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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型墙材建立工作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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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型墙材建立工作规划

推进市“十二五”墙体材料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市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改善建筑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精神,根据省、市“十二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市“十二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背景

(一)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省和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执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因地制宜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全面完成墙体材料“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

1、贯彻实施墙改工作政策,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明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市建立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同心协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这项工作。首先贯彻落实了、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加大了对非粘土类墙材的扶持力度,结束了粘土多孔砖作为过渡性新型墙体材料的历史。其次,通过会议、工作任务布置、目标责任下达、学习资料的分发等途径,做好政府层面的宣传,通过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介向社会宣传,使墙改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也得到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使新型墙体材料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达到了保护耕地、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最终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明显。“十一五”期间全市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累计节约和保护耕地3252.28亩,为“十一五”规划的139.58%。

2、产业结构调整成效初显,基本满足社会建设需求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淘汰落后”的要求,积极采用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有效办法,大力鼓励和培育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发展,特别是2007年7月26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对粘土制品提出了禁止性的政策,我市及时贯彻落实,加大对非粘土类墙材的扶持力度,结束了粘土多孔砖作为过渡性新型墙体材料的历史,从而优化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新型墙体材料企业35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2.57亿块标砖。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到5.37亿块标砖,为“十一五”规划的179%,年均增长15.8%。2007年实心粘土砖退出历史舞台,超预期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控制在0.33亿块标砖以下的目标要求。在抓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的同时,以示范试点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广泛应用,彻底改变了实心粘土砖在建筑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基本满足了本市建筑市场的需求。

3、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新型墙材发展

为加快新型墙材改革,我市制订并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引导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重点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开发、示范试点项目,以及技术含量高、上档次、上规模、产业带动作用大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进行贴息扶持补助,支持和引导建筑项目大量应用新型墙材,引导社会多元化投资,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使全市新型墙材的生产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和限制使用粘土墙材的通知》精神,我市全面整顿砖瓦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淘汰粘土制品墙体材料的生产,尤其是关闭杭新景高速公路沿线砖瓦厂、保护生态、保护环境。“十一五”期间,共拆除关停小土窑、小立窑、轮窑共44座,减少企业用地476.5亩。此外,结合李家、大同、乾潭镇等开展新农村建设之际,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十一五”期间应用新型墙材建房的农居达到639户,总面积达到14.0515万平方米。

从新型墙材的生产和应用来看,目前我市墙材改革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有:

——墙体材料产业层次总体偏低。主要表现在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水平虽然不断提高,但占整个墙体材料行业的比重仍然偏低,特别是符合节能建筑标准的隔热保温的节能型、复合型新型墙体材料仍为空白,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不能满足建筑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尤其是不能满足节能建筑全面实施的要求。同时,部分由于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大量使用粘土和污染环境的企业生产的,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

——工艺技术和装备普遍落后。目前,我市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投入相对不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同时,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的水平较低,使现有企业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求,产品系列化、配套化程度不高。

——新型墙材产品应用滞后。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相对滞后或落后,使用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仍需加大,市场仍需培育;流通市场管理不规范,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监管不力,影响新型墙材健康发展。

(二)发展背景

1、宏观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节药能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是贯彻我国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为此,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营造了宽松的宏观发展环境。

2、发展优势

面对“十二五”,我市丰富的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及广阔的市场,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资源优势。页岩和废石资源丰富,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提供了物质基础,页岩主要分布于寿昌盆地的下桂、五里源、邓家一带,资源潜力大,已探明的C级储量达1715万吨。页岩不仅可作水泥配料,而且是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重要原料。前几年开采煤矿积存的废石为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提供了很好的原料。

——产业优势。近几年以来,我市依托丰富的石灰岩资源,成功地引进海螺、红狮、南方等水泥集团,形成日产4000吨的干法回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5条,使我市具有较强的水泥产业优势,为非粘土墙体材料生产提供了丰富的原料基础。

