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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政建设重点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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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政建设重点规划

今年党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全国党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第十四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会议、省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着力解决一批党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遵循“重点工作抓创新出亮点,常规工作抓巩固求提升”的工作思路,推动我市党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今年,中央纪委将适时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以各地各单位自查为主,重点督查为辅。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和规定,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检查自身从政行为,找准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整改,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省、市纪委将有选择性的进行重点抽查。

2、着力解决一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规多占住房和买卖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规定。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管,明确政策要求,制定对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全省推进惩防体系8大体系30项子目标任务,按照“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配套制度,明确行为规范、政策界限和处理规定,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抓好制度的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等“两项制度”的落实。

4、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力度。在抓好《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甚至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在制度执行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

二、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1、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年初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购置经费、购置标准以及审批、采购、使用等各项管理规定,切实抓好落实。中央纪委决定今年在全国集中开展一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我市将按照4月25日中央、省召开的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巩固去年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再次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搞好宣传动员。根据中央、省实施意见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三,抓好工作落实。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抓出成效。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问题;把握好政策界限,搞好新老规定的衔接;抓住关键环节,将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重点检查、建章立制等每个步骤环节都抓细抓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进一步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市委也将下发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三公”管理,推广以往工作中总结的有益经验。在公务接待方面,继续推行“四定五不准”,按标准实行工作餐,提倡自助餐,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总量;在公款出国(境)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要确保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不超过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文件规定的经费预算规模。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项目审批。

3、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我市近两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继续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重点在于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自查自纠“零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复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在于加强督促检查,搞好整改落实。对国有金融企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三、全面铺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1、全面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总结去年德兴市试点经验,按照市委转发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稳步推进,并进一步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努力把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各级纪委要加大督导力度,防止因为换届之年出现工作懈怠的情况,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2、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不断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保年底前我市所有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强指导,总结经验,有效推进。省和市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时要争取早出经验、快出成果,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3、促进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以党务公开为载体,继续坚持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的《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将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组织部门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地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其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理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违规征地拆迁等案件。

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今年,中央纪委将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研究起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省纪委联合省农业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抓好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继续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农村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通过财务清理、资产清查和资源登记,摸清底数,明确权属,建立台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三资”管理信息化。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机制,保证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3、进一步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水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我市的一项特色工作,得到中央和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各地要秉承有利于农村社会和谐、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理念,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推广玉山县紫湖镇、鄱阳县鄱阳镇的建设模式,继续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真正创出特色,打造品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做到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人性化服务,年底前全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各级纪委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

4、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今年,中央将制定下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各地要将这一文件与《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一并贯彻落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好转。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推广建立村务监督机构的有益做法,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的作用。

五、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认真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会同组织部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教育活动,尤其是把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以及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省委“10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同时,注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全面加强换届工作监督。市委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认真梳理有关线索,准确把握干部廉政状况。协同组织部门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认真执行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严谨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3、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换届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突出问题,从快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健全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职责。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抓好关键环节,促进《规定》落实。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立足于抓巩固、抓完善、抓深化,推动责任制的落实。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分解具体明确、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进一步加大应用考核成果的力度,将其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挂钩,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重大案件的责任追究情况跟踪督办,着力解决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