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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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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求实创新,努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到镇(街道),取消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将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两个月压缩到20个工作日,切实提升救助时效。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7992元、5900元,1-10月份累计保障城市低保330人、农村低保2307人,发放低保救助金893.36万元。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照料护理政策。全区共有特困人员398人,集中供养157人,1-10月份支出供养经费200余万元;分散供养241人,1-10月份发放基本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175.9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一级200元/人/月、二级150元/人/月、三四级100元/人/月;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为100元/人/月,全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4414人,今年以来发放补贴资金496.95万元。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今年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0.0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17人次,连续9个月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6.22万元。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人次,护送返乡4人次,为5名滞留人员进行了落户,并办理身份证件,落实福利待遇;与利津精神卫生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将6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医救治。

(二)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每月检测1次。为养老机构提供口罩、消毒液、酒精、洗衣液、艾条、一次性手套、测温枪、防护服、牛奶、方便面等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对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家属进行走访慰问,落实省、市、区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共计29.45万元,协助养老机构落实税费、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减轻养老机构受疫情影响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每季度对养老机构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合理规划布局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协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按照每处社区配建至少1处养老服务设施的原则,选择在老年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小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在新建小区,根据规划户数、周边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合理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增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2020年在区新户镇明湖社区服务服务中心北侧建设养老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门窗安装、外墙装饰、室内装修等。督促孤岛镇颐舒居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投入运营,目前已建设完成,正在筹备试运营。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新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确定能力等级,按照能力完好或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每户每月200元、260元、320元的标准开展服务。对服务开展情况实行线上监督与线下检查相结合,每月根据线上服务信息随机抽取部分服务对象进行入户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向服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保障服务质量。按时发放老年福利资金。对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按照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分别每人每月8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2020年以来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1050人次102.974万元。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并督促整改。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别由区中医院和胜利医院组织对地方和油田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和居家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有序推进。合理优化村庄建制。为解决村庄规模小、空心村等问题,指导新户镇、义和镇优化村庄规模,撤销121个村,合并新设18个新村,健全配齐工作班子,推进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级议事协商点打造。明确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6个,并结合有关要求推进示范点的打造,11月底前达到明显示范效果。规范村务公开。组织开展村务公开目录监督落实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村务公开问题30个。推进油地社区融合发展。为解决部分居民委员会设置不合理、油地社区管辖范围重合、油地社区融合度不高等情况,对我区城市社区进行调整,由原先的32个社区居委会调整为30个社区居委会,打破了原油地社区管辖界线,推进了油地融合发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保障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规范了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制度;招录社区工作者15人,增强了社区工作力量;草拟区《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意见》,待区级和镇街疫情防控工作补助承担比例进一步明确后制发。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工作。制定《区城市社区实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的实施方案》,在25个城市社区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

(四)慈善和儿童福利不断发展。开展“情暖万家”救助活动。救助困难群众320人,发放救助金9.6万元。开展疫情防控捐赠活动。面向全区发出募捐倡议,共募集捐款276.28万元,已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从慈善资金中列支155万元用于全区疫情及建设发热哨点诊室工作。开展“孝善养老”扶贫活动。按照子女赡养、奖补激励、自愿参与的原则,为全区60周岁以上1250名建档立卡贫困老人(脱贫享受政策)发放慈善资金25万元。开展“清凉夏日•爱心包裹”扶贫活动。为全区1096户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发放日常生活及防暑物品,折合资金21.92万元。开展“朝阳助学”救助活动,救助困难大学新生26人,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完善孤困儿童动态管理。2020年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9人,取消事实无人抚养待遇儿童4人,取消困境儿童待遇1人,困境转低保待遇儿童4人,目前共保障孤儿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人,重点困境儿童6人。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儿童生活补助金。1-10月份发放基本生活费20.53万元,临时价格补贴0.60416万元。发放春节和六一走访资金5.34万元。开展政府购买儿童服务工作。投入资金10万元,由专业社工机构开展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共有424名儿童纳入服务范围。开展儿童关爱活动。完善充实全区各村居儿童主任队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摸排活动;为全区困难学生发放爱的背包91件,爱心结对8人,发放救助金0.68万元;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开展孤儿健康体检活动。

(五)社会事务管理明显提升。深化殡葬服务改革。编制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新建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各1处,新建公益性墓穴1200余个。1-10月份火化遗体1000余具、减免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6.5万元。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分类指导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或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两个覆盖率”明显提升;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完成我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深化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双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党建引领和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新增“和谐使者”1人。规范婚姻登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1-10月份办理结婚登记834对,离婚登记426对,补发结婚证421对,补发离婚证99本,合格率、建档率达到100%。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圆满完成沾化-边界线联检;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信息507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4条,按时完成15块界桩巡检任务。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制度,推进各类专项救助衔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健全低保家庭贫困状况综合指标体系,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发展。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适当扩大特困人员保障范围,落实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探索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新模式,大力提升照护水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制度。依托信息化平台,健全“救急难”机制,针对不同的救助类型,优化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公正性。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加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化建设,丰富核对系统信息源数据,将核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确保低保对象凡进必核、在保必核,提升精准救助、精准管理水平。加强基层救助经办能力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高基层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救助效能。拓展残疾人福利。逐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拓面,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继续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指导养老机构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检尽检”,同时紧抓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有序运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镇街调研力度,共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规划、选址工作,继续在街道、六合街道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社区选址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城市社区、农村集中区、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试点推进助老公益食堂建设运营。选择近期无迁建计划、村级班子配的强、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村级经济较好的村建设农村幸福院。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来我区投资建设康养社区或康养服务中心。做好养老服务日常工作。按时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规范开展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动态摸底农村留守老年人情况,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做好年度省、市、区三级养老服务业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

(三)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民主协商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分层次协商制度,建立村(居)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和印章使用范围清单,指导村(居)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村(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居)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区服务网络。结合油田社区职能移交,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推进油田地深度融合。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体等的服务需求。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支持社区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和社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作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广泛汇集社会资源,更好回应社区居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推进基层关爱保护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每个街道(乡镇)都设立专职儿童督导员,每个社区(村)设立儿童主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工作机制,建设集发现报告、任务转介、关爱服务、救助保护、持续跟踪为一体的协同办理工作平台,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区、镇、村三级慈善义工志愿者组织队伍。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加强慈善资金监管。建立互联互通慈善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网上捐赠、网上救助。

(五)推进专项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专项民政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推进我区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以地名普查成果为基础,建立地名文化为支撑、地名标志为载体、地名信息为手段的地名公共服务体。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智库建设,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规范婚姻收养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收养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收养家庭评估。加强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在新户镇规划建设2处村级公益性公墓,在义和镇、街道、六合街道、孤岛镇、仙河镇各规划建设1处镇级公益性公墓,绿色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散埋乱葬得到有效治理,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