避孕措施,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5.扎实做好季度综合服务工作。紧密围绕生育、节育、生产、生活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包挂,逐级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管理与服务并举、奖励与处罚并重,扎实做好季度综合服务工作,使涉农社区孕、环情监测排查率100%,检查率达99%以上。城区排查率95%,参查率50%。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隐患。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地域特点,按照“一地一品”的要求,打造生育文化系列精品工程。以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宣传教育新形式、新途径,推出一批有深度、有新意、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加强新闻宣传,进一步提高在《中国人口报》、《日报》等媒体的上稿量,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完成“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编制

7.高标准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确保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成功。以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为动力,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创促建,大力推进稳定低生育水平、优质服务体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做好创建申报、迎检工作,确保受到省政府表彰。

8.启动“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部署全区“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着眼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眼新一轮人口计生工作重大机制、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编制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实现人口计生事业的新发展。

三、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9.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力度。强化部门间信息会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登记、汇总、上报和管理工作。强化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制定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实行案件月报制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10.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覆盖。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进程,加快建立“统一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95%以上。建立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及时通报、信息共享。区综治牵头,计生联合公安运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均等化,在车站、企业、市场、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室,企业流动人口公寓挂牌,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立流动人口专门或兼职工作机构,保证人员编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达90%以上。各级世代服务机构加挂“流动人口服务站”牌子。

11.大力推进优生促进工程。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确保全区两免率达70%以上。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实现居自查、街道筛查达100%的工作目标。

12.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步伐,着力在世代服务体系职能转变、企事业单位属地管理、利益导向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指导各街道确定创新项目和制定创新计划和方案,鼓励创造工作亮点,打造品牌。组织开展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激励改革、创新机制、破解难题。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13.加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主动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全面兑现落实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建立长效发放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继续执行提高50%奖励标准。完善城区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惠政策。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14.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发挥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联合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大公益金规模,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力度。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组织推进“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思源工程”等民心工程。积极争取扶贫资金项目,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开展帮扶。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为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安全保障。

15.继续开展五期知识讲座。进一步办好由妇幼保健所定期开办及以街道办事处计生组织、聘请卫生专家授课、大型企业和集团赞助两种形式的五期知识讲座及快乐妈妈0—3岁婴幼儿早教课堂,提高辖区内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五、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服务功能

16.建好世代服务中心,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按照“城乡统筹、转型转轨、提质提速、创新创优、率先发展”的要求,把“世代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框架,总体规划中,并列入区2014年惠民工程,7月底之前建成区、街、居三级世代服务中心,优质服务体系覆盖率达100%,实现区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以区级计生服务机构为主体,街道、社区服务模式为配套,将我区计生服务体系融入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全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全面转型提升,创新宣传倡导载体、丰富技术服务内涵、完善政策服务形式、强化信息管理功能、拓展药具发放渠道、提高人员培训水平,充分体现综合服务功能和便民维权要求的优质服务体系。

17.大力实施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行动计划。按照“各有侧重、优势互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围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把手动负压吸引术简称MVA技术和臭氧雾化妇科治疗在区世代服务中心推广);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与防治(把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作为重点);孕、环情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宫颈癌早期筛查/艾滋病干预(把孕、环情监测特别是城区作为重点);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准备与孕前指导(重点做好两免);家庭营养指导/抗衰老保健和青少年/男性生殖健康促进(以相关知识宣传为重点)六个方面实施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行动计划。

18.做好病残儿鉴定的组织上报工作。对照病残儿鉴定申报标准,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认真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确保够条件者及时审报。

19.提升药具管理服务水平。中心任务是做好药具改革评估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具管理,夯实基础,打造特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台帐、报表、帐册。拓展发放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计生免费药具进校园、进厂矿、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市场监管,杜绝免费避孕套上市销售。

20.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级创优标准,狠抓各项创优措施的落实,提升世代服务的质量标准。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

21.巩固人口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加强信息管理,继续推进两系统一平台建设,加强数据的补充完善和核对,提高街、居两级数据的质量。规范统计信息制度,着力提高信息入库率、完整率和准确率,户籍人口及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达98%以上,数据库主要项目的完整率及准确率达95%以上,数据库主要项目的完整率及准确率达95%以上。

