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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印发公务员培训中期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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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印发公务员培训中期规划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政办〔〕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公务员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实施全覆盖、多形式、高质量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我市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统一指导,分类培训。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以能力建设为主题,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能力素质特征,进行分类培训。

(二)紧贴实际,按需设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全市富民强新跨越为主线,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公务员个人成长需求,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三)创新方式,科学施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普及型培训与提高型培训相结合、封闭式培训与开放式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情景模拟、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对策研究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培训教育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活力,使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

(四)依法培训,全员受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努力创造公务员接受教育培训条件,依法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促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公务员培训全覆盖。努力提高公务员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工作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对全体公务员至少轮训一遍,全面落实新一轮大规模轮训培训公务员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定广大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全面提高各级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提振精神、扎实苦干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务员的作风建设,增强推动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制度体系,实现公务员培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运行机制,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全覆盖的培训格局。进一步提高培训机构办学水平,使公务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务员培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到2015年,全市公务员整体参训率进一步提高。以乡镇公务员和县城基层公务员为重点,把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培训放在首位,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在培训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在实践中锻炼和考验公务员能力。

(一)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体公务员的头脑。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培训,重点开展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

(二)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培训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培训学习的核心内容是: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使广大公务员始终牢记忠于祖国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本质要求,恪尽职守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清正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品质。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楷模,把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促进公务员培训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

(三)继续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教育。大力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学习,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把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把研究和解决追赶型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着力提高广大公务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四)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公务员头脑,在公务员四类培训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教育,开展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公务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五)抓好乡镇公务员轮训工作。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十二五”期间,对全市乡镇公务员轮训一遍,以解放思想为重点,加强乡镇公务员思想建设;以全面学习为重点,加强乡镇公务员能力建设;以操守养成为重点,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乡镇公务员推动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执行能力。

(六)抓好县(市、区)基层公务员培训。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全面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方案,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做到每名基层公务员每年参训时间不少于12天,切实提高基层单位公务员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和社会管理等本领。基层单位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对象和基本要求是:城镇、街道公务员培训围绕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目标,加强依法行政、服务社区、创建和谐社区等方面的培训;公安、环保、土地和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一线公务员,培训重点是提高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基层公务员培训机会较少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有计划地加大调训和轮训比重,每年举办1至2期基层公务员培训示范班,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监督,推进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公务员四类培训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做到培训目标指向能力、内容围绕能力、方式着眼能力。初任培训,着重提高初任公务员的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做到“凡进必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能够较快掌握机关工作的思想理念、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能够较快完成角色转换,初任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着重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做到“凡提必训”,突出任职需求和能力建设,重点培训所任职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使参训学员的政治素养、科学管理、驾驭能力、创新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科级公务员任职参训率达到90%以上。专门业务培训。着重提高公务员业务工作能力。根据不同业务部门和岗位职责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有效提升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从改善知识结构、加强知识储备入手,对部门、系统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相关行业管理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在职培训,着重促使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紧跟时展潮流。培训内容以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为首位,加大思想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建设培训的力度。

(八)继续抓好公务员赴发达省、市参加对口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以及出国(境)培训。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后五年将优先组织安排贫困地区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县(市、区)的公务员到发达省、市参加对口培训;鼓励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根据公务员工作和成长的需要,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选派骨干到国(境)外培训,也可采取“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外国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教学、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服务富民强市新跨越的大局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公务员培训作为一项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建设总体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形成市、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有力、公务员所在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公务员培训的工作机制。

(三)优化培训资源配置。要充分发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公务员培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办学特色,逐步扩大培训规模,更好地完成培训任务。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推动培训机构改革创新,创立培训“品牌”,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四)完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办法》,完善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探索建立公务员四类培训考试考核个人档案,凡无故不参加组织调训、四类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晋职、晋级。探索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培训监督等约束激励制度。

(五)建设公务员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到2012年底完成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分院建设工作,以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加强网络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尽量扩大开放兼容、共享规范、高效便捷的公务员教育培训网络覆盖面。推进公务员自主选学,规范公务员网络培训管理,更好地满足公务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六)加强培训师资队伍、管理者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市、县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形成一支本地、外地相结合,党校和行政学院(校)教师、党政领导干部、高等院校专家相结合的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紧紧依靠各县市区、各部门培训管理者,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格局。

(七)加大培训经费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同时,对重要培训项目,予以重点保证。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统筹规划,降低成本,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八)加强培训工作研究。围绕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培训工作。

(九)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