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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工程建设工作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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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工程建设工作规划

一、学前教育现状分析

县地处西山区,属全省36个山区县市区之一,是全省唯一整体不对外开放县。全县辖6镇1乡,102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县域面积1752平方公里,总人口19.5万,其中农业人口15.7万。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80元。

全县现有幼儿园23所,其中公办4所,民办19所;县城7所,乡镇集镇9所,村级7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一级幼儿园2所,县一级幼儿园1所,二级幼儿园2所,三级幼儿园17所;现在园幼儿3434人(含学前班883人)。公办园幼儿所占比例为54.6%,教职工241名;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2.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7.5%。生均校园面积11.3m2,生均建筑面积5.7m2。

目前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一是设点布局基本到位,农村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基本满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需求。二是管理体制顺畅,教育部门主管,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监管的机制初步建立。三是社会力量办园主体的投入积极性高,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四是依法办园得到落实,全县没有一家非法学前教育机构。五是普及程度较高,全面普及目标容易实现。

期间,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仍然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布局结构不够合理。全县农村乡镇仅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无法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的发展现状与我县学前教育布局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个乡镇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尚有明显差距,幼儿园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办园条件不够完善。因幼儿园的主要经费来源是保育费收入,没有其他专项投入,不少幼儿园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保教质量无法保证。三是保教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处于比较艰难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中。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专业水平不高,保教水平参差不齐。

根据我县计生、统计、等部门统计的人口出生数,近几年来,我县年出生人口维持在1100—1700人左右,综合考虑幼儿流入流出(总的趋势是向县城及工业园区集中)等因素,预测2015、2020年,3—5周岁学龄人口分别约4470、4800人,其中约1820、1870人,镇约300、350人,旧县镇约300、350人,约800、840人,约250、250人,镇约450、540人,荷花镇约550、600人。

二、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强化政府职能,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格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不断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全县新建公办园7所。普遍改善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

(二)具体任务

新建7所幼儿园:

1、征地新建北门村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10个班。

2、利用双路小学的闲置校舍新建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8个班。

3、征地新建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6个班。

4、征地新建荷花镇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9个班。

5、征地新建镇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8个班。

6、征地新建旧县镇龙泉村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3个班。

7、征地新建城南社区幼儿园,规划建设规模为8个班。

三、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资金与进度安排

2015年,全县规划总投资2106万元,新建7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到2015年,使我县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5%、90.8%。分年度建设任务如下:

(一)年,规划投资1356万元,新建4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

(二)2012年,规划投资300万元,新建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2000平方米,完成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三)2014年,规划投资450万元,新建2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1、旧县镇龙泉村幼儿园新建:规划投资150万元,新建综合楼800平方米,完成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城南社区幼儿园新建:规划投资300万元,新建综合楼2000平方米,完成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县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目领导小组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工程相关工作。县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把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重点督查范围。

(二)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完善“公建民营”办园模式,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效益。我县拟对部分学前教育试点建设项目新建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试点。为了加强对“公建民营”幼儿园的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幼儿园“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将新建设的公办园委托给优秀办园主体管理。二是继续实行各类幼儿园同级同价。三是制定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充分体现幼儿园“普惠性”原则。四是对民办园项目建设和办园质量实行奖励,建立以奖代补制度,保证民办园与公办园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三)依法保障投入

完善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实现学前教育建设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经费保障模式。政府在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中每年按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学前教育机构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四制”管理,即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做到统一项目规划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组织工程质量监理、统一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统一组织项目审计。在施工阶段,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实行专人负责制、质量终身追究制。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项目完工后,按规范程序进行决算审计,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合理、节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