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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土地建造整顿工作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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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土地建造整顿工作规划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市西北部,北洛河和无定河上游,西北与定边为邻,东靠靖边,东南和志丹相连,西南和甘肃华池接壤,地理坐标北纬36°33′33″——37°24′27″,东经107°28′57″——108°32′49″。海拔1229.0——1803.3米。县境东西宽79.9公里,南北长93.6公里,总土地面积3791.2平方公里。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集约利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控制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用地指标测算期限及依据

测算期限为2010年至2015年,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资料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

四、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全县土地总面积5686839.6亩,其利用现状如下:

(一)农用地5440351.65亩。1、耕地657317.85亩;2、园地222390.9亩;3、林地2335892.55亩;4、草地2224750.35亩。

(二)建设用地193879.35亩。1、建制镇12042.75亩;2、农村居民点37619.55亩;3、独立工矿用地29205.75亩;4、特殊用地1555.65亩;5、交通运输用地69082.65亩;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4373亩。

(三)未利用地52608.6亩

五、城镇化体系建设中各项用地指标规划及实施保障措施

1、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指标:到2015年耕地保有量达到550000亩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485000亩以上,并逐步提高质量。

(2)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乡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二是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先补后占政策,否则,坚决不予报批。三是积极争取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到2015年争取实施省(部)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个,市级项目10个,规划实施县级项目90个,增加耕地面积9300亩。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约集约放在首位,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多途径释放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潜力,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存量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农村居民点等低效用地的用地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1)指标:到2015年园地面积增加22259.1亩,达到244650亩,增幅率为11%;林地面积增加70107.5亩,达到2406000亩,增幅率为2.91%;草地面积减少222400.4亩,减少到2002350亩,下降率10%。

(2)措施:在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成果、稳步推进”的建设思路,以建设“三个百万亩基地”为主要内容,加大宜林荒山的营造力度,减少荒草地面积,增加园地、林地面积。

3、实现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用地减少相挂钩。

(1)指标:预计到2015年城镇人口达10万人左右,人均城镇用地面积由2010年160平方米增加到2015年168平方米,城镇建设用地有2010年的12042.75亩增加到2015年17100亩,增加5170.24亩,增幅率为29.57%;石油能源、独立工矿等用地面积由2010年29205.75亩增加到2015年39300亩,增加10094.25,增幅率为34.56%;农村居民点由2010年37619.55亩减少到15900亩,减少率为57.73%。实施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13个,补充耕地面积2100亩

(2)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以往每年市上下达我县用地指标为500亩左右,这一指标与我县的实际用地需求还有差距,因此,“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全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实现每年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1000亩;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增加耕地面积。遵循依法运作、保障农民权益,统筹协调、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和促进土地可持续发展等原则。围绕“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依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并和新农村规划、产业规划相结合,在周湾、长城等乡镇选择1-2个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在洛源街道办和镇选择1-2个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开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争取周转指标,腾出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建设,缓解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压力,为城镇建设用地寻找空间。

4、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为基础,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验、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统筹规划,先行先试,分类推进,进一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征收等制度,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1)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导向,结合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办法,选择1-2个试点乡、村开展试点,在全面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在“十二五”内实现全县集体土地合法有序流转。

(2)措施:一是组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即土地交易所,专门负责集体土地流转各项事务,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交易平台。二是制定农村土地交易流程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定等流转运营机制和配套的政策法规。三是建立农村土地退出补偿与利用机制。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实行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腾退土地,居住向集中化、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