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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区安监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根本上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指导思想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监察执法,强力启动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
2012年底,确保上级下达安全生产指标不突破,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防止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安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奋力打造沿海一流主城区”创优安全生产大环境。
工作谋划
(一)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加强综合监管。组织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场所、六大行业规章制度与标准规程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日常执法监察,以推动行政执法日常化、常态化。二是继续推行联合执法模式。在积极做好直管领域执法工作的同时,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水利、电力等行业和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各领域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执行机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指令,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执法到位。完善执法监督手段,进一步做好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确保法律适用正确,做到零失误、零违纪。四是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阻挠抗拒执法、拒不执行监察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加大对其执法检查频次,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暂扣有关证照。
(二)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提升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进一步严格安全许可程序,下大力理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条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审查企业安全条件,全面细致的审查企业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流程、设施设备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超期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二是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延期、变更审查关。进一步规范换证程序,从严审查换证材料,为上级安监部门把好材料审核关。通过危化企业换证,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宣传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安全科学发展理念。依法处理不按期换证企业,停止未取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提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劳动防护用品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和《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提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水平。四是继续加大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零售网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每个网点受训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每个经营区域进行踩点审查,对摊点的间隔距离严格控制。向每个零售点发放警示标识、阻燃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单位,依法取缔非法制售窝点。
(三)全面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五行业企业的特点,2012年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总体规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善现场作业条件。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二是整体推进。2012年底前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五行业企业要全部进入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评整改程序,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考评标准确定考评等级,有条件的规模以下的企业完成自评整改工作。条件成熟的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争取在2012年底完成60%。生产企业要按照考评标准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认真组织整改。区安监局将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确定年度达标取证重点单位,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推进,要鼓励达标企业升级,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要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四)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从作业场所职业病申报工作入手,夯实基础,充实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我区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经过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已完成了近130家企业的申报工作,极大地促进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申报工作,更好地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许可证发放工作的落实,我们将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把底数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实。2012年底前,将树3-5家涉及职业危害的标杆企业,同时力争职业危害企业申报率达100%。二是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统计摸底的前提下,确定各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按照《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确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较好的重点单位,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职业危害涉及单位的宣传教育,以点带面,促进全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100%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问题。2012年将对镇街一级监管人员无编制、身兼数职现状予以协调,缓解工作中出现“碰车”、工作效率不高现象。协调区政府常务会(海政常纪[2009]7号)原则同意对各镇、街安监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问题,充实基层安监工作执法力量。二是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专款专用、投入到位。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和执法监察装备等方面的支出。鼓励企业增加安全科技投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三是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各级政府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力求责任清晰、100%覆盖、追责有据。
(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聘请老师或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执法业务进行培训,使我们的执法队伍现场执法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查得出、讲得准,整改意见能提在点子上。二是转变执法理念。针对区企业“小、松、散”的现状,将执法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监执法队伍在对企业的执法工作中,坚持边检查、边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方法。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进行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热情帮助企业树立依法治理的思想,增强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引导和督促企业学法、懂法、用法。尽量避免一到企业先检查,后下单的简单模式,把每一次执法活动作为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企业主体责任的活动,使企业对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会有一定认识,有效化解抵触情绪,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在全社会的认知度。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摆脱安全生产事故“事后曝光”的被动局面。2012年,扩大宣传的力度,改变宣传的方式,做到电视中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杂志上有名,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知安全、关注安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形成一种安全文化。二是加强自身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到“一手抓安全生产监管、一手抓安全生产宣传”、“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员”。建立切实可行的考评指标,规范宣传工作的奖罚、督查力度,督促基层安监站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保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必要投入,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
(八)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评审(论证)、备案工作。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商贸企业、轻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备案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实行牌板化管理。二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评估和备案,力争2012年6月底前完成我区6家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管系统和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并与属地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平台系统联网,提高事故灾难预测预报能力,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督促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机制,做好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制度。计划年内组织两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救援设施的配备,应急预案备案、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等情况。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九)继续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监管监察力度。
以预防和遏制火灾、拥挤踩踏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歌舞厅、网吧等重要场所,认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以及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栅栏或障碍、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检查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把职工和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防火灾自救能力,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人员聚集场所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情况,电气设施敷设不规范、配电室管理不规范及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场所和经营单位,一律采取停业整顿措施。
(十)进一步发挥区安办综合协调职能
一是运用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积极性。深入研究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统筹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列行动,组织筹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时排查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两会”“暑期”等重点时间段的安全生产专项及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执法和联合检查,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进一步细化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2012年改变往年考核模式,实行日常工作考评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考评,随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监管实现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