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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加强防灾和减灾的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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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加强防灾和减灾的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十一五”期间重特大自然灾害多发、连发,先后遭遇2006年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格美”侵袭、2007年大范围严重干旱灾害、2008年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009年赣南“7·3”洪涝灾害以及2010年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的抗灾救灾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党委、政府组织有力,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有序、有效、成功地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尤其是《省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颁布实施以来,通过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减灾资源,扎实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灾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原有防灾减灾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省减灾委办公室机构及职能由省气象局划归省民政厅,并对省减灾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成立了省减灾备灾中心,全面提升了我省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市、县两级普遍成立了减灾委员会,部分设区市、县(市、区)成立了减灾中心或类似的救灾减灾协调机构,减灾管理体制、综合协调机制日益完善。

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农林病虫害等各主要灾种的自然灾害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了以卫星、雷达、自动监测站网、远程监控、群测群防为依托的灾害监测网络。针对我省地质灾害频发的现状,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密切合作,广泛开展了地质灾害与气象、水文监测预报信息系统及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联动与协作,基本形成了专业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三是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了由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赣抚大堤除险加固工程等全面竣工,城市防洪排涝工程、重点水利枢纽工程、鄱阳湖区及五河整治重点段等重点防洪工程建设进展迅速。对全省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危险区分期分批进行了重点治理。加强测震观测台网建设,实现了我省地震监测由模拟向数字化方式的转变。依法对多项城市重大建设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试点示范工程。加强了重点林区的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工作,初步形成集生物、自然和工程阻隔于一体,相互衔接的林火阻隔网络。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有力提高了农村民居的抗灾能力。

四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并颁布了气象、防洪抗旱、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等20多个专项应急预案。出台了覆盖各灾种应急救助的《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已经全面形成。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设有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点,以救灾仓库为依托的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已经初步形成。针对2010年特大洪涝灾害,首次建立了受灾群众过渡性生活救助制度,与应急救助、冬春救助、倒房重建补助形成了有效衔接,极大地丰富了我省灾害救助的内涵,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是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效果显著。以“国际减灾日”、国家“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以简报、横幅、展板、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为载体,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和避险逃生常识。建立了各类社会组织防灾减灾的培训制度,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军营、进城乡社区。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从2008年开始,先后有80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健全了军队、公安消防、武警、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救灾减灾捐助工作不断规范,减灾救灾资金的来源渠道不断拓展,为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一是自然灾害突发、频发。受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各类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难以预见性日益突出,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多种灾害之间互相影响和诱发,对我省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严峻挑战。二是经济社会与自然灾害的相互影响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趋严重;广大农村,尤其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农业及其他自然资源为生,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不少农村人口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为薄弱。三是灾害管理工作面临更高要求。随着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利益诉求、生活方式发生新的变化,从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出发,对防灾减灾工作在保障水平、覆盖范围、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仍不够完善,涉灾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亟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我省防洪、抗旱、防震、防滑坡、防火等灾害防抗工程标准偏低。城乡交通、通信、电力、供排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防灾能力相对薄弱,部分农村群众住房抗灾能力较差。三是救灾硬件设施亟待加强。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灾场所等救灾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物资储备种类比较单一,交通、通信等救灾技术装备相对落后。四是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升。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相对较低,灾情信息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五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救灾工作人员不足、人才专业化水平不高,复合型应急人才、灾害风险评估人才、监测预警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恢复与重建人才较为紧缺。

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和挑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把防灾减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综合减灾备灾建设工程”列为全省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优先考虑,防灾减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对防灾减灾工作更加关心、重视,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我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开展社会互助的责任和热情日益高涨,形成推动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要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着力健全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速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始终坚持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靠健全法制、科技创新和全社会力量,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切实改善民生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科技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2.坚持以人为本和科技减灾相结合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减灾、科技减灾和综合减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科学理论研究与技术应用的水平,增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水平,规范有序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3.坚持以防为主和减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与非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减防抗救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项环节工作。

4.坚持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工作,着眼长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我省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2%以内。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立健全减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灾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本建成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传输网络系统,提高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指挥能力。

——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防灾减灾作为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能源供应、城乡建设、气候变化和扶贫等规划的优先事项。

——自然灾害发生8小时之内,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增强自然灾害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有所提高。

——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在多灾易灾的城镇和城乡社区普遍建立避难场所。

——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每个城乡社区都有一支减灾志愿者队伍和1名灾害信息员,创建3900个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健全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救灾减灾指挥中心网络,建设省、市、县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93座、救灾减灾指挥中心112个,覆盖率达100%。

