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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法制宣教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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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法制宣教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城区委员会 市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年)>的通知》(委〔〕204号)、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市政府法制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政法〔〕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推进城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当好区政府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推动产业、城区建设,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出发,围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本区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为“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弘扬爱拼敢赢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理念,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我区政府法制工作发展情况,完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改进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观念。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尊重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促进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性质及特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加强《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深入开展政府法制政策文件学习宣传。加强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市、区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要加强对《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作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与行政相对人及群众沟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围绕强制拆迁、行政征收等热点、难点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好“法律六进”这一重要载体,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活动为抓手,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法律六进”活动实效。

(七)大力加强反腐倡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域,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宣传廉政文化,扩大廉政文化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八)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机关的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行政执行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程序,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理程序,推行行政指导,完善绩效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深入破解“熟人经济”问题,进一步配套和完善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法制相关制度,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着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顾问、法律知识测试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着眼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扎实开展公务员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点,倡导鼓励公务员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加强法律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考核办法,并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着眼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深化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按照法定程序履职,合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执法证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结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等工作,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做到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四)着眼构建良好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制教育。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大力推行行政指导,采取座谈交流、以案释法等方式,邀请相对人参观体验政府法制工作,向相对人深入宣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规范行为,主动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取得相对人的理解支持,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五)着眼提升法制意识,扎实开展群众法制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将日常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使群众充分理解支持政府法制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区政府法制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2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月至月)。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召开“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对“六五”普法进行动员部署。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每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12月)。按照省、市、区检查考核方案,做好上级考核验收迎检准备,推荐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绩效评估等各项管理考评体系中,强化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开展督查等制度,推动普法规划的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法制宣传、法治建设检查考评和绩效评估标准,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

(三)强化经费保障。“六五”普法期间,要充分保障普法必需经费,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普法工作,加大现代化宣传工具和设备的投入,保障普法专用车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专职普法队伍建设,选调具有法律和传播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引领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志愿者加入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中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

(五)强化阵地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广度、深度,利用城区法制信息网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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