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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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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5篇

第一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是:以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创建新一轮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目标,重点推进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和人口信息化建设。全区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零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着力实施四项工程,创新载体建设,不断提升福民惠民服务水平

实施优生优育优教“三优”强基工程。优生:继续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级项目,各镇(区)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锁定人群,以年度出生计划数为指标,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其次要对适龄青年、拟婚未孕对象、已婚未孕对象以及照顾生育未孕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再做好“一对一”宣传动员,组织参检,同时加强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服务。加强城乡统筹,将目标人群由农村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扩大到城镇人口,参加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实行免费检查,实现城乡全覆盖,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优育:加强孕期和围孕期的技术服务和营养指导,确保孕期-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优教:倡导科学育儿的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世代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开展对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的宣传倡导和科学育儿指导,每个镇区至少建成1个早教示范基地,建设3~5个规范化村(社区)亲子园。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等科普知识在目标人群中的普及率达85%以上。

实施优质服务提升工程。以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为动力,进一步规范“世代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益双提升”活动,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量年递增率1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区级服务机构年收入递增20%,镇级服务机构年收入递增10%。力争建成国家级示范站1家和省级示范站2家。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职能,区、镇“世代服务”机构在完善“六位一体”综合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拓展“1+1+X”的技术服务模式,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重点拓展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家庭营养指导、老年健康保健等服务项目,以上项目各镇(区)必须确保实施2个,力争实施3个。以家庭和社区为重点,拓展人口和家庭服务半径,延伸涵盖生命全过程的人口优质服务链,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继续深入实施避孕节育服务、孕前优生促进、生殖健康筛查等项目。2014年,全区期内综合避孕率、知情选择率和随访服务率均达到90%以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率超过300例,防治率达到80%以上;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子宫颈乳腺两癌筛查率超过80%。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免费技术服务政策,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高流动信息入库率和网络化协作水平,确保流入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0%以上。全面提高区、镇两级信息系统应用比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网络通报反馈率、接收率。省际间协查信息接收率和反馈率达到100%。实施“流动人口一盘棋新三年计划”,加强省内协作与双向协作,提升区域协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人口计生奖励优惠全覆盖工程。继续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型保险工作,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全部兑现,着力扩大计生系列保险覆盖面,加大计生家庭的意外风险防范能力;做好奖励扶助提标工作,奖扶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做好并发症对象的鉴定确认、复核审定、补助发放工作,2014年的并发症对象补助金补差要在5月底前到位;继续做好2008年前退休的持证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企业职工和城镇老年无业居民实施一次性奖励,实现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全覆盖。

实施人口计生“金人工程”。立足“数字人口”,全面推进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简称“金人工程”),打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人口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开展数据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完整率、准确率和及时率。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的链接与共享,促进信息共享机制制度化。全面推进村、居信息服务终端建设,通过配备专用电脑、网络升级、人员培训等,实现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村级信息网络全覆盖,全区村、居信息网络应用率达100%。做好“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数字服务站”等项目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信息安全。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质量信得过”创建活动,确保80%以上的镇(区)达到“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乡镇”创评标准,推选一批“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和“基层信息应用操作标兵”。

二、大力推进四项计划,创新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利民助民服务能力

推进幸福家庭建设计划。加强人口文化建设。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以幸福家庭建设为切入点,深化内涵,创新载体,在全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东社忠孝文化园为载体,建立区家庭人口文化教育基地,努力争取市家庭人口文化节到我区举办。加强婚育新风长廊、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景观建设,打造一批以东社忠孝文化园、石港渔湾水道等为代表的人口文化特色亮点工程,提升我区人口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影响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以农村为阵地,家庭为主体,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把家庭建设作为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将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融入“民富、村美、风气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将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作为开展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新农村新家庭“五有五星”创建活动,使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落实到乡村,创建成一批省、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村、户。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加大结对帮扶、社会资源整合力度,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培树以景瑞农业、石港镇江海村三黄鸡养殖基地和金沙镇进鲜港村水芹养殖基地等为代表的一批生育关怀项目典型。继续开展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赠送彩电、扶助计生困难家庭饲养波尔山羊等活动。研究计划生育养老帮扶问题,与民政、残联联合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养老帮扶力度,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优先纳入政府养老保障范围,优先纳入养老机构。