——市场优势。随着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住房改造项目的加快推进,对新型墙体材料的需求量将大量增加。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每年生产和生活房屋建筑面积约270万平方米,五年累计房屋建筑面积将达1350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30块标准砖计算,从2010年至2015年我市需31亿块标准砖。

——定位优势。刚实施的《市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明确把我市定位为市西部新型墙体材料次级生产基地,对我市提出“以整合改造、推进产业集约、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为核心手段,形成烧结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产业集聚中心和集群网,适度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节能型墙材等产品生产,满足本地及全市西部地区的需求”,这一定位要求为我市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以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综合利用资源为目的,以调整、优化墙体材料产品结构为核心,以扶持、促进骨干企业发展为主线,以政策引导为抓手,加快推动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节能、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我市墙体材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打造成为市西部新型墙体材料次生产基地。

(二)发展原则

——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相结合原则。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各类工业废渣以及优势资源开发生产环保、利废、节土、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坚持转型升级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原则。在坚持淘汰落后产品、产能和工艺装备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产业层次、加大科技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发生产上规模、上档次的新型墙体材料,鼓励走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之路。

——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功能改善相结合原则。以推广节能建筑、绿色低碳建筑为途径,注重功能化、系列化、构件化、配套化产品的开发,特别是加大优质低价的自保温墙材的研发力度,不断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坚持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科研开发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做强、做大,同时规范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快农村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步伐。

(三)发展目标

1、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到6亿块标砖,占全部墙体材料总产量的100%,城镇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为100%,农村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为达到50%以上。

2、新型产业得到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期末,新增混凝土加气砌块企业1-2家,板材类企业1-2家。

3、改造提升一批企业。烧结砖类企业由目前的20家减少到9家。

4、淘汰关停一批落后技术及产品的企业。全部关停无证无照的混凝土砖生产作坊。

三、产业布局和发展导向

(一)产业布局

目前,市现有烧结砖类企业20家,主要分布在乾潭、钦堂、梅城、下涯、大洋、莲花、洋溪、更楼、寿昌、大同等10个乡镇(街道);混凝土砖类企业14家,主要分布在乾潭、杨村桥、梅城、三都、洋溪、更楼、寿昌、大同、李家等9个乡镇(街道)。“十二五”期间,根据现有基础、地域位置、交通状况、资源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因势利导推进产业集聚。通过积极引进规模大、实力强、科技能力高的外来企业,以及鼓励现有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节能、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资源优势明显、交通运输便捷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布局,打造成为市西部新型墙体材料次级生产基地。“十二五”期间烧结砖类企业空间布局(详见附件)。

(二)发展导向

根据国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政策,以现有页岩烧结砖和混凝土砖两大产品为基础,重点发展烧结复合保温砌块、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蒸压加气砌块等具有减轻墙体自重、节约土地和能源、提高施工效率、提高建筑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鼓励企业开发机械化生产的利废节能轻质内隔墙板、外墙复合保温板、带装饰面的装配式墙板,形成以砖、块、板相结合满足建筑节能需要的墙体材料产品。

1、鼓励和优先发展的产品及工艺

砖类发展以采(选)矿废渣、建筑垃圾、粉煤灰、污水处理污泥、煤矸石、页岩等废渣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具有利废高掺量(掺量40%以上)、高孔洞率40%以上)、高保温性能、高强度(MU≥10Mpa)的承重多孔砖和非承重空心砖。混凝土砖类采用Q6型及以上成型机,配备自动电子配料系统;烧结砖类采用55型及以上双级真空挤砖机,余热利用干燥工艺,焙烧窑炉符合《砖瓦焙烧窑炉》标准要求,重点支持隧道窑焙烧工艺和60型及以上双级真空挤砖机生产工艺。

砌块类重点发展烧结复合保温砌块、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蒸压加气砌块。新建项目年生产规模在20万立方米以上,单班年产6万立方米以上的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优先发展双排孔以上品种;年产15万立方米以上的粉煤灰加气混凝土或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年产2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膏砌块;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

