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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暨创卫工作再推进动员大会精神,有效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根据“发展提速年”、“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城区雨污管网建设等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城区雨污分流行动计划》。
一、城区雨污分流现状
至2010年底,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1.8平方公里,范围为南至城南大道、西至广顺路、北至由拳路、东至碧云路,其中经济开发区部分延伸至环城东路,涉及海洲街道、硖石街道、海昌街道。自1998年成立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以来,城市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日趋完善。2009年,市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市规划建设局会同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对治河排水口进行了一次详细排摸,前期已完成87个直排口改造截流。2011年7月起,已对新规划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审查。但是,目前我市还存在老城区排水系统管网均为雨污合流,新建居住小区和居民自建房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收集管网存在一定盲区三大主要突出问题。因此,改善城市水环境,全面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迫在眉睫。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城在水中、城水和谐”的持续发展理念,树立全面实现城区雨污分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工作目标,控新治旧,科学组织,精心实施,全力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和分流改造进程,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生态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11年实施城市增建污水管网6747米以及10个住宅小区(涉及房屋296幢)户外雨污分流改造。到2014年,城市道路污水管网改造、住宅小区户外雨污分流改造、阳台水排污改造、街道新村点户外雨污分流改造、机关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住宿餐饮雨污分流以及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六大改造全覆盖,市区建成区(除拆迁改造区域外)生活污水收集率从85%提高到100%。
三、主要任务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级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雨污分流行动计划任务。
(一)新建项目雨污审核关口前移
结合2011年8月1日实施的《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所有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条件书、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将雨污分流作为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排水许可证制度,在现场核查排水设施过程中注重四大核查,即核查项目雨污管网与市政雨污管网接口是否规范、核查项目基地内雨污管网有无盲区、核查生活、生产污废水是否均已介入污水管网以及核查污水预处理设施是否同时建成,并将雨污分流作为竣工验收必备条件之一。
(二)已建项目雨污分流改造分项实施
已建项目的雨污分流改造主要分道路、住宅小区、街道新村点、企事业单位、住宿餐饮、工业企业六个类别实施,计划总投资16436万元。一是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针对老城区道路排水体制均为雨污合流制,需要增建污水管。2011~2014年计划实施24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投资估算6855万元。二是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83个住宅小区涉及房屋1427幢,投资估算5152万元。三是街道新村点雨污分流改造,29个新村点,涉及房屋4580幢,投资估算3665万元。四是机关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18家,投资估算243万元。五是住宿餐饮单位5家,投资估算40万元。六是完成18家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投资估算481万元。
(三)加强雨污分流档案管理
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加强雨污管网的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经济开发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快对新建、已建和改建的雨污管网的档案移交工作,对缺失区域的雨污管道采取普查方式进行补建,尽快建立城市雨污管网“一张图”管理。
四、实施步骤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类别改造,分区域推进,分年度实施”。
(一)城市道路增建污水管网
1.2011年度实施洛隆路等5项增建污水管网工作,长6747米,投资估算1518万元。
2.2012年计划实施市区海昌路(火车站至联合路)等5项增建污水管网工程,长6820米,投资估算2148万元。
3.2013年计划实施文苑路(西山路至洛塘河)等9项增建污水管网工程,长7791米,投资估算2335万元。
4.2014年计划实施桃园路(西山路至硖川路)等5项增建污水管网工程,长3272米,投资估算854万元。
(二)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1.2011年实施南苑一里等10个住宅小区的户外雨污分流工程,涉及房屋296幢,投资估算974万元。
2.2012年计划实施好旺角等29个住宅小区的户外雨污分流或阳台排水改排污水井工程,涉及房屋550幢,投资估算1954万元。
3.2013年计划实施时代广场等26个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涉及房屋351幢,投资估算1284万元。
4.2014年计划实施中心城区东片中栋名都等18个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工程,涉及房屋230幢,投资估算940万元。
(三)新村点雨污分流改造
1.2012年计划实施南郊小区、尖嘴汇小区、东郊新村等10个新村点的户外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涉及房屋1890幢,投资估算1511万元。
2.2013年计划实施金星小区、长山一里等8个新村点户外雨污分流改造,涉及房屋743幢,投资估算596万元。
3.2014年计划实施胡家门小区、杨园埭小区、沙泾桥小区等11个新村点户外雨污分流改造,涉及房屋1947幢,投资估算1558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
2012年计划实施18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投资估算243万元。
(五)住宿餐饮单位雨污分流改造
2012年督促花园大酒店、凯元大酒店、东方假日酒店等5家单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投资估算40万元。
(六)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
2012年完成正扬轴承有限公司、汇丰工贸有限公司、红东方皮革服装有限公司等18家工业企业的雨污分流改造,投资估算481万元。
其中列入市中心城区拆迁计划及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区块暂不列入此计划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体雨污分流改造计划详见附件1、2。
五、资金保障
道路、住宅小区、新村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雨污分流改造的相关费用由财政予以资金保障,其他项目改造费用自行负担。
六、工作措施
城区雨污分流行动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工程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难度高,事关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设进程和整体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统一思想,确保雨污分流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着力推进工程进度,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治水办主任、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硖石街道、海昌街道、海洲街道、经济开发区为组员的雨污分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雨污分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城管执法局、城投集团、水务集团、街道及市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市治水办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水环境治理、雨污分流改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各街道、社区也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使每个人都充分认识到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水环境治理活动中,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主城区道路范围内的雨污管道的普查,会同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编制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制定我市城区雨污分流工作的改造计划,对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协调,包括对雨污分流项目的方案审查、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办理排水许可证等。
市水务集团负责城区住宅小区和道路污水管网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城投集团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雨污管网建设,并对代建的安置房实行雨污分流改造。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道路雨水管网的改造以及住宅小区的阳台污水改造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负责辖区内新村点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和督促工业企业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下属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雨污分流的改造。
其他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建成区及“两新”工程规划点雨污分流改造,按属地原则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雨污分流的所需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管理,落实长效。雨污分流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统筹兼顾,各司其职,共同抓好落实。市纪检监察及规划建设部门要监督各实施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市政府将雨污分流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务求雨污分流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