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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期间,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奋斗目标,全县教育沿着依法治教、科学治教的良好轨道发展,在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上有了长足的进步。
年,全县有职业教育中心1所,县直完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13所,幼儿园12所。
全县有中小学在校生8910人(小学生5115人,初中生2488人,高中生1307人。少数民族学生4117人,占学生总数的46.2%)。全县入园幼儿19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幼儿1208人,占在园幼儿的60.55%,在园幼儿“双语”教育普及率为100%。
中小学有教职工1425人,其中,专任教师1325人。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达99.8%,初中达98.5%,高中达84.4%。
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5%;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为100.52%;初中、小学辍学率均为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100%;十五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9.44%;十七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7.6%;十五周岁人口中文盲率为0。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深入推进“双语”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切实加强教育管理,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有序衔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并重发展的思路,推进各项教育事业齐头并进、快速协调发展,为县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三、总体目标
坚持“重视学前教育、扎实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和“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实施精细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目标,加大教育投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来促进教育现代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促进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初步形成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较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运转协调、灵活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运转体制。
四、具体任务
(一)学前教育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到2012年,全县4—6周岁幼儿受学前三年教育率达到93.5%以上,受学前一年教育率达99.5%以上。到2013年,受学前三年教育率达到95%以上,受学前一年教育率达99.8%以上。到2015年,受学前三年教育率达96%以上,受学前一年教育率达100%。
2.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办园并举的多元化办园格局。到2015年,部分乡镇幼儿园和城镇“双语”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昌吉州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其余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昌吉州一级幼儿园评估标准。
(二)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的特点,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义务教育要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健康素质,养成良好习惯。到2015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1.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控制在102%左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9.8%以上。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8.5%以上。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控制在0。按照就地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规范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各项工作。
2.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学科、开足课时。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确保义务教育段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8小时。加强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强化课堂教学效果。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4.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培育优雅的学校文化,体显学校办学特色。到201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
(三)高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到2015年,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1.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创工作思路,加强学校管理,努力提高高考升学率,并在考入国内重点大学上有所突破。
3.认真解决好高中阶段专业教师短缺的问题。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整体队伍素质,同时,不断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使高中教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保证高中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四)职业教育
1.到2015年,形成适应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切实担负起企业员工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县城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和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不少于2万人次。
2.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围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这一目标,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使职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五)农村成人教育
以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为主阵地,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面达100%,积极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之路。进一步改善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通过以培代扫有计划地扫除剩余文盲。青壮年非文盲率县城达99.8%以上,农牧区达99.7%以上,并做好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复盲率控制在3%以下。
(六)民族教育
按照昌吉州提出的“到2012年基本普及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学前‘双语’教育,2013年实现‘双语’教育全覆盖,2015年使少数民族学生基本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根据我县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双语”教学工作,深入做好学前“双语”教育和中小学“双语”教育的衔接和推进工作。2012年秋季起,全县民语小学从起始年级起全部推行“模式二”教学,初、高中起始年级和过渡年级使用“模式一”教学,中小学“双语”教学覆盖面达到90%以上,到2015年全县“双语”教学覆盖面达到100%,民族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段“双语”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双语”教师的补配和离职培训工作,强化县级“双语”教师培训,同时做好民汉学校间骨干教师双向挂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双语”教学水平。
(七)提升管理队伍水平
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给予校长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培育一批专家型校长。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将校长的任期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创校长聘用机制,使优者上、庸者下。
(八)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到2015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100%,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25%的教师取得“双证”资格。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大专化程度达86%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化程度达70%以上。
(九)加强教育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到2015年,全县住宿生校舍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符合国家建设标准,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体、音、美、劳、卫器材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
1.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依托国家对我区的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及福建援疆项目,全面完成全县“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为学前教育的稳步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2.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推动全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5年内完成寄宿制学校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建设,为县直学校各建一个标准环形塑胶运动场,建教师周转房。城乡学校均装备标准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学校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通”,配齐电子阅览室和电子备课室。利用远程教育信息资源,有计划的开发和充实本地教育信息资源库,全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3.建一所具有一定规模,设施设备先进、齐全的职业教育中心,建成标准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一处,达到《昌吉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标准,将县所有未进入高中和大学的学生纳入培训范围,使全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创建昌吉州示范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重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要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同时要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在“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保障投入,完善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财政预算内成人教育(含扫盲)经费不低于教育事业费的3%(不含成教专干的工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不得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2%;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出让计提金的征收(用于教育的资金不低于10%),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成人职业(含扫盲)教育经费,要从教育费附加中划出5%用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农村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不得低于县市总额的50%,并做到逐年提高,县机动财力的20%用于教育。
(三)完善机制,落实保障,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教师队伍。
1.完善教师“县域交流”管理体制。深入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试点工作,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享受农村教师的同等待遇。统一教师调配制度,实现师资的优化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严格执行任教师准入条件,保证增教师质量。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农村教师,特别是牧区“双语”教师,到2015年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到位。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4.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基础教育的“人才工程”,培养一批“名校长”,使他们成为基础教育管理专家。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体系,依托校本培训,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等。
5.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强化管理,提高质量,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1.坚持德育为先。
(1)明确德育主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2)注重德育方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注重基础、强化实践、讲求实效、遵循规律、创发展、形成特色”的德育工作思路,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创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拓宽德育渠道,强化养成教育,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课程标准,创培养模式,把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要坚持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并重,打牢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注重研究性学习指导。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坚持自主、合作、探究式教学。创造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创教学和考试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要将教育和文化有机结合,创造条件开好艺术教育课程,努力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重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时间,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心理健康、体魄强健。不断完善评价学校素质教育指标体系和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准,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领学校主动开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更加支持素质教育。
3.出台评价制度。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听取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解放思想、勇于改革、不断创,完善科学合理的中小学评价制度。
(五)加强督导,依法治教,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督学并重,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举,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并行,努力构建和谐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大教育氛围。
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坚持以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教育职责为督政主线,以推进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为督学主线,努力构建各类学校动态等级目标管理评价体系,促进各类学校特色发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