2.具体目标

(1)提高灾害监测能力

——建成观测项目齐全、运行稳定的以气候观测网、天气观测网、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为主要架构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2.0级地震监控能力覆盖全省,省会南昌及赣北、赣南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能力优于1.5级;省内强震观测监控能力得到加强。

——基本完成省、市两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机构建设与改造,完成全省专业监测网点布设工作,全面开展专业监测工作。

——全省林区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6%,重点区域林火视频监控覆盖面达到80%,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15米/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实现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

(2)提高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完善以各级减灾办综合协调、涉灾部门密切协作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灾情互通、会商平台,全面加强灾前监测预警工作。

——实现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短期天气要素预报精细化到乡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落区和强度的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以上。中期预报技术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分县要素预报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初步建立11-30天延伸期预报业务。建立实时自动报警和警报自动分发系统,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

——省内地震前兆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地震速报时间力争缩短到10分钟;努力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加强地质灾害的源头控制和群测群防网络达标建设,继续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会商、预报、跟踪调查机制,做到制度化、标准化,提高预报准确率。

——重大病虫害长、中、短期预报准确率提高3个百分点,分别达到80%、90%和95%,预警时间提前10天以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防治的覆盖率达到30%。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达88%以上;林业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

(3)提高灾害应急救援救助能力

——建立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和调度平台,规范各项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程序,使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信息传输通畅、协调科学高效、应急及时快捷,确保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安全地转移。

——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形成上下相对应、相衔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

——提高救灾应急反应效率。加强救灾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第一时间核实并上报灾情,视情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查灾核灾、指导组织转移受灾群众。

——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保障供应体系。救援队伍在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能够全部到位。

——实施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加快形成以省级中心库为核心、市级区域库为重点、县级小型库(点)为基础的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8小时内到达灾区。

(4)提高防汛抗旱综合能力

——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重点地区和重要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粮食主产区的抗旱能力逐步提高。发生中等干旱时,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用水有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不遭受重大影响;发生严重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特大干旱时,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尽量保证重点部门、单位和企业用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灾减灾机构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省应急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综合协调机构为核心的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减灾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市、县开展减灾备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建立减灾备灾中心或类似机构,形成全省自上而下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加快省救灾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天—地—现场”一体化救灾减灾信息化工作平台,增强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能力。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森林防火和环保等部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健全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站、人工观测、群测群防等灾害监测手段,逐步建成天基、空基、地基、人基相结合的立体灾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以数值预报为主、经验模式相结合的多灾种短、中、长期预测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信息传输网络为依托,专用信息传输网络相结合的灾害信息传输网络。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灾害易发地区自然灾害风险图,对我省频发易发自然灾害进行风险区划,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的灾害风险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召开灾情趋势分析会,研判年度灾害趋势。

(三)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与共享能力建设。

加强灾害信息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灾情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结合历史灾情、基础地理信息、人口、经济、农业、建筑结构等方面的基础数据,优化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建立省灾害综合信息数据库。加强灾害信息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和涉灾部门要按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手段向公众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防范应对、灾害损失等信息,提高面向社会公众的综合防灾减灾信息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为主要对象,以灾害信息共享服务为目标的一整套灾害信息共享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减灾委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共享及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互通雨情、汛情、旱情、震情等灾情动态信息及灾害风险信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互通平台。同时,在毗邻省份及跨省江河流域地区,加快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常态化灾害信息联动会商与共享机制,完善省减灾办综合协调、成员单位应急联动、周边省市协同作战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加强与国家救灾减灾部门间的纵向联动与信息互通,实现防灾减灾信息协同服务。

(四)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民政救灾、公安消防、地震、武警、民兵预备役、医疗卫生等为主体的救援抢险队伍,形成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共同协作、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驻赣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民兵参与救灾的作用,建立军警民联动救援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伍在救灾中的专业及装备优势,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立应急救援模拟训练基地,大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专业化、集成化、模拟化、实战化演练。开展现场救护技能普及与培训,加强灾害救援技术、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建立各灾种专家组成的综合救援救助技术咨询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灾害信息员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和完善灾害信息员岗位管理制度和职业考评体系,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工青妇、红十字会及有关社会组织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救灾协同联动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人道救助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地方志愿者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

加强救灾减灾装备建设。立足救灾减灾工作实际需要,以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紧急救援直升机、应急救援专业机械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建立成系统、成规模的基层减灾信息装备网,实现与其他部门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

加强减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指导市、县加快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建设,把救灾储备库(点)建设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使用与发放和救灾储备物资加工与采购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完善特大灾害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制度和调运预案,提高救灾应急物资的保障水平。