板材类发展机械化生产的利废节能轻质内隔墙板、外墙复合保温板、带装饰面的装配式墙板。新建项目年生产规模:条板类产品在15万平方米以上,复合板类产品在20万平方米以上,薄板类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纸面石膏板在2000万平方米以上)。

2、禁止和淘汰的产品与生产工艺

禁止新建(扩建)、技改粘土砖瓦生产线;禁止新建、扩建国家明令禁止的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资源的墙材生产项目;禁止使用简易移动式混凝土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和人工配料搅拌,年单机生产能力3000万块标砖以下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禁止生产烧结普通砖。

四、发展重点

(一)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政策法规、产品生产应用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利用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扶持发展一批骨干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积极落实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重点扶持一批工艺装备技术先进、利用地方优势资源,利废量大、节能效果好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和应用拓展,鼓励和帮助企业编制新产品的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和科研成果推广;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和工艺装备。

(二)落实措施,切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符合建筑市场需求等落后生产能力,采取有力的措施,实施淘汰。重点淘汰证照不全,使用简易移动式混凝土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和人工配料搅拌,年单机生产能力3000万块标砖以下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开展烧结砖瓦窑整治工作,到2012年,在完成上一轮(2007年底前)关停烧结砖瓦窑的基础上,完成关停烧结砖瓦窑20%以上。重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在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和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烧结砖瓦窑进行整治。

(三)整合优化,加快提升改造烧结砖企业

对全市烧结砖生产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制止盲目扩张。要按照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采用先进适用技术,通过优化整合和改造,提升烧结砖企业水平。根据本市烧结砖企业、区域发展需要和可利用资源的情况,落实烧结砖企业整合改造控制规划。在关停烧结砖瓦窑计划数量的基础上,对保留的烧结砖企业按总数不超过保留企业数目的20%进行置换整合改造。

(四)强化质量,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体系建设

完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检测设备配置,使企业具备一定的自检能力,做到在生产过程中能随时对原材料、产品进行检测,科学控制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抽查监督管理力度,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抽检,确保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

(五)落实项目,加大农村建筑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抓好农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试点,把墙改工作向农村延伸。继续坚持把农村新型墙体材料试点与下山移民、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房改造等工程相结合,加大试点力度,积极落实试点项目,全面推进农村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以宣传墙改节能政策为抓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及墙改《条例》,通过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多种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省、市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宣传报道其信息、动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产品以及新工艺、新技术、示范项目、典型事例等,增强公众对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认识,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和贯彻的自觉性,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工作来抓,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把宣传工作渗入到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当中,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形成政府大力倡导、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规划,强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各类规划引导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是研究制订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要把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全面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预测、预警和跟踪分析。各乡镇(街道)政府都要把“十二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政府管理范围,强化政府推动作用,分解和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确保规划落到实处,顺利实施。

(三)依法墙改,积极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

认真贯彻实施《省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切实抓好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实施过程中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关、施工中的监理关、节能性能的检测关和质量验收关,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新型墙体材料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墙改《条例》明确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生产空心粘土砖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墙改工作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要把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纳入到基本建设程序之中,对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把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确保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大对违反墙改《条例》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强化管理,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

加强目标管理,认真落实省、市签订的墙改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系统。要继续完善乡镇(街道)墙改工作机构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的管理考核。要强化墙改工作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墙改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墙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等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群策群力,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和推进墙改各项工作,重点抓好烧结砖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型墙体材料在农村建筑中的的推广应用,确保“十二五”墙改目标如期实现。

(五)基金调控,做好墙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做好墙改专项基金的征、管、用,是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和促进墙改工作的一项重要调控手段。首先,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墙改基金征收规定,进一步提高征收率,按规定依法征收;其次,严格执行返退标准,对每一工程使用什么墙材,比例多少,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测算返退比例和金额;第三,根据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建、技改、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农村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的试点应用项目,以及科研开发项目进行一定的资金扶持,真正发挥墙改专项基金的经济杠杆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