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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到2020年,是我县林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于动员全社会办林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确保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十三·五”林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与政策环境
(一)“十三·五”林业规划具有坚实的基础条件
1、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我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0个国有农林牧渔场,291个村(居委会),境内居住着苗、汉、侗、瑶等13个民族,总人口28.2万,其中以为主的少数民族占58%,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县、省湘西地区开发县和革命老区,以及全国五个自治县之一。境内拥有丰富的森林、草山、电力、矿产、旅游等资源。全县现有林地面积33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4%,活立木总蓄积量1026.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8.3%。近几年来,我县坚持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并重,大力培育杉木、楠竹等速生丰产林,引导竹木加工企业做强做大,着力推进生态旅游,促进了林农增收、资源增加、财政增长,县域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1)资源培育力度加大,林业第一产业蓬勃发展。
林地资源潜力巨大。我县有1700余种野生植物,其中木本植物107科921种,有珍贵树种110种。楠竹40.5万亩,人平楠竹山达1.4亩,高产高效楠竹面积达30万亩,活立竹总蓄积量5710万株。林业基地长足发展。近5年来,采取县级领导挂点、部门联点、乡镇办点,以点示范、全面带动的办法,建立了林业基地开发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大大激发起广大林农基地开发的积极性。全县共创办各类高效林业基地开发示范点60余个,速生丰产林基地54万亩(其中新造速生丰产林14万亩),楠竹基地30万亩,马褂木基地30万亩,林粮油基地10万亩,金银花基地0.3万亩,油茶基地2.8万亩(其中新造优质品种油茶林8500亩)。基地的迅速发展给林农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仅楠竹年亩平均效益由十年前的不足150元增加到现在的1000余元。特别是威溪乡的城塘村人平楠竹收入已突破1万元。林业经济收入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加强。一是加强科学规划,大兴造林绿化和封禁。5年来,群众造林积极性和造林面积逐年提高,5年来累计造林面积达20万余亩,在已区划的沙角洞银杉自然保护区、银竹老山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对省道S219沿线的第一层山脊,资、巫、浔、渠四水流域两岸,区等水库周围及生态脆弱地带实行全面封禁。全县现已实施封山育(护)林面积257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22.64万亩、新增封山育(护)林面积135万亩。对封禁的生态林实行封山补植,事业化管理,对其余商品林实行规模化种植,企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通过科学规划和封禁,全县森林植被明显增加,森林生态系统多种防护功能不断增强。二是严格林木限额采伐。多年来,严把伐前、伐中、伐后“三关”,确保伐区采伐工作按规操作,林木采伐从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木材采伐指标。三是加强林地管理。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征占用林地进行模底、造册,建立了规范的林地使用管理制度,林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是切实加强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2)以竹木加工为主的林业第二产业方兴未艾。
全县林产工业现已涉及木材加工、竹、藤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木、竹浆造纸制品业,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木、竹、藤工艺品制造业,采矿业等众多领域,年林产工业总产值达2.5亿元。现全县有木竹加工企业75家,其中楠竹加工企业15家,木材加工企业61家。企业年产值10万元以下的3家,占4%;10—100万元的57家,占76%;100—500万元的10家,占13.3%;500万元以上的5家,占6.7%。
(3)以生态旅游为主的林业第三产业逐步升温。
我县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最长的绿色长廊”之称的两江峡谷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誉为“江南呼伦贝尔”的南方最大牧场——南山牧场,神奇苍茫的“福地”十万古田-白云湖湿地公园,金童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天然植物基因库”沙角洞银杉自然保护区,世界最早的人工杉木林“东晋古杉群”和“杉树王”,南山草原风情、长安营民俗风情、白云洞和白云湖水上休闲旅游等。全县森林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约19.24万人次,年旅游综合收入约19700万元。
(二)“十三·五”林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政策环境
加快林业发展,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已经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共识和行动。自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战略目标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林业;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林业;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2009年,国家提出了“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工作新要求,同年6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又提出了“林业四地位”的论述,即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近几年来,县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在县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从2009年起,局机关、两站、公、检、法人员已一并全额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彻底解决了林业系统长期以来“以费养人”的问题。我县林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生态建设当作林业部门的第一责任,把发展当作林业工作的第一要务,以“资源增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积极造、严格管、合理用”和“科教兴林、依法治林、项目强林”的林业工作方针,严格遵照“生态立县”的发展要求运作林业工作,大力实施“三边造林”,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快速增长,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提质升级,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不断深化配套改革,为我县建立良好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林业文化体系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主要林业发展指标(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业产值、林农收入)全面进入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林业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取得实效;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建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34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05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年总产值(包括加工产值,下同)达到10亿元以上,林业对经济发展贡献率达到60%以上,林业结构明显改善,林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全省林业大县和林业强县。
三、林业发展工作重点