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计划。继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把推进诚信计生作为人口计生创新转型和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逐步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或“诚信计生中心户”,构建“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服务管理模式。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格式》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再生一孩审批、特殊情形批准再生一孩审批、病残儿鉴定、节育并发症鉴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办理各类证件工作程序。继续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清理和征收力度。在认真总结去年清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清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将集中整治行动转变为常态工作。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契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加大疑难案件和陈年案件的征结。认真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备案审查规定》,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进人口计生基层文明执法工程,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电子平台建设,推进我区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999民生热线”和“中国网”公众监督栏目等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群众维权窗口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发挥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科学规范、抓好落实、提高成效上下功夫。以“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先进村(居)的示范带头效应,引导和推动全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入。加强舆情监测,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的人口计生突发事件,主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培训计划。积极实施“队伍职业化倍增计划”,组织参加“一证三师”等职业资格培训考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强化各类职业资格人员相应的在职学历教育。精心组织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通过适当途径充实镇(区)执业技术人员队伍,有计划地组织镇区服务机构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为逐步建立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资格准入机制奠定基础。

推进创先争优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学习型组织、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以“窗口服务单位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以创建“世代服务窗口”、“便民服务窗口”、“生育关怀窗口”和“争做国策服务标兵”为内容的“三争创一争当”活动,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中开展“读好书”、“做好人”、“做好事”、“争先进”“三好一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强化学习,促进素质提升;通过创先争优,促进责任落实;通过强化执行力,促进工作提速;通过强化创新力,促进服务提质,实现工作效能和敬业状态的双提升。建立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对人口计生政策两公开和人口计生条线“两个纪律”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勤政在岗、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精神,以全面加强人口工作为导向,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以构建“大人口”工作体制机制为目标,扎实推进省人口计生委确定的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系列工程项目,强化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区计划生育率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为“十二五”事业的新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强战略研究,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编制实施“十二五”规划。完善人口战略研究的协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前瞻性研究,加强我区“十二五”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性研究,加强新时期人口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实证性研究。编制实施“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战略谋划,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推进人口综合决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推进,实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均衡发展。

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省、市“十二五”工作总体目标,签订“十二五”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十二五”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区创建活动。制定2014年度全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突出重点工作和创新情况,进一步优化考评体系,主攻薄弱环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整个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实施世代服务提质工程,提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优质服务体系优质安全高效运行。一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世代服务中心作用,在原有硬件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拓展新服务,实行综合服务功能集成整合,促进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争创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全面打造数字化世代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各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设备及网络资源,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工作平台。二要深入推进“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益双提升”活动。继续推动世代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力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量年增长率1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区级服务机构年收入增长率20%,镇级服务机构年收入增长率10%。

大力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国家级试点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市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国家级试点工作,建成区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保健中心。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与孕前保健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以村级孕前风险因素自查、镇级孕前风险因素筛查、区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一体的孕前保健服务体系,努力提高人群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

启动优生优育优教“三优工程”。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协调,整合现有资源,创新“政府主导、人口计生牵头、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平台。依托“世代服务”阵地或相关早教中心,建立1-2个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科学育儿示范基地,开展以婴幼儿早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家长培训。

全面启动幸福家庭健康计划。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以人人享有生殖保健为基本目标,启动以“生育、生命与健康幸福”为主题,依托村(居)、社区,面向家庭,围绕生命周期,实施全程优质服务的“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计划”。以家庭和社区为重点,延伸人口优质服务链条,拓展人口和家庭服务半径,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服务对象覆盖全人口、服务阶段覆盖全过程、服务内容覆盖生命全阶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建立老年健康服务基地和家庭保健指导基地。

三、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均等化

实施诚信计生工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依法约定政府和群众双方的权利、义务,推进基层服务管理体制的创新。推进便民维权平台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的接轨,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规范运行。继续通过“999民生热线”、“公众监督”栏目关注民声民意,注重把握苗头性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全面真实公开计划生育政务信息,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有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无重大、恶性案件;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简化群众办理各项证明、审批的程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继续推进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清查处理攻坚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及时和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落实责任、压力传递,及时汇报、争取领导。在摸清底数的同时,继续对以党员、干部、个体工商业主、各类企业主和社会公众人物为代表的“五类对象”的违法生育突出做好依法征收工作。对2003年以来清理出的未征收对象集中精力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下发工作,对已下发征收决定书未履行到位对象分期提交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继续制定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考核办法,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重点,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网络,在区、镇两级世代服务中心增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牌子,各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城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之间服务均等化。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和及时率,依托国家PADIS系统,实现“及时采集、实时更新、网上互换、异地查询”。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基本服务管理经费,确保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落实。