22.加强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相关工作,开展“人口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切实提高出生信息等统计数据的质量。加强经常性统计工作管理,完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七、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23.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培训。举办街、居、属地单位计生专干培训班。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技术、统计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24.认真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各级计生协会自身建设。通过在全区组织基层计生协会全面评估,分类整改帮建工作,配强基层协会会长、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抓好省级“优秀会员之家”创建工作,构建“结构合理、联系广泛、服务完善“的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大力开展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抓好项目建设,推动生育关怀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上台阶。

八、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25.着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推行涉农社区计划生育双述双评,各社区每年开展以计划生育内容为主的双述双评活动不少于2次。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和载体建设,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示范”活动,建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群众评议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各社区全部设立政务公开栏,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居务公开。畅通便民维权渠道,推进居民计生行政事务。加强人口计生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开展多形式政策咨询服务。

2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全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坚决执行人口计生群众工作八项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力度,完善以重大侵权案件“一票否决”为核心的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7.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全力打造善操作、会落实的一流团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完善行风评议和监督机制,继续开展“下评上”和“双请双评”活动,促进机关作风和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28.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

2014年,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以开展“十一五”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思路创新,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优质服务,把推动创建工作强势开展、扩大世代服务覆盖面、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作为主攻目标,以强化统筹协调为支撑,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世代服务机构建设、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为举措,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等为重点,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全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

一、以创建为抓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做好人口协调发展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根据省人口协调发展区评估指标和我区工作实际,优化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继续加强指导,引导基层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查遗补缺,主攻薄弱环节。做好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的自查、申报工作,确保争创成功。

(二)深化综合改革。按照“大人口”的工作思路,加大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协调的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格局。

二、落实属地管理,探索职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途径

(一)建立全区“一盘棋”新体制。将2014年确定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年”。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一盘棋”新体制,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措施,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流出地和流入地互动互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

(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探索建立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强化与流出地的联系,强化工作职责与考核机制,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不得有推诿、扯皮现象,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区域协作,加强苏鲁豫皖四省边界地区和流出人口居住地比较集中地区的市际协作。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设流动人口服务的专门窗口,正常开展服务。

(四)利用反馈信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和管理服务过程的信息采集,充分利用凭证分娩反馈信息,将信息通报各街道,各街道核实情况后及时反馈,并加大查处力度,从而推动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属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建立“分类属地,分级管理,分档评定,分别通告”的属地管理机制,完善属地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规范职工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开展属地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属地单位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保障职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三、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建设和谐生育文明社区

(一)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与关爱女孩行动。围绕“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关爱女孩行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加强对育龄群众优生优育、孕前保健等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知识普及率,确保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结合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参与全市人口计生文艺调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抓好正反两方面宣传,通过典型引路促进工作开展。

(二)全面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将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纳入到和谐社区建设规划中,加大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力度,加强生育文化的宣传倡导,促进和谐文明。进一步创新宣传内容、方法、载体和形式,打造“经常化、制度化、特色化、精品化”的人口宣传品牌,提升宣传效果加强计生“民生工程”,把优先优惠、等政策落实到计划生育家庭。

(三)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大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领导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召开的关爱女孩行动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各项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加快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四)严厉打击“两非”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医药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案例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重奖,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跨区域治理协作的作用,集中力量全方位查处典型案件,并在媒体公开曝光,震慑犯罪行为。

四、强化依法行政,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五五”普法宣传,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在区计生网站、街道、社区办公场所、群众办事场所等地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十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自查活动,纠正和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考核评议和错案责任追究。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积极参加信访“三无”示范区和“四无”街道的创建活动。

(三)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施“阳光计生行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各级计生干部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维权制度,完善和畅通各种维权途径。

(四)进一步深化违法生育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控制政策外生育。针对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抓住违法生育人数统计准确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规范率、征收立案率、征收累计到位率、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理到位率,推进违法生育治理工作,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五、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好民生问题

(一)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好现行法定奖励扶助政策,按市要求,做好落实城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审核、发放和年审工作。

(二)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搞好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和生育关怀基金等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启动生育关怀系列保险试点工作,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三)继续推进“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活动。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广泛支持,发挥各级计生协会作用,组织开展“世代服务、协会同行”、“思源工程走进社区”、“关爱帮扶计生困难家庭”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志愿者集中活动日”活动。加强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基层计生协会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拓展帮扶项目,不断扩大零距离服务行动的品牌效应。