1、加强营林生产工作,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一是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年的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力争每年完成楠竹新造1000亩;楠竹低改20000亩,其中高标准楠竹垦复办点示范500亩;良种育苗100亩;完成幼林抚育任务30000亩;完成上面布置的珠防林工程封山育林任务。二是要全力抓好新造林和退耕还林项目造林的补植补造任务,以确保退耕还林到期国家阶段验收质量达标,实现面积保存率100%,抚育管护率100%,确权发证率100%,成林率达90%以上。同时扎实搞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程建设。把退耕还林同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制订工程后续产业发展政策,切实解决农民的吃饭、烧材、增收等实际问题;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与退耕户的责任,将补助政策与管护成效挂钩,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稳得住、不反弹”。三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培植无节良材。我县现有杉松类林138.1万亩,楠竹32.5万亩,计划从2011年起,每年每年完成试点面积1500亩。2011至2015年造林5.0万亩,楠竹0.5万亩。到2015年底,全县建成杉松类林工业原料林和无节良材基地45万亩,高效楠竹基地33万亩。通过发展速生丰产林,为林产工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实现省厅提出的“优材更替、无节良材、测土配方、创新品牌”的工作目标,实现生态建设和产业化建设的协调发展。四是积极改造低质低效林。将全县低质低效林逐步实施改造,以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五是要努力提高城镇林业建设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杉、松、楠竹等速生丰产林,适当发展珍贵树种和名特优果树经济林,提倡城市周边、公路两边、河流(水库)岸边“三边”造林,提高“三边”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城镇林业发展规划,建立县城区内方圆5公里、县城区外方圆2公里的生态保护圈。2012年底,县城区绿地达1500亩,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人平公共绿地5.5平方米,基本奠定“山水园林县城”框架;到2015年,县城区绿地达到3000亩,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人平公共绿地7平方米。同时,继续全面推进义务植树运动,切实加强“绿色通道”建设,每年完成义务植树50万株,绿化公路10公里、河渠5公里、街道5公里,每年力争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1个、“市级花园式单位”1个。逐步达到林在城中,城在绿中的山水园林城镇建设目标,全面提升造林绿化建设水平,加快兴林富民步伐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一是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目前,我县现有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面积122.64万亩,其中国家级94.64万亩,省级28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37%,是一个公益林面积较大的生态林业县。全县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单位有21个乡(镇)场,111个行政村。今后5年,要进一步制订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同时向上大力争取生态公益林项目,特别是要将我县列入石漠化地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县,并解决项目缺口资金,使生态公益林能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益项目。二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我县必须建立健全“五大系统”,即森林防火电子信息化指挥系统,森林防火瞭望台系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森林防火护林预警系统,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系统。2015年底,建好县森林防火电子信息化指挥中心;在儒林、西岩、茅坪、威溪、白毛坪、汀坪、丹口、长安营建造现代化森林防火瞭望台8座;营造生物防火林带200公里;建造消防营房300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500平方米,防火检查站1000平方米;建立森林防火护林预警系统;组建森林扑火专业队伍11支。上述建设项目分年度逐步完成。三是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治马尾松毛虫、竹蝗、松材线虫、外来有害生物等病虫害为中心,以抓检疫、抓预测预报、抓普查为手段,确保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成灾率控制在发生面积的3.5%以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防治率达到85%以上。四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合理扩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范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大力建设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种源繁殖基地、鸟类保护等工程,力争2012年底建好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促进野生动植物繁殖利用和发展,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严格控制其他经营性猎捕、采集活动,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以及人工拯救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工作,有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五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林业执法行动,积极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效方法,不断推进依法治林。严格“三凭证”管理制度,确保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顺畅流通。切实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管理,逐步杜绝乱占滥用林地现象。经常不定期地对全县范围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组织执法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林区秩序。
3、全力推进林改,激发林业发展活力。(1)力争按期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要围绕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也就是确权勘界任务要完成100%以上,林权发证任务要完成100%。(2)积极探索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措施。一是要规范林权流转,形成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兴林富民长效机制,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林业要素市场,建立森林资源评估制度,大力推进资本与林地的联合,采取租赁、合作、联办等形式,依法、有序推进林权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引导发展新型林业联合组织,为广大林农增收致富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二是要积极创新融资平台,加大林业投入力度。扶持林业担保机构发展,发动群众主动联系银行、农村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模式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促进林业经济快速发展。三是要大力宣传林木保险政策。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林农保险意识,鼓励和引导林农、林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政策性林木保险。四是要加快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的改革发展。国有林场、森工采育场要发挥森林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高效生态产业,大力培育无节良材,实行优材更替,以不断提高林木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省厅提出的“优材更替、无节良材、测土配方、创新品牌”的十六字方针。
4、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与产业良性互动”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巩固第一产业,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提升第二产业,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大对生态旅游、花卉苗木、森林食品和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林业劳动密集型的优势,扩大社会就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一是发展壮大林业基地。楠竹基地—目前我县拥有楠竹面积30余万亩,在近几年要加大楠竹低改和楠竹新造力度,每年力争完成速生丰产林1万亩,力争在5年内达到35万亩,使全县楠竹面积和质量有明显提高。速生丰产林基地—现全县有杉木速生丰产林面积35万余亩,今后按每年营造1万亩的计划实施,力争5年内全县速生丰产林基地扩展到40万亩。油茶基地—目前我县有油茶林面积约2万亩,尚未纳入国家和省重点油茶开发基地县。油茶产业是国家近几年对林业项目投资的一个重要方向,我们必须努力争取,积极发动群众大力实施油茶低改和营造高标准、高品质油茶林,尽快将我县挤进省甚至国家重点油茶基地县的笼子,以争取国家更多的投入。力争每年发展油茶1000亩,油茶低改3000亩。在5年内将全县优质高效油茶面积发展到5万亩以上。二是促进林产工业健康发展。加大对木竹经营加工的管理力度,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将全县竹木加工企业进一步整合,数量严格控制在60家左右,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向环保型、资源节约型和高附加值型方向发展,打造统一的地方特色品牌,组建林产加工集团。三是要大力推进生态旅游。站在与国际旅游对接的高度,认真抓好旅游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两江峡谷为龙头,依托南山、白云洞、白云湖等景区,加强区域旅游资源的整合,极力融入“桂林—崀山—张家界”的国际旅游大循环,使每年的森林旅游人数递增20%以上。