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长效机制的建立。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效能化。二是提升工作效率。以深化便民维权活动为重点,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树立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效能观念,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和时效性,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效率。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健全考核监督机制,重点建立能够实事求是反映本系统工作现状的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计划生育群众得到实惠。

加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加强城乡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和载体建设。完善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2014年,全区90%以上的村(居)能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镇(区)和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必须“牌子”挂出,《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机构名单上墙。将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阳光诚信计生”活动相结合,发挥基层群众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四、加强民生建设,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推进奖励优惠政策提标扩面。坚持工作原则不动摇,注重严把扶助政策关、材料质量关、数据录入关、信息变更关、发放时间关,坚决做到政策、条件、程序、对象“四公开”,确保奖扶特扶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努力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一个不错,不断提高“两项制度”的综合效益。探索建立将城镇无业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奖励体系的途径和方法,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的覆盖面。

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型保险工作。在继续兑现落实人口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同时,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型保险工作。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开展宣传,确保独生子女家庭自愿转保,为广大计生家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把计生系列保险办成有别于其他商业保险、福泽于广大计生家庭的服务品牌。

探索建立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简化发放手续,畅通发放渠道。在继续做好2014年度应发放对象的资料收集工作的同时,争取区政府就2014年以后退休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建立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长效发放管理机制。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一是加大结对帮扶力度。以独生子女伤亡、低保和因病、因意外伤害致贫的计生户为重点对象,建立生育关怀档案,落实计生志愿者结对帮扶,帮扶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争取政府、部门、社会和计生协会会员捐款,突破关怀资金瓶颈。继续向无彩电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赠送彩电,扶助计生困难家庭饲养波尔山羊,为计生贫困家庭改造危房。三是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开发和培育自身项目,建立生育关怀项目基地,带动更多计划生育家庭参与,尤其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项目,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四是加大长效机制构建力度。不断健全生育关怀资金筹措机制、志愿者服务机制、管理机制、考评机制、项目运行机制,力求使生育关怀行动向更高层面、更广领域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五、加强宣传倡导,建设新型人口文化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3部委《关于“十二五”期间(2014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区“十二五”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制作文艺精品进学校,通过媒体进家庭,提升我区“婚育新风艺术团”品牌内涵。

深化“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新家庭建设为着力点,推进“五有”、“五星”示范镇村户创建工作,启动以家庭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为内容的“幸福家庭十大行动”,促进家庭福利保障,提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效性。

提升人口文化内涵。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人口文化园建设的支持,在巩固镇(区)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一条街和村(居)人口文化一条路、人口文化图书角和人口文化中心户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打造村(居)“人口文化书屋”,完善镇级人口文化园设施配备,不断提升人口文化园新的内涵。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实施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合并升级为契机,全面推进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好数据核对、补充、完善工作,落实信息变更要求和规范,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系统高效运行。加快镇村信息化硬件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网络到村工作,推进村居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实现区、镇、村三级网络全覆盖。加强村级人员信息化培训,逐步实现基层人口信息变更由村(居)在线变更。

认真执行事业报表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库清理和数据质控,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认真解决好系统平台建设过程中数据转换问题,定期对基础数据进行检测,定期检测报告,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提高统计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完成季度、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各项报表的制作、汇总和上传,做好国家、省、市相关统计调查工作。

七、强化行风建设,建立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定”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职责,加强委机关建设,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发挥人口计生工作“区指导”的职能打好基础。同时积极调整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修改完善机关工作规则,确保新职能的顺利运行。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参与“队伍职业化倍增计划”,组织参加“一证三师”、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师、家庭计划指导师等职业资格培训考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强化各类职业资格人员相应的在职学历教育。精心组织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通过适当途径充实镇(区)执业技术人员队伍,有计划地组织镇区服务机构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为逐步建立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资格准入机制奠定基础。

切实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机关”为主题,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活动,从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对行政侵权行为及党员、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和人口计生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做好惩防并举的各项工作。完成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目标,以“十二五”中期评估为契机,突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依法行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和人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再上新水平。通过努力,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以下,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进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

深入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进城乡统筹,为所有符合条件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质高效实施此项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区重点特色工作。加强孕前健康检查风险评估与咨询指导,提高优生促进工作整体水平。全年目标人群8200人,覆盖率达90%以上,质控体系达标率100%,优良率达85%以上。