六、推进世代服务建设,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

(一)全面推进世代服务建设,深化优质服务的内涵。建立以区“世代服务”中心为主体,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配套的模式。将计生服务体系全面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中,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全面转型提升,优质服务体系覆盖率达50%以上。完成区“世代服务”中心改建任务,建成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和政策服务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综合服务功能和便民维权要求的区级“世代服务”中心;继续开展社区计生服务室建设,全区A类服务室达30%以上,B类服务室达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室与计生服务室“两室合一”达60%以上。

(二)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行动计划,拓展计划生育服务内涵。以全面推动“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保健与孕前指导”计划为重点,实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计划,推进“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宫颈癌早期筛查/艾滋病干预”计划,开展“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计划,继续开展家庭营养指导/抗衰老保健和青少年男性生殖健康促进等行动计划,使群众及时得到安全、适宜、温馨的服务。落实《市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以“优生促进工程”为载体,建立出生缺陷干预点,免费婚检达60%以上,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提高全区避孕药具的应用率,确保达95%以上。

七、加强规划统计,推动信息化建设

(一)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做好WIS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区数据中心,逐步形成集人口宏观信息、育龄妇女个案系统、人口计生业务管理与服务信息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与部门间协调与合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按照国家、省要求,利用PADIS平台,积极做好人口数据直报工作等工作。

(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完善相关统计制度,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库清理和数据质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开展相关调查及统计质量检查工作,加大信息准确率考核力度,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确保信息准确率达97%以上。

(三)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卫生、公安、民政、统计等部门的协作,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力争在数据共享、质量提高等方面有所突破。应用好市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市基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业务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各种信息。

八、强化基础管理与服务,建立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一)强化基础管理与服务。继续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街道、社区。努力做到“三个强化”: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的基础服务;强化婚姻、怀孕对象的跟踪服务;强化节育、随访对象的重点服务。落实和完善季度综合服务实施意见,抓牢当前控制生育过程、加强生育管理的重要“抓手”。规范季度综合服务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服务岗位责任制,倡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加强综合服务质量督查和评估反馈,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二)加强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坚持分类指导,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分类进行考核,继续坚持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实行分线考核。通过自查、季度督查、年终检查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市镇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意见,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

(三)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大力推行人口计生工作“勤廉双述”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规范》,提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生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把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融入社区建设,确保年内三分之二的社区达到市生育文明社区标准。

(四)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到“十一五”期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不低于30元的标准,2014年区财政投入不低于15元,各街道投入不低于15元,推进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九、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发展思路,努力促使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升。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人口计生政风行风教育,从思想深处筑牢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继续开展上下相结合的民主评议活动,组织行风评议,表彰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机关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

(三)加强计生队伍业务培训。强化干部学习考核力度,完善在职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菜单式”培训、岗位业务大练兵和技术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计生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

(四)提高计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从事实践计划生育工作的素质能力。

第四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创建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区为目标,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推进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1、强化计生综合改革推动。按照市人口计生委11年工作意见要求,继续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计生综合改革意见措施,积极推动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全力参与开展“十二五”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2、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创新提高年”活动,按照“争一流、创唯一”的理念,着力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证研究和运作层面破解工作难题。突出管理机制、平台和载体创新,积极培育创新工作典型,及时总结创新典型经验,加强典型推广应用,放大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做好年终创新工作项目的申报工作。

3、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制度。围绕“十二五”期间创建“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区”活动的要求,坚持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部门三线考核制度,促进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承担起责任;广泛引入部门数据,根据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建立部门数据与入户调查相结合、互促进的考核评估方法;加强分类指导,将月查、季查和年度查相结合,把考核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相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有新的成效;抓好后进转化,继续落实重点管理制度,加大对后进单位的解剖力度。

二、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4、健全机制,稳定和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管理、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利益导向、诚信计生等工作为重点,建立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控制人口数量的重点放在工作基础薄弱和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以及尚未建立社区居委会的新建高档小区,通过采取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坚决治理违法生育行为。对违法违纪生育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违规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分类指导,抓好后进转化,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强与法院配合,依法强制执行一批典型案例。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委托征收后的监管工作,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征收金额到位。