(五)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研究。通过对自然灾害形成机理研究,提高对自然灾害孕育、发生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入研究各灾种之间、灾害与生态环境、灾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增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水平,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预测预报预防能力。加强灾害综合评估方法体系研究,科学合理地区分不同灾种的灾度指标和分级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以灾害强度、影响范围、受灾地区人口和经济水平等为评估因子的综合灾害评估模式,建成完备的覆盖灾前预评估、灾时跟踪评估和灾后损失评估的灾害评估系统。建设防灾减灾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

推动防灾减灾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立足我省防灾减灾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和吸收科技前沿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成果,推动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应用。强化科研交流与协作,注重科研与防灾减灾事业的结合,特别是加快推进防灾减灾部门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的项目合作,搭建我省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防灾减灾研究平台,开展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相关课题的联合攻关。鼓励科研工作者和科技团体积极参与减灾科研与学术交流,全面提升防灾减灾事业科技内涵,优化我省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体系。增加减灾科研资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防灾减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减灾领域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相关研究机构,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深入开展防灾减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针对当前和今后全省灾害频发易发特点,开展灾害防治基础性、应用性课题研究。组织实施综合减灾备灾、气象灾害应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震安保服务等一系列减灾科技工程,提高灾害管理科技水平,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等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与应用,推动减灾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配合“十二五”时期国家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后续工程建设,着力加强卫星减灾应用研究,以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监测与评估应用示范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在我省防灾减灾领域内的数据业务化应用和发展,全面建成具有“预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的防灾减灾技术保障体系。

(六)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定期组织举办全省领导干部减灾管理研讨班,不断提高全省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城区要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文化素养。结合“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纳入中小学课堂教育内容,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设立防灾减灾学科和专业,开展防灾减灾人才专业教育。社区要利用现有图书馆、文化站、学校、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设置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专栏,开展经常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公众应对灾害能力。

(七)加强城乡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推进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大力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经济核心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或改造城市应急公共基础设施和避难场所。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救助等政策,继续在全省城乡开展减灾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城乡民居防灾减灾能力。继续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八)加强自然灾害防御工程体系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抓好防汛抗旱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加快鄱阳湖区及五河治理骨干工程建设进程;完成全省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逐步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实施九江长江干流等重要江河河段的河道整治和五河尾闾及鄱阳湖区地势低洼带等行蓄洪区内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步伐,基本完成南昌、九江2个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其他9个设区市防洪工程建设步伐;切实加强城区和粮食主产区及鄱阳湖区排涝工程设施建设,积极实施10万亩以上圩垸及各重点城市城区除涝工程建设。

加强城乡地震安全工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编制跨比例尺的活动断裂分布图;建设井下综合应力、应变、流体、电磁和测震观测系统;开展全省抗震能力现状调查和地震小区划工程,在南昌、赣州、九江等大中城市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危险性评价;在全省农村地区实施民居抗震安全性能普查,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强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以重点县(市)、小流域、交通干线、地质公园与风景名胜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城镇、重点开发区与学校、重点水利工程为对象的地质灾害详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决策和远程指挥系统;完成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和规划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灾搬迁或工程治理。

加强农林生物灾害防治工程体系建设。以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技术指导和应急防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为抓手,形成由省、11个设区市、89个主要农业县、1000个县级以下病虫监测和防控技术指导点组成的,覆盖全省主要农业县区的公共植保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建设,重点提高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的除治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网络信息接收、处理、平台,完善测报网络,实现全省管辖区内的林业有害生物实时监测预警。

建立和完善森林火险防控工程体系。实施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重点加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重点区域火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监控;加快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完善全省林火阻隔网络,到2015年新建设生物防火林带5万公里;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林区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全省林区通信覆盖率,减少和消除通信盲区,确保森林防火通信畅通。

巩固和完善雷电防抗工程建设。新建一批雷电观测站点,提高各级气象台站对短时强降水、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加强雷电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改进雷电等灾害短时临近客观预报产品质量,建立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客观预报预警业务系统。

四、重大项目

(一)综合减灾备灾建设工程。

依托全省已建成的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或相应的救灾减灾协调机构,建设和完善全省112个救灾减灾指挥中心(含省级机构1个、设区市级机构11个、县(市、区)级机构100个)。改造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一期工程,扩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期工程,新建、改建设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11处,新建、改建县(市)储备库81处,实现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覆盖率达100%。实施全省救灾减灾技术装备标准化工程,在省、市、县民政部门各配备一套标准化救灾装备,包括救灾指挥专用车、海事卫星电话、笔记本电脑、数码摄(照)像机等。实施全省灾情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研发一套集灾害隐患分布、灾情历史资料、灾情监测预警、灾情上报管理、灾情分析评估于一体的灾情管理系统,在市、县、乡(镇)三级全面推广使用。实施全省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程,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城乡社区中20%以上的社区达到国家和省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