加快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按照“城乡统筹、公共服务、面向家庭、拓展职能、转型提质”的总体思路,创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新模式,探索优质服务链从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向优生优育、家庭健康服务延伸。科学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区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加快角色转换,统筹各方资源,加快各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转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强化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加强优质服务示范站建设,力争区计生指导站和1家镇级服务站进入省级示范站行列。

全面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期内综合避孕率、知情选择率和随访服务率均达到90%以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率超过300例,防治率达到80%以上;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子宫颈乳腺两癌筛查率超过80%。各镇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建立1个示范基地,即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家庭营养指导基地和老年健康服务基地等。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推动行政事项“一站式”服务,简化计划生育证件办证流程,推广使用《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平台》,将生育证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纳入平台运行。加强再生育审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督促检查,促进案卷制作规范化。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处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活动,力争创成国家、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各1个。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贯彻落实《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规范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以全面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为契机,主动介入,做好系统对接准备。加强综合信息平台流动人口模块的应用,确保流入人口入库率达到90%以上,省际间协查信息接收率和反馈率达到100%。实施“流动人口一盘棋新三年计划”,加强省内协作与双向协作,提升区域协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构建船舶、家纺等行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网络。

深入推进“诚信计生”。逐步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或“诚信计生中心户”,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构建“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服务管理模式。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千村示范村(居)评选工作。

三、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推进幸福家庭建设

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宣传、社会宣传和文化活动,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结合5月全市科普宣传周、7月世界人口日与9月中央《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2月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挥家庭人口文化教育基地示范作用,打造一批人口文化特色亮点工程。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

深化幸福家庭创建工程。以省级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区和新一轮“百镇千村万户”创建活动为抓手,把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实施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认真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提标和“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工作。

推进科学育儿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载体,开辟公益性宣教倡导和咨询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倡导,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以针对0-3岁婴幼儿家长掌握科学的抚养保育教育知识和方法为重点,倡导科学育儿的理念和方法,让人口早期教育走上科学、规范的轨道。每个镇区至少建成并挂牌1家早教示范基地。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等科普知识在目标人群中的普及率达85%以上。

四、实施人口计生“金人工程”,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

实施人口计生“金人工程”。以“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为依托,“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全面提升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的数据质量。全面启用“省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评估系统”,加强门户网站管理。

提升人口信息管理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镇”、“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及“基层信息应用操作标兵”评选活动。创新基层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变更、质量管理、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等环节的质量监控,通过与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提高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完整率、准确率和及时率。注重资料日常收集、汇总完善工作,确保达到“省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评估系统”考核要求。加强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在线服务管理水平。

五、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职业化水平

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打造高素质的工作队伍,积极实施“队伍职业化倍增计划”,组织人员参加社工师等“一证三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继续教育工作,强化各类职业资格人员相应的在职学历教育。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三型”机关建设,广泛开展窗口行业“三争创一争当”活动,带动区、镇两级工作机构和服务窗口创先争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切实推进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树立清正廉洁高效的良好部门形象。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阳光计生行动”创建要求,继续抓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和完善阳光计生行动“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

第四篇

2014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以开展争创“十一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为抓手,以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谋划“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推动创建工作强势开展、完善优质服务体系、利益导向机制作为主攻目标,以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举措,以强化统筹协调为支撑,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通过努力,完成“十一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目标,全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零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力以赴做好迎接评审工作

1.努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认真对照“十一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评审指标,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推动创建,上半年做好拾遗补缺、台帐准备等工作,确保各项基础数据达到或超过省验收指标。认真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未婚青年的宣传教育,降低早婚早育率,稳定低生育水平。要着力加强引导,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措施落实及时率和随访服务率,有效降低流引产率。要强化对目标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育龄群众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知识普及率,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2.切实打牢“网底工程”基础。牢牢依靠基础管理网络,在完善健全上下功夫,全面完成创建“十一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各镇(区)要进一步优化村、组信息员队伍,严格实行镇聘、办(站)管、村用的办法,认真落实他们的工作待遇,尝试绩效挂钩,奖优罚劣,增强信息员的责任感,切实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要强化落实信息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反馈其负责区域内的未婚青年动态信息,村(居)人口计生干部要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切实减少早婚早育现象的发生。

3.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继续实行分条线考核和综合满意度考核,突出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针对2014年考核中了解的实际状况和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情况,调整完善考核方案,加大考核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各镇(区)要注重平时工作,注意资料的积累和收集,接受考核前要逐项对照考核内容与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平时工作扎实,台账资料规范齐全,分类整理有序。