5、综合治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维持在正常范围。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查处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加强区域协作、部门配合的作用,加大对“两非”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在打击“两非”案例的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新的突破。对查出的“两非”案件涉及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理。

三、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水平

6、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升级,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实现基层人口信息变更由居在线变更;通过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各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信息覆盖率、完整率和准确率,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保证“金人工程”建设。

7、推进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深化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应用市开发的人口服务管理、育龄妇女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励扶助、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站管理和绩效监督等应用系统和集咨询、倡导、告知、预约、随访、投诉、提醒、调查于一体的便民为民的综合信息平台。

8、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构建“适时采集、动态监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综合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制度,推进内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实行协同办公及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大力开展阳光计生统计活动,争创国家“人口计生统计数据信得过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9、充分发挥信息引导评估作用。利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监测、评估、决策、考核中的作用。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延伸至各相关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其综合指导作用。

10、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与卫生系统的联系,按时采集、核实分娩信息,及时将核实信息建卡、录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将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生实名登记、出生户籍登记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出生登记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11、规范统计信息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制度,定期从婚姻登记、医院接产、户口申报处等获取信息,自上而下反馈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采集信息的主动性,确保所有信息在规划统计各种资料中一致,与相关条线信息一致,与实际发生的信息一致,认真清理核实各种基础底数,掌握工作主动权。

12、编制统计年报。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制度,汇编《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年报》,反映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进展。

13、建立通报制度。对《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等人口计生统计基础数据进行检测,加强调查与分析,建立人口形势、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

14、做好直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国家PADIS平台中,做好一年二次人口数据直报工作和全区一年二次区划代码调整工作。

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5、开展诚信计生工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依法约定政府和群众双方的权利、义务,推进基层服务管理体制的创新。实施“契约式”(合同)管理、“公约式”(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管理、“承诺式”管理,探索“诚信计生”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两项纪律”,全面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充分发挥“12356”阳光服务热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创建全国人口计生诚信计生示范单位活动。

16、强化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依法评估考核体系。实施“十二五”人口计生信访目标责任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维护计生家庭的权益

17、用足用好社会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运用经济社会政策调控人口发展,破解人口发展难题。强化相关部门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引导各基层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利益导向政策,搞好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利益。号召组织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生育关怀行动”,各司其能利用单位优势为辖区困难计生家庭提供全方位的“爱心帮扶”。

18、推进奖励优惠政策提标扩面。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为目标,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和特扶制度。2014年将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的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和120元。继续加大首次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节育奖”的奖励标准,争取涉农社区每人200元,城市下岗无业居民每人100元。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覆盖面。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将城镇无业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奖励体系的途径和方法,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覆盖面。推进相关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使惠民政策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待。

六、实施“世代服务双提升工程”,提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

19、加强世代服务二期建设项目。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站、打造信息化服务站”的新要求,在“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省级示范“世代服务”创建活动,逐步增加“世代服务”中心(室、岗)设备投入,确保升级改造后的区、街道、社区世代服务机构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真正发挥出应有作用。利用现有区、街道、社区“世代服务”机构,把单纯技术服务拓展内化为“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大力实施“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行动计划”,全方位为各类人群提供计生服务,把“世代服务”打造成公共服务领域第一品牌。至“十二五”期末,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从机构品牌化、空间规范化、体系网络化,全面提升到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全程信息化的更高水平,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实施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我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在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幸福家庭健康促进”系列项目,包括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不孕不育、家庭营养、老年保健等。重点做好科学育儿指导(0—3岁婴幼儿启蒙教育),依托“世代服务”阵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联合教育、卫生、企业形成“政府倡导、部门协同、家庭参与、公益促进”的工作机制,设立快乐妈妈0—3岁婴幼儿早教课堂,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重点从生长发育与营养保健、智力发展与脑科学应用、社会交往与情感发展等方面,开展多形式、多类型、全方位的科学育儿服务。

21、深化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开展宣传倡导、优生咨询、均衡营养和孕前检查等服务,指导已婚夫妇有计划、有准备地孕育,加强孕前、孕早期预防保健,提高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健康筛查、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影响健康妊娠和胎儿发育的危险因素,为健康孕育做好最佳准备,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干预模式,完善免费孕前检查、免费孕前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出生缺陷干预内容从一级干预(宣传教育及推广营养素)向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出生缺陷目标疾病筛查检测)延伸,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的健康质量。

