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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2012~2015年发展规划编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住有所居”目标,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突出建缴效用,增强科学管理能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持续稳健有序发展,努力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中的更大作用。
一、2006~201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认真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管营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全市住房公积金保持稳步发展态势,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愈来愈加凸显。
(一)决策运行机制健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起步于1993年,1998年全面推行。2002年,市委和市政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调整,2003年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建到位,新设机构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
2003年3月,按照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的意见》文件要求,成立了第一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4月对管委会进行了换届,管委会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建设、监察、审计、财政、人行、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及企业职工代表组成。管委会制定出《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章程》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行政议事规则》。管委会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管理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履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等管理职能。机构下设乐平市和浮梁县两个办事处,内设秘书科、筹资科、信贷科、财务科、监察科和综合信息科6个科室,在编人员61人。
(二)争人扩面扎实推进。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建制为主攻目标,力求应建尽建,应缴尽缴。2006~2010年新增参制单位502个,新增参制职工38526人,缴存面年均增幅16.03%;历年累计参制单位1375个,参制职工89008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60.35%。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1.38亿元,归集余额8.14亿元,缴存额年均增长38.54%;历年累计归集总额14.16亿元,归集余额10.52亿元,住房公积金保障基础得到强化。
(三)住房公积金效用明显。坚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适时调整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降低贷款条件,加快贷款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广大职工购房贷款首选。2006~2010年,办理离退休和购建房等提取9210笔,提取额2.19亿元,历年累计提取总额3.07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7.42%。办理购房贷款9217户,发放贷款10.98亿元,贷款购房面积107.49万平方米;历年累计发放贷款12.8亿,贷款余额8.74亿,个贷率83.08%,共有11952户职工购房得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贷款的支持。
(四)运行质量提高。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为目标,建章立制,强化责任,注重效益,实现住房公积金有序运行。2006~2010年,建立政务公开、业务操作管理、财务核算和廉政建设等各类规章55项;实现增值收益5467.52万元,提取风险保证金898.38万元,安排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31.28万元。
(1)规范缴存登记,按政策规定核对缴存基数,不任意抬高缴交比例,以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平性。
(2)把紧提取闸门,认真审查提取资料,防止虚假凭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余额。
(3)建立贷款保证金制度,对销售期房的开发单位,按购房贷款额的10%交纳保证金。
(4)加强内控,明确职责,按操作要求进行检查监控。单位和职工缴存账单当日记入个人账户,到账资金日结日清;受理购房贷款申请按流程运转,每一环节有专人负责,从严审查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贷款信誉等有效凭证资料,防止因操作不慎和审贷不严带来资金安全隐患。建立贷后预警、提示、催收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催收手段,确保发放的贷款如期回收。
(5)改进电算化管理系统,适时跟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在不断完善归集提取信贷操作系统的同时,增加财务核算、贷款保证金、电子档案等管理模块,实现数据库与各办事点的联接。建立业务数据备份制度,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
(6)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内审机制,落实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管,实现对各办事点和关键岗位业务操作的全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避免因操作不善造成的后果。
(7)加强目标考核,将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量化到人,定期考核,奖惩兑现,以激发全员的工作热情。
(8)坚持社会公告制,每年定期通过报刊媒体将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布,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服务效能提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认真履行服务社会承诺制和限时办事责任制,创造服务条件,优化窗口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服务形象赢得社会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
(1)投资购置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的管理服务用房,对中心大楼进行改造,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2)开展服务咨询活动,编印业务办事指南,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和操作流程等业务知识汇总,组织员工走上街头,下到工矿企业接受职工咨询,编印工作简报,加强与缴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3)开通查询服务,与电讯部门联手,开通手机查询、网络查询和固定电话查询信息服务,并在服务大厅设置查询机,方便职工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余额。
(4)发放缴存对账单,在每年春节前,将职工个人缴存账户余额制作成贺年卡发至每个职工手中。
(5)快捷办事,将信贷业务移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为职工购房贷款提供“一条龙”服务。针对贷款、提取集中的单位,业务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一次性完成审核审批。
(6)员工服务素质提高。以住房公积金文化、和谐文明、崇业廉洁建设为平台,以学习教育、专业培训、业务交流和操作技能竞赛等为手段,努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至2010年,61名工作人员中有初中级以上职称的30人、中共党员19人、共青团员19人、大专学历以上的51人。
二、2012~2015年住房公积金发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今后五年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关键时期,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立足新的起点新的目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大局,突出住房公积金发展这条主线,强化科学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服务意识、廉洁务实意识、和谐意识,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需求。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以扩面和提高效用为主攻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保持住房公积金持续稳健发展。以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为重点,健全归集使用制度,加强操作规范控制,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服务民生水平,规范职业道德行为,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勤奋廉洁,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管理中心,为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标。按照住房公积金发展要求,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有新的增长,住房公积金运作高效安全,各业务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功能增强,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住房公积金在服务“住有所居”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1、住房公积金归集。2012~2015年,实现行政事业和大中型企业单位建制全覆盖,非公有制单位参缴面有大的增长,参制职工年均增长5%。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5.26亿元,归集余额8.34亿元,年均增长10%;历年归集总额达到25.21亿元,归集余额15.26亿元。
2、住房公积金提取。2012~2015年,办理离退休购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6.92亿元,历年提取总额10.49亿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2015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12.40亿元,贷款余额7.09亿元,回收贷款5.31亿元。历年贷款总额达到25.5亿元,历年贷款余额14.50亿元,历年回收贷款9.32亿元,逾期率控制在0.3‰之内。
4、增值收益。2011~2015年,实现增值收益7414.13万元,年均增长10%。在增值收益中提取管理费用4686万元,提取风险准备金833.13万元,安排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5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建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把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归集力度,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住房公积金催缴机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
(1)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园区非公有制单位建制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动员,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力求非公有单位建制成为住房公积金发展的亮点。
(2)依法催建催缴,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对职工投诉,经多次上门宣传动员后仍拒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加强缴存管理,以规避缴存风险为工作切入点,坚持“控高保低”缴存政策,防止损伤职工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扩大效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支持力度。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最大满足职工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适当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根据住房消费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贷款额度,按规定调整房贷首付,贷款对象重点向购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倾斜。搞好资金运作,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努力提高管营效益。
(三)健全制度,不断增强规避风险能力。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着力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产质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监管,以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为监控点,加强常态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住房公积金在安全有序状态下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发利用信息平台,提高服务水平。搭建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交流平台,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促使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大对电算化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实现数据库、电子档案集中存储,数据处理系统涵盖缴存、提取、贷款、财务核算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建立起与房管、资信、受托银行、缴存单位等数据交换的开放平台,为住房公积金准确高效服务提高信息技术支撑。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1)强化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员工的政治思想观念,解决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行质量。
(2)以创建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活动和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窗口建设,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满意。
(3)提高技能,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强,运作风险大,操作程序严格等特点,提高全员政策水平和操作技能。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操作竞赛、业务操作经验交流等形式,熟悉掌握住房公积金运作本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批懂政策、善操作、敢创新、高素质管理人才,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打下扎实的基础。
(4)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管理人员能干事,不出事。
(5)加强行为规范建设。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内容,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住房公积金事业责任感,强化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工作,努力营造住房公积金发展良好环境,从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