二、深化优质服务,推进“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

1.全力实现“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6月底前,所有镇的计生服务站完成世代服务中心的改建或新建,并通过上级评审验收。所有村(居)按“八个一”的标准建成世代服务室,6月中旬区人口计生委组织评估验收。要加大世代服务品牌宣传力度,提升世代服务的质量标准,拓展“六位一体”的服务职能,实现世代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作,确保服务总量年递增率1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区计生指导站年收入递增20%,各镇(区)世代服务中心年收入递增10%,从而实现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益的双提升。同时,区和各镇世代服务中心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创建全国和省级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示范站以及市计划生育星级服务站。通过定期评估服务质量、绩效管理、工作成效等措施,切实提升优质服务整体水平。

2.重点推进“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保健与孕前指导”行动计划。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为基础,开展以宣传教育、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营养素补充为主要内容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促进行动,逐步建立区-镇-村孕前保健联动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孕前保健与孕前指导,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营养均衡”、“合理化饮食”、“体质促进”及“环境与生活习惯”等个体化指导。继续与宣传、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婚前检查的宣传倡导。同时做好病残儿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学鉴定工作,把好申报材料及鉴定报告质量关。通过努力,全区孕前保健服务率达90%以上,营养素自愿服用率达90%以上,照顾再生育夫妇优生筛查率达95%以上,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夫妇优生筛查率达100%,群众对孕前保健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认真执行《市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分级考核细则》,分级培训,各尽其责。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要有一名兼职人员从事孕前自查指导工作,具备“四会”能力:会操作、会咨询、会指导、会统计。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要达到“四有”标准:有一名专(兼)职孕前保健服务人员,有一间孕前保健咨询室,有一台专用孕前保健的电脑及打印设备,有一套孕前保健科普宣传用品,并要承担村级培训指导任务。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要完成三项任务:培养一个学科带头人,成立两到三人的孕前保健指导与服务小组,承担本级的服务工作及镇级培训指导任务,逐步建成孕前准备与孕前指导中心。

3.积极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计划。在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知情选择能力,着力引导群众落实长效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确保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进一步应用与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在区计划生育指导站继续开展心语疏通与微管微创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推广可视超导人流新技术;在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引入手动负压吸引与心语疏通人流术和臭氧雾化治疗技术,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安全性和可接受性,高标准、全方位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4.扎实开展“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计划。继续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规范化随访服务,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区、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对使用不同避孕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跟踪随访,认真做好随访记录,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避孕状况和药具副反应/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发现并逐级报告问题,切实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健全避孕药具使用咨询和随访监测系统,加强对基层监测工作的指导,确保每一例《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准确、及时。

5.深入推进“孕、环情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宫颈癌早期筛查/艾滋病干预”计划。以拓展流动人口服务面为突破口,提升机关、企业,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员的服务面,扫除计划生育药具发放、随访、RTI综合防治服务的盲点。要通过多种渠道普及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增强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以常见妇女生殖道感染目标疾病防治为重点,与环情、孕情及子宫颈癌早期筛查相结合,年查治服务率30%以上,后续服务率90%以上,查治服务记录准确、完整,可疑病例及时转诊,并跟踪随访记载,逐步建立宫颈癌早期筛查的技术规范和随访制度,为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供帮助。

三、加强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1.以“对内造势,对外扬名”为目标,大力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计划生育环境布置及各项重大宣传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与《大众》、电台合作开办人口计生专题节目;大力推广青春期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环境宣传,规范宣传标语。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尝试“人口文化艺术团”走“政府购买服务”“群众宣传”的路线,组织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婚育新风文艺调演,积极参与“三下乡”活动。二是要十分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者要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既要踏踏实实做事,又要善于宣传。要善于捕捉新闻线索,及时撰写新闻报道,积极向人口网和人口网等新闻媒体报送。修订考核细则,出台专项办法,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区宣传报道工作水平,扩大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和全省的影响力。

2.以“一镇(区)一品”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结合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运用统筹结合的工作方法,建立“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把“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抓手,形成有效的工作载体,要充分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努力构筑新时期人口文化新格局,不断提升新时期人口文化新品味。2014年,全区达到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标准的村达90%以上;农村计生家庭受益全覆盖;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提质提速;群众满意率90%以上。

3.以人口文化园兴建为载体,着力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人口文化园建设的支持,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巩固镇(区)人口文化一条街和村(居)人口文化一条路、人口文化图书角和人口文化中心户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各镇(区)各建设一个有计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人口文化园,不断拓展新的人口文化内涵。在已高标准、高质量建好人口文化园的镇(区)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全区人口文化园建设。