2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流行病学研究。了解群众和基层服务机构节育技术和避孕药具需求,对现有避孕方法远期安全性进行监测评价,收集分析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开展常用避孕节育技术的系统评估;研究避孕节育相关疾病和健康问题的谱系分布与动态变化。

七、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23、巩固传统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巩固文艺演出、设立咨询台、上门慰问、学习培训和宣传品发放等传统宣传方式,通过发挥区、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作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的知晓率,使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得到有效的普及,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计生意识和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挖掘乡土文化,丰富宣传内容,精心编排一批真实反映群众婚育观念深刻变化的文艺节目,营造了浓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24、运行规范的工作机制。规范的工作机制是各项工作落实的基本保障,2014年全面推行宣教工作电子台帐,试行宣教工作“绩效积分考核制”,用崭新的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主要做到:①重大活动及时建档。全区在组织安排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时,实行“一次活动、一个办事处、一个专档”的针对性督导评估,活动现场,活动结束及时评定打分,年终时直接作为考核得分的一个重要部分。②日常工作每月通报。对于日常宣传工作,每月公布积分排序,将媒体上稿情况、品牌活动开展、各类培训教育等工作情况累积每月通报,电子档记录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得分参照。③创新做法季度交流。针对宣传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自身特点,每季度全区召开本季宣传工作情况交流会,各办事处宣传员与会,将本季宣传教育工作的亮点、成绩、创新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当场交流,将根据实际工作设立“创新”奖,作为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年终考核时予以适当加分。④重要事项定时反馈。对全区布置的主要工作(对宣传品制作、宣传活动策划、宣传环境更新、宣传方式创新上,实行重要事项督办,限期完成,定时反馈。

25、加强三大宣传阵地建设。第一,紧紧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建设不放松。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适时推出发展成果、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工作推进情况专题或深度宣传。遴选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特色(重点)工作和典型人物事迹,通过集中采访,推出两期以上访谈类节目或一组典型事迹报道。第二,加大区级人口计生部门门户网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网站栏目及内容,区级网站每周更新一次。开辟人口计生工作动态、简报、信息传递、咨询解答、政策法规等文字宣传和图片宣传外,增强人口计生宣传的全面性和多样性,以更为快捷的方式和低廉的成本,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时效性更强、内容更丰富的宣传作品。利用声讯服务、手机短信、电子频幕、车载电视、街灯广告等形式,推进载体创新,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做大做新。第三,扎实推进宣传阵地建设。强化区、办事处、社区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宣教功能,完善办事处、社区两级“两栏一校”宣传内容,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品位。

26、继续开展两项活动。一是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和和谐社区构建之中,切实把面对面宣传与宣传品入户、政策法规宣讲、文艺节目宣传、生殖健康服务等有机结合,达到形式、内容、效果相统一;二是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促进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的落实。深入宣传确保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正常的有奖举报制度及相关监管举措,对经查实且具有代表性的“两非”案件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27、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以新家庭建设为着力点,实施以家庭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为内容的“幸福家庭十大行动”,促进家庭福种保障。弘扬科学、进步、文明的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广角度的浓厚宣传教育氛围。深化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以“家庭文化建设与人口均衡发展”为题的计划生育有奖征文活动。创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工作载体,以传播家庭文化、弘扬家庭文明为重点,开展群众性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流动人口文化融合工程,满足城乡群众多样化的人口化需求。

28、深化人口知识教育。把人口理论教育纳入区级党校培训教学计划之中,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人口国情和青春期教育,将中央《决定》、《一法三规》列入区委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在干部中开展人口理论知识讲座,不断增强各级各界对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八、加强计生协会工作,提升协会服务水平

29、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七代会”精神和《中国计生协2014-2015年科学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学习贯彻副总理在中国计生协“七代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指导各地计生协通过会议、培训、主题宣传等方式,把“七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对《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规划纲要》提出的新任务、新举措、新目标,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计生协发展的各项目标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继续抓好《规划纲要》的培训工作,以此在全系统统一思想,规范工作。深入开展计生协发展理论调研活动。围绕“十二五”时期计生协的职能定位和工作主线,继续加强与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的合作,针对人口计生工作、计生协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在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建设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等方面进行课题研究,形成有份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发挥群众组织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常务理事联系点制度,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推动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依据。

