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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物价局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物价局年初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职能,抓住惠民生和促发展两个关键,抓好队伍建设,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维护价格稳定,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现将我局2014年工作谋划如下:
一、健全四项机制稳物价。
面对价格发展形势,我局从四方面入手稳控物价,一是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加大热点价格监测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监控预警,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加强数据把关,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实用性、代表性,利用价格监测数据服务经济发展。二是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对价格重点部位尤其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价格,加强宣传、告诫,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引导舆情民意,杜绝恶意炒作,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三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对于突发状态和价格焦点难点问题,实行联合办理制,各负责人员和负责科室共同分析价格形势,研究探讨稳控措施。四是健全价格调研机制。实行定期调研和定期报告机制,提高对价格发展趋势的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做到价格异常波动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检查。
加大价格监管力度,把促经济、惠民生、保生态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开展农牧、农机、城建等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和群众关注的教育、医药等价费专项检查,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价费政策的实惠。二是开展银行、通信、行业协会等涉企价费专项检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运用价格手段改善生态环境。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监管国家分类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执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助结算政策,加强废物、废气、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检查,推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四是以诚信经营为载体,以明码实价为手段,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并积极探索价格垄断、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的查处手段,坚持行政处罚与媒体曝光有机结合,提高政策执行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净化消费环境。
三、围绕县域中心提服务。
加大服务工作力度,力争使人民满意度大幅提升。一是充分利用好举报平台,完善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强化价格应急处置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围绕全民创业搞服务,通过物价信息平台搜集各类价格信息和创业信息,利用宣传单、简报等方式送到群众手中。对全民创业中的小额贷款抵押评估,不论节假日和星期天,做到随委托随办理。三是围绕优化环境搞服务,按照县整治城乡治安环境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搞好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工作,严格依法鉴证,为司法、审判机关提供可靠的办案依据。
四、注重创新完善强监管。
强化价费监管上,注重服务在先、监管在前、教育为主、着眼需求的原则作好创新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模式。坚持每月开展1—2次市场价格巡查,每次巡查不少于监管对象的一半,并通过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切实变突击监管为常态监管、变无序监管为有序监管。二是进一步创新价费环境建设方式。坚持抓诚信树环境,从抓教育营造诚信氛围、抓标准细化诚信规范、抓制度健全诚信机制、抓创建树立诚信导向入手,全方位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制定价格诚信标准,指导建立健全价格诚信制度和档案。组织大型超市和民生热点服务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稳定物价”承诺活动,宣传价格法规,倡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和谐价费环境,教育督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三是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在开展价费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价格宣传,价费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开展价格提醒活动,对价格违法易发生行业,通过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手段,将监督检查关口前移,监督检查手段从原来的单一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警示,事中告诫,事后监督反馈并重,力求把价格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手段。积极完善规范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认真落实上级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监管政策规定和县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监管意见,对新建普通商品房管理实行预(售)价格备案制度、预(售)价格“一价清”制度、预(售)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坚持“商品房备案价格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交费登记卡》制度,新建住宅项目推行全装修,建立价格管理联络员制度,严格实行违规查处制度。五是进一步创新提高效能水平。在收费许可证审换、收费项目标准调整、价格评估认证等方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在物价咨询、受理举报等方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在规范执法、严肃执法等方面实行大案集中研究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执法流程零障碍,执法案件零违规,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行风零投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