四、完善利导机制,努力解决民生问题

1.认真做好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兑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和兑现工作,严格申报、审批程序,规范完备相关手续,杜绝漏发、错发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区一次性奖励工作顺利推进。

2.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足额发放到位。区财政已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列入区级预算并向各镇(区)实行转移支付,对各镇(区)的发放情况区人口计生委已进行初步调查。各镇(区)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措施,确保转移支付奖励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力促与所在地企业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依法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责任制,促使企业履行法律赋予的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义务。今年,区人口计生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对镇村兑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发放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3.巩固完善奖扶特扶制度。设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资金管理、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环节的良性运行机制,坚持“统一政策,严格把关;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补助,到户到人;逐级公示,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注重“严把扶助政策关、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把数据录入关、严把信息变更关、严把发放时间关”,坚决做到政策、条件、程序、对象“四公开”,确保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按时足额地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一个不错,不断提高“两项制度”的综合效益。

4.扎实开展生育关怀“亲情牵手”零距离行动。继续将拓展服务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把生育关怀“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行动打造成人口计生部门拓展服务的知名品牌。加强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实施“三争三创”活动。继续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饲养波尔山羊项目,争取有关方面支持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改造危房。继续开展计生志愿者集中活动日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的志愿者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排忧解难,开展异地帮扶,坚持自愿结对、协调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镇(区)计生协要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向无彩电的计划生育“空巢”家庭赠送彩电工作。在巩固“输血工程”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造血工程”。继续为0-18周岁孤儿免费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推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五、推进“阳光计生”,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1.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2014年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整体推进年,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要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阳光计生行动”实施要求的通知》(通市人口计生〔2014〕49号)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全部达到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无行政侵权行为、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完善信访长效机制的“阳光计生行动”的目标要求。推进便民维权平台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的接轨,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规范运行。继续通过“999民生热线”、“公众监督”栏目关注民声民意,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信访形势分析,注重把握苗头性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重点,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网络,各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

3.深化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清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落实责任、压力传递,及时汇报、争取领导,对2008、2014年清理出的对象各镇(区)要集中精力做好社会抚养费材料上报工作,重点做好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个体工商业主、各类企业主和社会公众人物的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

六、注重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做好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落实信息变更要求和规范,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加强系统维护,确保人口信息系统高效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用电脑,搞好网络连接,加强村级人员信息化培训,努力提高村级人口计生信息网络覆盖率,逐步实现基层人口信息变更由村(居)在线变更。进一步完善“在线办理”系统,实现市、区、镇联合在线审核、办理。

2.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库清理和数据质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加大信息准确率考核力度,认真解决好综合信息平台数据转换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数据丢失等问题。加强与劳动、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人口信息的数据交换,努力形成正常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3.提高统计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和市要求,对2000年以来人口出生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基础数据进行检测,定期检测报告。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利用,邀请相关人口学家对全区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等进行预测,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基础依据。

4.认真编制“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根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加强人口发展前瞻性研究,认真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组织协调机制、综合决策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为和谐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努力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综合规划,充分论证、集思广益,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七、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素质

1.强化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落实计划生育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努力提高参与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精心组织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通过适当途径充实镇(区)执业技术人员队伍,有计划地组织镇区服务机构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为逐步建立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资格准入机制奠定基础。

2.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完善周会月报季评制度,及时反馈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完善岗位责任制、政绩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使机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止于至善的进取精神,发扬求实创新,团结高效的优良传统,让每个单位都确立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让每个干部都争当建功立业的标兵。

3.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坚持纠建并举,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站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全力构建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体系,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计生服务站。二是实施政务公开,完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和人口计生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三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活动,从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对行政侵权行为及党员、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威严。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加快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加强行政监察及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规范化和执行力建设,把监督工作有机融入到人口计生各项中心工作之中,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篇

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思路创新,更加注重宣传倡导、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把扩大世代服务覆盖面、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作为主攻目标,以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加快世代服务机构建设进度、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为举措,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面兑现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为重点,以强化统筹协调为支撑,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通过努力,全市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9%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负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得以巩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今年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不断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增进广大群众依法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广泛利用大众媒体、政府(计生)网站、办公区域、群众办事场所等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奖励政策的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服务承诺等,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3.全力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根据信息公开、网上运行、统分结合、注重实效和便民惠民原则,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网上办公,实施过程监控,逐步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协同办公、网上监察监控、网上行政绩效评估等功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监察和法制等相关部门实时有效监督、为绩效提供基本的数据等方面的需求。