30、认真继续开展“组织建设”活动,大力加强各级计生协的自身建设,力求基层协会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是协会发挥作用的基础,各级要按照省协会关于开展协会组织建设活动通知要求,狠抓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参考标准(施行)”为基本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逐级负责,实事求是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二是配强基层协会会长、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组成一个结构合理、善于决策、能为群众办事的理事会,促进工作平衡发展。优化会员结构,及时调整不同职业、特长、年龄段等会员的组成,以适应协会不同时期、不同活动重点的要求。三是继续抓好省级“优秀会员之家”创建工作。在以往开展创建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促进基层协会建设上台阶。四是加强协会组建工作。抓好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协会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协会的组建工作。五是积极发挥“会员之家”、“活动室”等活动和服务阵地作用。

31、认真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深入推进“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各级计生协要继续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首先要搞好服务对象,在“五类”关怀人群基础上,把需要帮扶的对象延伸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众迫切需求的新的领域。其次要组织好力量。既要充分发挥广大会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又要争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的支持,通过几年努力使所有需要帮扶的对象关爱有主。再次要坚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加强帮扶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的需求,采取经济救助、生产帮扶、支持就业、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籍等多种形式使帮扶对象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要继续开展“思源工程走进社区”,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充分利用好“生育关怀基金”使其在结对帮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32、认真开展“世代服务、协会同行”活动,推动协会服务水平的提高。服务群众是计生协会的宗旨,是计生协会工作永恒的主题。“世代服务、协会同行”是我省计生协会围绕中心、拓展服务的具体行动。各级计生协会要主动与各地服务机构加强联系,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和志愿者参与“世代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倡导、技术服务、信息采集、政策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相关活动;积极适应群众需求,开展“关怀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生殖健康进军营”、“生殖健康进校园”、“生殖健康进企业”、“生殖健康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33、认真开展“青春健康”活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发动会员群众献计献策,努力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

“青春健康”活动是中国计生协提出的今后的常规工作之一。我区各级计生协要在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这项工作,抓好培训和服务阵地建设特别是矿大项目点的建设。积极参与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工作。计生协会是基层的群众组织,应该成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协会理事和会员的骨干作用,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努力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计生协参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切实形成“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当家做主人”的模式。广泛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基层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在涉农办事处积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34、认真开展“生育文明社区”争创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联系群众的网络优势,发动会员带领群众积极参与。根据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主体目标,我区各级协会要充分发挥计生协联系群众的网络优势,发动会员带领群众积极参与“生育文明社区”争创和诚信计生活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宣传教育上出特色,出新品。既要抓好集中宣传,又要注重平时。既要面上,又要实际。既重形式,更重效果。宣传与服务相互结合。二是在“三争三创”上积极努力,使各级协会工作上水平。三是在生育关怀项目上出典型。按照《省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协会“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发现推广各级协会在开展生育关怀活动中创造的优秀项目。

九、强化指导,提高属地单位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35、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分类属地,分级管理”的模式,继续采取以单位性质和人口数量划分为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对全区属地单位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区、办、社区管辖的单位。500人以上的部、省属企业单位由市、区共管,以区管为主,办事处协助管理与服务;500人以下200人以上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由区、办共管,以办事处管理为主;200人以下的企业单位、民营、私营企业及所有机关社会团体均纳入所属街道办事处直接管理,社区协助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人口和计生局负责指导、督查。

36、明确属地单位单位责任。年初,区、街根据管理范围与所辖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平时加强对属地单位业务指导,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年初组织属地单位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工作培训,年中召开属地单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4月和10月份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单位开展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年底,由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纳入市区共管、区直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报市人口计生委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对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可推荐市政府表彰,对其他纳入区、街道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年初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由区计生局或街道办事处进行逐一考核。

