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地税局发票违法活动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及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我市地税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坚持“打防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制售、非法代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和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扎实深入地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建立良好的税收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使发票违法犯罪的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使用虚假发票的问题得到制止,发票的管理得到加强,全市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三、实施步骤
此次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7月)。地税机关要在2009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上,对本地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和购买、使用虚假发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摸底,确定本地打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7月至10月)。地税机关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查证核实,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重点区域要采取统一行动,开展集中整治,力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1月)。地税机关对开展打击发票违法活动工作中查办的案件要依法快办快结,并及时跟踪了解案件的起诉、审判情况;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作案手段及规律,要认真分析研判;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政策和管理上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目前,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猖獗。地税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当前发票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互相配合的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地税机关要将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作为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的必查项目,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按照省局我市检查处理的违法受票企业应不少于40户的要求,拟分配乐平市局、昌江区局、珠山区局不少于8户,直属分局、浮梁县局不少于6户,高新区局不少于4户,并将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和餐饮娱乐四大重点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严肃处理,加大对违法使用发票企业的处罚力度。地税机关要结合制售假发票大要案查办工作,认真梳理虚假发票线索和信息,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对企业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外,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和财务报销,对检查发现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相应调降其纳税信用等级,在案件查实后予以曝光。
(四)密切协作,形成有效打击合力。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国税、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发现的发票违法线索及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端窝点、打团伙、打跨省作案”专项行动,联合查办发票犯罪大要案件,严厉打击职业犯罪团伙,摧毁发票犯罪网络,协同公安机关对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商业步行街等兜售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清查,净化社会环境。
(五)强化监督,建立完善发票监管体制。地税机关要按照“简并票种、统一票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简并票种,充分利用互联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公布发票违章举报电话,并及时妥善处理,充分利用省局网站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发票预警监控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发票领购、使用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骗购发票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发票违法行为的防范和监控能力。
(六)加强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地税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地税机关的门户网站等途径广泛宣传正确领用发票、鉴别真假发票的知识和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及警示使用假发票的法律后果,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假防骗的能力和依法取得发票、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集中曝光一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典型案件,公开一批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单位名单,对不法行为形成震慑,优化税收环境,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七)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地税机关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重点行业使用虚假发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原要求报送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情况表》一并报送市地税局稽查局(审理股)。整治工作结束后,要针对发票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分析行业性存在发票问题的特点、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和效果,并提出完善监管的具体文字材料,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1个典型案例书面报送市地税局稽查局审理股。市局将对各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