5、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变林区落后面貌。我县由于经济困难,林业基层两站基础设施建设仍严重滞后,目前全县12个基层林业管理站、14个竹木检查站和护林哨所中,仍有5个林业管理站和6个竹木检查站靠租赁老百姓房屋办公,办公基础设施极差,严重影响基层林业执法和管理的形象。森工、国有林场、林科所、苗圃场大都建于上世纪5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由于财政供给逐步取消,森工及各场、所为谋生存在市场上艰难打拼,基础实施建设基本停滞。加上受区域的限制,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存在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等,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向国家、省、市争取,在安排基层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时给我县予以重点照顾,将森工、国有林场、林科所、苗圃场的道路、安全饮水、电网改造、通信建设等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切实为其解决具体问题。
6、坚持项目兴林,推动林业快速发展。积极向上跑项目,筹资金,主动与县发改局、市局、省厅及国家林业局沟通,力争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共向省厅、市局及上级政府申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方面项目2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76亿多万元。争取申报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具体项目见附表)
三、加快林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林业、环保、水利、农业、国土、城建等部门组成的林业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规定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职责。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林业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年度森林资源消长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把林业工作列入政府文明考核,从县到乡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将之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得力、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及领导,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处置指挥不当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充分调动社会和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林业文化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要确保营造林经费。财政每年要安排300万元以上的资金用于营造林。二是要安排林业项目经费。对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县人民政府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要确保林改工作经费到位。为依法搞好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议县政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2011年拨专项林改经费300万元,以确保全县林改任务的完成。四是要增加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建议县级财政按照每公顷2.5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五是要加大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等林业专项规费、基金的征收。加强对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单位和项目的调度,引导交通、城建、水利等部门和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项目投入生态建设。六是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我们要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获得国家对我县林业更大的投入。尤其是要全面启动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对出露岩溶地貌集中分布区域重点治理。加强石漠化监测。对受人为活动干扰,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量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搞好总体规划,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治理。近期采取封山管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植草的生物治理措施,对严重石漠化地区优先治理;辅助采取坡改梯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节水保水蓄水工程等工程措施治理,配套搞好清洁能源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社会综合治理。七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是壮大林产业的一条有效途径。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林业,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增长。八是要加大对林业的信贷扶持。把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重点贷款范围,积极拓展林业大户、龙头企业以林木资产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八是要强化社会造林。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鼓励和中引导大户造林,要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民营造林大户和企业造林,在政策、技术等方面优先扶持,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促进社会造林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严格依法治林。一是要加强林业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力度。要着重解决好企业管理者、组织者、劳动者的认识问题,遵循生态规律,正视生态建设,把节约和合理利用有限资源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以全新的产品价值观主导、支配从业行为,彻底解决从业人员认识上的偏差,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二是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加强流通领域的管理。确保竹木市场井然有序。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坚决禁止滥占林地。三是要严厉打击毁林犯罪。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对重大毁林案件查处不力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将情况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报告,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科技兴林。要强化林业科技推广意识,把落实好封山育林技术、林产工业先进管理技术、林下经济模式技术、林木害虫防治技术等推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极大地发挥林业科技推广技术在林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含量、提升造林绿化成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在职林业干部职工经营木竹,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要积极引进年轻的专业技术和林业管理人才,提升林业干部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