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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十二五”时期(年-2015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重要时期,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本规划根据市政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目标任务,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基础,编制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
“”期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方针和重要决策,通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不懈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对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壮大中小企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统筹兼顾城乡就业,在做好大学生等城镇人员就业的同时,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方针,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
政策的扶持效应日益显现,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政策措施,形成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再就业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利用各类就业政策鼓励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失业保险与就业、低保的联动机制,推动各类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就业。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发挥劳动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了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积极推进新成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规范劳动者求职及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覆盖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制度等措施,促进了城乡统筹就业。与此同时,加强了失业调控,通过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重点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对失业进行有效地调控,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积极推进就业服务“三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为市场两个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以城区为中心,按照“三化”的要求,构建起覆盖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城市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农村完成县级以上的网络信息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通过服务网络的建设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了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完善对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见习岗位、社区开发就业岗位等多种渠道对困难群体进行援助。
“”末,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6万人次。
第二节职业培训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末,培训城乡劳动力13.7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0%以上;加快培养技术型劳动者,使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明显提高,比例趋于协调;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初步实现了人才评价与就业使用待遇的衔接。
第三节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框架,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稳步扩大,基金征缴显著增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取得新的进展,社会保险支付更加规范。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前至“”末连续六年提高养老金水平,由每月600多元调整到1612元。“”末,地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9万人(其中在职人员28.2万人,离退休人员10.7万人),较“十五”末期增加了6.46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1.9万人,较“十五”末期增加7.0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5.6万人,较“十五”末期增加2.1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5.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4.95万人,较“十五”末期增加5.7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6万人,较“十五”末期增加0.15万人。
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宗旨意识,实行“一站式”服务,使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服务大厅即可办理养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生育五种险种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核定及支付等一整套手续。同时,设立查询台,指定专人接受退休人员的查阅和询问,充分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社会保障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迈出新的步伐。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不断升级改造,社保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立。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银行缴费接口系统的开发实施,方便了参保人员缴费。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实现了即时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垫支”、“排队”、“跑腿”的问题,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
第四节新型劳动关系基本确立
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日益推广,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对集体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和对重点时期、重点案件、重点单位实施监控以及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反应机制,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化解劳动关系纠纷中的作用明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逐步完善,各项监察执法活动依法展开,首次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欠薪保证金制度。“”时期,共对5248家(次)用人单位实行监察执法,涉及职工23.3万人(次),开展劳动保障年检3319户(次),受理举报2944批次,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社会救助作用明显加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序运行,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积极落实低保对象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教育救助政策,维护了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节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大力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孤残儿童康复医疗和供养机构建设。构建了以居家供养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支撑、以老年人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第二章“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以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战略的实施,以及市“西扩、南活、北优、东延、中疏”的城市目标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市产业结构、发展环境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新的挑战。
第一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的有利条件
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藏区发展政策的实施,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又为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
市委、市政府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社会发展突出位置,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我们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大批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为完善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
社会保险事业多年的发展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为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第二节影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不利因素
就业总量和结构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仍然严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技能单一和无技能型劳动力相对过剩,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所学专业不对口,求职期望值过高等因素,造成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受经济结构变动、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劳动力素质等因素的影响,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存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需求个性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更加艰巨。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以及部分个体从业者、农民工还未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任务难度大。解决参保标准和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的任务十分繁重。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急需政策支撑和加大投入,争取社会捐赠以解决特困人群的生存需求尤为重要。
社会利益矛盾更趋复杂多样,对健全工资分配制度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企业内部平均主义和特殊行业收入偏高的问题仍较突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尚不完善。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各类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劳动关系更加复杂,深层矛盾进一步凸显。同时,在物质生活逐步改善和提高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保护自主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要求提高,为统筹协调工资分配和劳动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章 “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和我市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
第二节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趋合理,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体系更加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协调推进,管理服务高效便捷,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关系更加融洽,社会和谐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整体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并切实发挥作用;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市情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城乡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
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力争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转移就业150万人次,其中长期稳定就业10万人。培训城乡劳动力12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万人。
全面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十二五”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8万人,工伤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有较大幅度提高。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和发放。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全面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和谐稳定。力保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城乡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认证评估体系,实施科学救助、公平救助。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与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出保障重点,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逐步缩小与内地发达城市之间的差距。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扶助体系化程度。
第三节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继续做好就业工作。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主线,将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在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面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重点引导和鼓励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求职者就业。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打造创业型城市。实施创业促就业计划。以鼓励创业、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市、区(县)作用,建立各具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全市重点扶持5000名各类人员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万人。好典型引导,搭好创业平台。积极落实全民创业政策,设立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全民创业支持力度。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质量年活动,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在全市普遍开展规范的创业技能和创业项目培训。结合各区(县)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培育各具特色的创业典型,继续加大创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展创业文化。