4.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以全面推广使用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平台为载体,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各级计生干部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维权制度,完善和畅通各种维权途径。

5.进一步深化违法生育治理工作。对2008年度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延续,从2月份开始在全市继续开展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工作,抓住违法生育人数统计准确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规范率、征收立案率、征收累计到位率、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理到位率,推进全市的违法生育治理工作,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6.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按照国家、省和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一盘棋”新体制,实现“三年三步走”目标,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和管理服务过程的信息采集,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流出地和流入地互动互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市“一盘棋”格局。强化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考核职责。8月份前建成川姜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示范点并力争向全市推广,出台市规范流入地与流出地工作职责和双向考核办法,与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和市统计局等部门谋划并出台新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全面实现从网络到具体个案信息的共享共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服务机构建设。各镇区每季度将本辖区内卫生机构无证分娩信息报市人口计生委,市将信息汇总并通报各镇(区),各镇(区)核实情况后及时反馈,并加大查处力度,从而推动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优质服务,充分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1.实施世代服务品牌建设计划。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已建成的世代服务中心于3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6家中心服务站完成世代服务机构建设,通过省级验收;7家以上一般镇服务站完成世代服务机构的改造,通过市级验收;各镇(区)80%的村建成世代服务室,通过本市验收和市抽查。对已通过验收的世代服务中心,要按照品牌的内涵要求,加强品牌的宣传推广,规范服务体系规范运行,提升服务能力,实施绩效评估,进行有效督导,进一步完善“告知、预约、服务、筛查、转诊、回访”新的服务运行机制,体现“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六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功能。

2.实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行动计划。全面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宣传倡导和培训考核,向育龄群众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提高群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相关知识的知晓率。积极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提高技术人员知情选择服务能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配合省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项目,在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继续开展心语疏通与微管微创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推广可视超导人流新技术;在二星级服务站,逐步引入手动负压吸引与心语疏通人流术和臭氧雾化治疗技术,在拓展群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范围的同时,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安全性和可接受性,高标准、全方位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3.实施“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准备与孕前指导”行动计划。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为基础,开展以宣传教育、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营养素补充为主要内容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促进行动,逐步建立市-镇-村孕前保健联动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孕前保健与孕前指导,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营养均衡”、“合理化饮食”、“体质促进”及“环境与生活习惯”等个体化指导。开展优生遗传咨询服务,普及优生遗传知识,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掌握孕前保健及优生优育的知识。积极开展以孕前实验室筛查、营养素补充为主要内容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促进活动,优生遗传筛查率达90%以上,营养素自愿服用率达80%以上。编印《生殖健康指导手册》和《健康孕育指导手册》各6万册,发送到已婚育龄妇女手中,普及家庭保健、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帮助群众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知识知晓率。继续与宣传、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婚前检查的宣传倡导。认真开展出生缺陷风险控制与筛查体系建立研究项目。同时做好病残儿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学鉴定工作,把好申报材料及鉴定报告质量关。

4.实施“生殖道感染/艾滋病综合防治/宫颈癌早期筛查”行动计划。以育龄妇女常见生殖道感染目标疾病防治为重点,与环情、孕情及子宫颈癌早期筛查相结合,延续三年一周期的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年查治服务率达30%以上。继续与卫生部门联手,加强质控,确保查治效果。在宫颈癌筛查工作中,做好初筛、病理取样和早期预防治疗,对可疑病例及时转诊,逐步建立宫颈癌早期筛查的技术规范和随访制度,为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供帮助。

5.实施“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要求,继续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规范化随访服务,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镇服务站、村(居)服务室对使用不同避孕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跟踪随访,认真做好随访记录,及时掌握所服务育龄群众的避孕状况和药具副反应/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发现并逐级报告问题,切实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要进一步强化婚姻、怀孕对象的跟踪服务以及节育、随访对象的重点服务,使随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依托避孕药具使用咨询和随访监测专家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本机构和辖区内发现的可疑案例,以书面或网络形式报送国家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要加强对基层监测工作的指导。

6.实施生育关怀“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育关怀“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行动的组织和机制。各镇区要建立生育关怀“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行动的制度,有完整的基础台账,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志愿者帮扶能力不断增强。要加大政府和相关部门参与支持力度。积极整合资源,引导计划生育成员单位广泛参与“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行动,力争使每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能牵手1-2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镇区要争取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广泛参与,与计生贫困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每个镇区力争动员5名以上企业主认捐生育关怀基金。要全力抓好协会品牌建设,增强品牌效应。同时要继续开展“三争三创”活动,以创建省级“示范会员之家”为重点,加强村居计生协会活动阵地建设和会员中心户建设,不断增强村居协会的组织活动能力和会员的服务能力。