建设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总面积达到7000平方米;建立并完善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培训系统、灾害信息管理系统、赈灾指挥系统。

(二)森林火灾及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防御工程。

规划实施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重点区域,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21套,使用重点区域林火视频监控覆盖面达到80%,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远程监控,及时发现森林火情,指挥火灾扑救,确保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安全。按照控制重大火灾的要求,制定《全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按照每年1万公里的进度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通过生物防火林带的阻火、隔火、断火作用,保护重要设施和居民点免遭森林火灾的危害,以保护重要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推进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系统建设。建立1个省级应急指挥平台,11个应急调控中心,100个应急指挥终端,组建100个灾害应急救治队伍。建立1个全省林业有害生物远程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布设200个野外林业有害生物生态观测站;在“十一五”建设基础上,在全省布设2000台太阳能自动虫情测报灯,进一步完善我省太阳能虫情监测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救治能力。构建我省远程监测及诊断体系,强化省网络森林医院建设,提高基层检疫御灾能力。

(三)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保障工程。

建设全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系统和省、市、县三级公共气象服务网络,使气象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建设气候变化综合观测网、鄱阳湖气候与生态遥感监测中心、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建设赣州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和全省3个人工增雨重点作业区。对全省93个基层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全面提高我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支撑能力,使我省气象监测整体实力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气象灾害应急示范工程,增设11部X波段移动天气雷达和4210个六要素自动站。升级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和完善中尺度数值预报、短时临近预报等业务系统。建设1个省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和11个设区市分中心,提升我省气象灾害应急保障能力,为鄱阳湖的湖体核心保护区、湖滨控制开发带、高效集约发展区以及全流域提供分行业、分灾种、各具特色的优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服务。

(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新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震综合观测中心及配套技术系统。新建和升级部分流体观测站工程,提升专业台站前兆监测水平。在省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总联性的全省灾情处理平台。装备100套灾情速报基本工作单元和数据传输系统,建设2套车载卫星通信系统。创建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防震减灾科普产品研发制作中心和科普教育基地。实施九江-靖安断裂地震构造探察工程,编制地震构造分布图,建立地震构造基础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实施九江市城区地震小区划工程。在南昌市建设国标Ⅰ类应急避难场所1个,在瑞昌市建设国标Ⅱ类应急避难场所1个。建立省、市、县三级对接联动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和相应的现场技术系统。

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分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新建110个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升级24个测震台站为测震、烈度速报综合观测台站,新建1个区域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中心,建设1个覆盖全省的地震预警中心技术系统,增加我省地震观测和强震动观测台网密度,增加地震烈度速报功能和地震预警功能,为政府、社会和“两核两控”等重大工程提供预警处置信息。

(五)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实施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程。组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构,建立11个设区市级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在80个山区丘陵区县(市)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构。完成全省专业监测网点布设工作,建设50个不稳定斜坡或滑坡隐患专业监测点,开发1套监测数据管理系统、11套市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80套县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400个地质灾害隐患简易监测点,完成80个山区丘陵区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全省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专家咨询。

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全面落实《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兴建拦挡工程、堤防工程、河道疏浚、河岸整治工程、山洪排导工程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加强因局部降雨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全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省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到2015年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领导、减灾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系。

(二)完善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和预案体系。

推进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防灾减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减灾水平。完善我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完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中央条管部门对接预案,全面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工作规程,全面规范防灾减灾工作。

(三)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根据防灾减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防灾减灾事业的投入,将防灾减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完善防灾减灾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灾害保险制度,丰富灾害保险险种,鼓励和引导公民和企业参加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建立社会化灾害救助机制,积极动员企业参与防灾减灾建设,争取国际组织、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对灾害救助的资助,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企业资金、保险资金、国际援助资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和筹措机制。

(四)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

进一步加强减灾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减灾科技教育,提高减灾工作者整体素质。加强灾害救援模拟训练,提高各级减灾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整体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减灾工作队伍实际,整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减灾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的协调发展。构建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五)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编发科普读物、宣传册,举办科普展览等形式,宣传防灾救灾知识,使公众对各种灾害特征、成因、后果和科学防灾减灾有所了解,能够正确利用地形地物和就便器材、条件,进行自救、互救。要重点在中小学和城乡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演练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社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做好规划实施与评估。

本规划的实施由省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并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规划目标任务,切实做好与本单位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市、县(区)政府要结合本规划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本规划中期进展评估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