3、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瞄准经济社会发展新产生的服务需求,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生活提供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业,着力开发家政、社区、养老、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岗位,支持与家庭服务业相关的培训、信息、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服务业良性发展。加强地区间的协作,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做好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流动就业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4、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制定实施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确保登记失业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考核管理,鼓励和引导他们在服务中学习实用技术、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安排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培训见习,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努力解决好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就业问题。认真落实农民工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及时配置优质劳动力资源,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巩固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基地,积极开辟新的劳务协作基地。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退伍军人、妇女、残疾人和孤儿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加强各类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师资及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储备机制,围绕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加快提升职业培训发展质量,为我市产业升级储备一批核心技能型人才,不断满足产业升级及经济转型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档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积极举办各类职业培训,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健康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适时调整培训项目,推动城乡劳动力技能素质的全面提高和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积极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委托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导和岗前技能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和地域转移空间。围绕新的形势对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培训的要求,积极做好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病患陪护等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企业生产现场、学校教育过程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全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4万人,逐步做到求职者持证求职、职介机构凭证推荐、用人单位凭证招用。
6、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等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制度,及时收集、准确有效的岗位信息,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信息服务、能力测评、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各项服务。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
二、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强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健全管理体制,整合经办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手段。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妥善解决养老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制度的全覆盖逐步过度到参保范围和对象的全覆盖。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2、完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医疗保险扩面力度,实现人人有医保的目标,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尽力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努力实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结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调研,对医保政策进行完善调整,堵住基金流失缺口,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提高城乡医疗保险待遇和报付比例,扩大医疗保障范围,结合实际,增加慢性病、高原病、地方病特殊门诊病的种类。力争使每一位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较好的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医保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保证配套资金和筹资及时归集专户。继续做好高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3、加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和基金征缴,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国家有关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功能。
4、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积极探索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病康复相结合的机制,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加强劳动鉴定工作,完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办法。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重点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5、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金监管和经办能力建设。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大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定期披露制度;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督检查和稽核工作,规范和完善基金管理。加强社会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达标的目标。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7、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在“金保工程”一期基础上,全面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系统性和安全性,实现对公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逐步推行“社会保障卡”。
8、健全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建立制度性救助为主体,临时性救助为补充,体现城乡一体化要求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服务均等化。加强低保与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机衔接,将城乡低保对象优先纳入就业和扶贫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的长效保障和保障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人群、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市建立起适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救助体系,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障,提高健康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物价上涨与保障标准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
9、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和实施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大残疾人权益保护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等多种方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提高和扩大老年人优待标准和范围,推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符合市情的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服务事业。
三、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保持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调节作用,及时我市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制度。认真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逐步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联动机制。推动建立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完善特殊工时制度管理办法,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2、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力保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建立劳动仲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和简单、方便、高效、快捷处理劳动争议机制。积极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裁员申报备案制度,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终止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范围,积极支持劳动关系双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为,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努力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
3、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依托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贯彻国家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指导意见,推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骨干力量,不断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整治非法用工等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好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排查和处理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用人单位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和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健全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劳动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管。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节加强重大政策问题研究和规划统计工作
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加强研究的组织协调和成果交流应用,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研究的决策支持作用。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科学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机制,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整合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构建多元化的统计调查体系。继续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实施相关数据快速调查制度,加强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统计监测分析。大力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展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第三节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加大政府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投入,建立各级财政足额预算,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和经费支出检查监督机制。在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支持的同时,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及信息网络建设速度,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劳动培训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职责,规划期内,逐年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
第四节加强法制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促进劳动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健全完善信访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了解、发现、掌握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信访接处制度,完善和落实信访首接责任制、归口管理制、源头预防制、责任追究制、挂牌督办制等制度。
第五节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支撑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实施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二期)项目、市社保档案管理馆建设项目、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市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市创业孵化基地、市劳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
第六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第七节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宣传
加强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政务”。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做好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整合信息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完善网络媒体舆情报告制度,加强舆情跟踪与分析。加强对系统内突出先进典型的宣传,提高宣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