三、坚持利益导向,努力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1.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积极争取省对我市奖励扶助金的转移支付。设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资金管理、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环节的良性运行机制,坚持“统一政策,严格把关;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补助,到户到人;逐级公示,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做好政策、条件、程序、对象“四公开”,确保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按时足额地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一个不错,不断提高“两项制度”的综合效益。

2.全面启动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工作。鉴于此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到位,待市政府对我市《实施意见》批准后即行付诸实施。本委将和劳保局、市发改委及市财政局等部门通过公告、集中登记、材料审核、资格确认、集中公示和最终确定等程序,认真完成本年度一次性奖励工作。

3.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计生干部和特困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为已投保的农村部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续交保险费。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和其他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农村低保工作,对并发症人员继续给予固定生活补助,努力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因公致贫致残的困难补助问题。继续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纳入资助就学的对象,确保这类困难对象不因贫困而辍学。支持基层和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在依法维权、村(居)民自治、少生快富、社区发展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为贫困家庭致富提供服务,开创具有群众组织主动协助政府、广大会员主动融入救助工程的特色之路。

4.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有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落实免费服务公示制,重点做好免费服务政策、项目、标准、程序“四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向群众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更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虚报冒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要监督各地将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安排落实免费服务经费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发现弄虚作假或挤占市下拨的免费经费和本级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5.积极推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落实。鉴于市财政已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列入市级预算并向各镇区实行转移支付,今年下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镇村兑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力促各镇与所在地企业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依法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责任制,促使企业履行法律赋予的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义务。

6.努力推动各种有利于国策实施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动员、引导、鼓励广大妇女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继续支持劳动保障部门推行生育保险,加强建立面向全体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险机制的研究,积极借鉴外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向社会保障机制延伸的有益经验,促进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四、坚持基础管理,加速建立发展保障机制

1.强化基础管理与服务。继续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镇区和村居。努力做到“三个强化”: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的基础服务;强化婚姻、怀孕对象的跟踪服务;强化节育、随访对象的重点服务。

2.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根据省、市工作目标,在2008年全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2014年全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突出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继续实行分条线考核和综合满意度考核。

3.积极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运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市人口计生数据中心。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统一要求,做好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区划代码规范化工作。利用国家人口计生委PADIS平台,做好人口数据直报工作。继续做好人口网的建设,打造“阳光计生”,并尝试将现有网络延伸至村(社区)。

4.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效能。根据市《关于开展“人口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意见》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库清理和数据质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加大信息准确率考核力度。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制度,汇编《2014年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年报》,准确反映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进展。

5.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根据省和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切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全市“民富、村美、风气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五有”“五星”为标准的“新农村新家庭”争创活动。10月份,根据“五有五星”标准评选出五个镇、十个村和二十户家庭为争创活动标兵。

6.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富有特色地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月活动,广泛传播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和孕前保健、优生优育等应知应会知识,切实提高知识普及率和知识知晓率,着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5月份,将结合今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主题“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征集相关人口学校讲课课件并进行评比。

7.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到“十一五”期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不低于30元的标准,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不低于26元,推进各镇区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五、坚持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计生干部素质

1、强化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坚持抓好“一班人”,推动“一层人”,带动“一群人”,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在内聚力方面,要有更大成效;在影响力方面,要有更大提高;在支撑力方面,要有更大进展。落实计划生育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努力提高参与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精心组织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和产业开发队伍。有计划地组织镇区服务机构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为逐步建立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资格准入机制奠定基础。

2、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完善周会月报季评制度,及时反馈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完善岗位责任制、政绩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使机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止于至善的进取精神,发扬求实创新,团结高效的优良传统,让每个单位都确立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让每个干部都争当建功立业的标兵。

3.强化作风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促进人口计生系统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以提高机关执行力、凝聚力、创造力为总要求,突出效能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开展好“亲民务实塑形象,提速增效促发展”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紧密联系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认真查摆人口计生系统效能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流程办法和措施,使人口计生部门在运行机制上有新突破,干部职工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4.强化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解决一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增强队伍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率先发展意识和民本意识,真正做到各级人口计生队伍面貌一新,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继续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干部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