37、加强互动联合。近年来,由于企业改制,人员流动量大,存在着大量人户分离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区街道与辖区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加强互动交流,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房管人”,由企业计生办和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定期向街道、社区上报房屋居住人员信息。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计生办联合开展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联度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传达贯彻省、市计生工作文件、会议精神,计生政策法规,协调解决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区计生局针对辖区单位分散,距离较远,集中服务不方便的单位,充分利用企业单位医院及辖区医院的技术力量,一年集中两次(4月、10月)为辖区单位育龄群众开展健康检查服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充分利用元旦、春节、5.29,9.25等重大节日,与辖区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服务活动。

38、整合信息资源。一是建立信息双向沟通机制,辖区单位每月将发生的各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到所属街道、社区,各街道社区及时传达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信息,做好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二是有效运行计生信息传递系统。辖区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单位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维护、更新,网上实行信息核对核查,特别是对企业男职工配偶函调工作,有效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上信息反馈,今年重点在市矿务集团实施属地单位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试点工作,切实做到属地单位和计生行政部门之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上半年筹备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属地管理现场会)。

十、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39、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外来人员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居住、就业和教育服务。与教育部门协作解决流动人员孩子上学问题;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流动人口法律维权站和流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救助服务,清理各种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和措施,严肃查处各类侵权案件,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与工商、劳动保障部门协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就业问题。同时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和免费优生卷、免费避孕药具一卡通制度。开展流动人口办证验证、投诉咨询等事项的一站式服务。使外来流动人口享受到市民化同等待遇。

40、推进服务管理省内和区域一盘棋进程。以市内市外、省内省外、泛长三角和苏鲁豫皖四省为区域重点,以协议签署、实地交流、电话网络为沟通平台,以信息查询、证件办理、征收处理、组织协调为重点内容,全力打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互动机制。在与外地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意向书》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业务对接,信息传递,双向互动,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双向协调交流,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全力推动“一盘棋”新体系的建立。

41、推进服务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注销工作,提高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协同公安、综治等部门探索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社会化的方式方法,提高信息质量,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供基础性信息。按时上报录入省育龄妇女平台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汇总录入表、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季度及半年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报告单。上报数据要真实准确,录入要及时正确。继续做好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反馈协查及各类通报信息的接收工作,确保及时反馈率,各类通报信息接收率均保持100%。跨省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要及进录入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并要求流入地计生部门反馈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推进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分析、应用的资源共享。

42、积极开展“创新提高年”活动。创新宣传机制,构建“大人口、大宣传、大联合”新格局。计生部门主动加强与部队、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络,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人口计生知识“进军营、进单位、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弘扬新型生育文化,营造大宣传的氛围。与矿务局联合开展矿工留守家庭关爱工程;与矿业大学、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大学生青春期、心理挫折教育工程。创新服务机制,构建“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成立“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街道设立“新市民服务站”,社区设立“新市民服务岗”。中心可以为辖区居民、流动人口公开办理计生服务、民政事务、社会保障、信息咨询、劳动就业、助残服务、综合治理等服务。成立以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为主,市场、小区、物业公司、企业、单位为辅的服务新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参与,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情况,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载体、新内容、新模式,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规范化。区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创新先进经验,提高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43、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底数清理活动。将2014年确定为流动人口底数清理年。借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社会化的有利时机,通过异地信息通报和主动上传核对信息,城乡互动、部门协作、按人口比例定清理任务等方式,使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明确。

十一、开展生育文明社区创建,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44、星级生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在生育文明社区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星级创建活动,重点加强计生队伍、阵地、载体建设,确保生育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办事处要明确创建任务,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每个办事处选1-2个星级生育文明社区,下半年组织观摩交流、互评。

45、“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工作。各办事处要积极推进“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参加,让育龄群众在创建中得到教育、享受文明。大力开展以“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评选活动。发动群众评定,让生育文明户踊跃“摘星夺牌”。通过各家各户推、居民代表评、街居干部议等形式,让社区党员、群众都关注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自己横向比一比能否达标,激发社区群众摘星积极性。通过示范户创建与评定活动的开展,促进居风、民风好转,促进群众依法自然生育,促进社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十、加强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46、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生殖健康咨询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统计师、社工师、国家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师、家庭计划指导师等培训考试。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计生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抓好街道、社区、属地单位计生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47、切实加强党风行风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机关”为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及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组织流动人口和育龄群众“双评活动”、计生系统“下评上”和“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48、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做好惩防并举的各项工作。完成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药具发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有关计生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