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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六五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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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六五规划

前言

缓解和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和神圣使命。“十二五”时期(—2015年),既是省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消除农村牧区绝对贫困现象的攻坚时期。省扶贫开发是长期的历史任务,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号)的要求,按照“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创新新模式、采取新举措、实现新跨越”的思路,在级、州(地、市)级扶贫开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特编制《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第一章“”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就和经验

第一节扶贫开发取得的主要成就

“”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了《省“”扶贫开发规划》,着力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连片开发、“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工程。经过全省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就,《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贫困人口大幅下降

按照2000年的扶贫标准,省贫困人口从2006年的119.3万人减少到年的50.62万人,“”期间净减少68.7万人,年均净减少贫困人口13.7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5.86%下降到14%。

二、贫困面貌明显改善

“”期间,共投入资金24.32亿元,在40个(市)的1714个贫困村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受益贫困人口达29.43万户、135.3万人。各地把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的主要抓手,整合各类资源合力攻坚,项目村基本实现了村有基础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水、电、路三通和学校、卫生室、广播电视三有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三、重点经济实力得到增强

省25个扶贫开发重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年底的1990元增加到年的3490元,年均增长10%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重点域经济得到发展,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能力增强。重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年底的2658元增加到年的9549元,年均增长17.3%;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从2006年的193.13元增加到年的259.68元,年均增长10.25%。

四、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基本生存环境

“”期间,按照“搬得出、有产业、快发展、能致富”的思路,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和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实行了易地扶贫搬迁,切实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发展环境。五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2.2亿元,实施易地扶贫项目135个,搬迁安置贫困人口1.09万户、5.07万人。项目村不仅实现了有住房、有产业、有安全饮用水、有照明电、有硬化道路、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广播电视的“八有”目标,而且极大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水平。

五、创新了连片开发扶贫模式

建立了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机制,协调12个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共同促进省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按照扶贫开发“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新思路,向以特色产业带动发展为核心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模式转变。采取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承包经营、股份经营、租赁经营、村企共建、公司带动等扶贫模式,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扶贫搭台、部门联动、群众主体、企业参与、资源共享、互利互赢、整体推进的扶贫机制,摸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六、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期间,认真开展了扶贫开发创新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开展了“连片开发、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综合扶贫试点,扶持贫困人口1.02万户、4.05万人;二是在循化等9开展了“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调整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三是在206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四是巩固并逐步扩大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五是进一步完善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的改革试点;六是开展了藏区集中连片产业扶贫项目试点;七是积极开展了异地育人预防大骨节病综合扶贫试点项目。

七、灾后恢复重建开创了扶贫工作新领域

年4月强烈地震发生后,受灾地区贫困面急剧扩大,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下降,资源环境更加脆弱。根据“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的精神,省扶贫开发局科学编制了《地震灾后贫困村恢复重建规划》,省人民政府与国务院扶贫办签署了框架协议,使用中国扶贫基金会募集的1亿元资金专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灾后农牧民恢复生产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报告》、《关于协调将因灾返贫致贫农牧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意见》和《关于对受灾贫困户住房重建给予再补助政策的意见》,为科学、依法、高效、有序推进贫困村恢复重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时期,是省贫困地区投资力度最大、经济社会发展最好、贫困群众得实惠最多、减贫进程最快、扶贫成效最显著的时期,为促进全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节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扶贫开发机构,提升工作效力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脱贫致富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当务之急,作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于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扶贫开发局,列入省政府直属机构序列。目前,全省6州1地1市全部成立了扶贫开发局,39个中有32个成立了扶贫开发局,强化了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严格实行了“省负总责、地区统揽、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责任制,从组织上保证了扶贫开发《纲要》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不断探索整村推进工作机制

省确定了2453个贫困村,逐村制定参与式扶贫开发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到年底,已在2173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规划。从实践看,整村推进不仅有效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且加快了村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省探索了比较成熟的做法。一是探索了村级建设的有效形式;二是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到村、效益到户机制;三是探索了连片开发、产业带动、综合扶贫的模式;四是探索了到村扶贫资金整合机制;五是探索了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治理扶贫模式。从而加快了贫困地区建设新农村的进程。

三、推行连片开发,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到年底,省开展了“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950万元,分别在等9开展了试点工作,每个试点项目投入1000—12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引导,通过资金、政策整合和机制创新,吸引相关部门涉农资金、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产业开发及配套项目,将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了重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农牧户稳定增收。

四、坚持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生存发展条件

“”期间,省在坚持贫困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充分抓住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机遇,瞄准贫困群体,对居住在生态严重退化、资源极度匮乏、水土流失严重、山体滑坡等特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先后投入专项资金2.2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5个,搬迁安置了贫困群众1.09万户、5.07万人。通过易地扶贫项目的实施,探索形成了就近搬迁安置、自主搬迁安置、集中搬迁安置、插花式搬迁安置、到城镇安置等多种模式,不仅改变了搬迁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

2006年以来,省启动实施了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雨露计划”,坚持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为目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学历培训。“”期间,在全省认定了20家“雨露计划、腾飞工程”培训基地,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2.3万人,基本达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的目标。结合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强化了适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培训项目村干部和贫困农牧民21.5万人,达到了每个项目户有1名“科技明白人”和整村推进效益提高的目标。

六、突出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农牧民增收

省将产业化扶贫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科技扶贫相结合,把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扶贫龙头企业实力增强”作为产业化扶贫的目标,通过扶持设施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扶贫龙头企业,实现了龙头企业发展、贫困农牧户增收的双赢。“”期间,安排贴息资金4035万元,重点扶持国家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88家,其中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10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78家,引进贴息贷款10.45亿元,缓解了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增强了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实力。龙头企业直接或间接辐射带动21.13万户贫困户增收,户均增收1708.5元。

七、完善“两项制度”衔接,保障扶贫政策全面实施

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核心内容。这两项工作相互支撑,贫困群众基本生存靠社会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年,省在开展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年在全省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开展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库,贫困人口重新建档立卡,对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低保”人口实行动态管理,为落实扶贫“应扶尽扶”、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政策提供依据。

八、强化社会帮扶,促进大扶贫格局的形成

“”期间,省不断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创新社会帮扶形式,丰富帮扶内容,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工作的“大扶贫”格局。五年来,落实辽援资金1.76亿元;争取中央国家机关投入帮扶项目资金2854万元,引进资金1485万元;动员省直机关投入帮扶项目资金8617.54万元,引进资金3.83亿元;广泛开展了“村企共建”活动,全省共有276家企业与361个村建立了共建关系,累计投入资金8750.7万元,培训农牧民1.7万人,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86万人;年深入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全省共有3.61万名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结对帮扶,受益贫困户2.56万户,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价)1566.7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向全国推广了我省“村企共建”的做法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举措。

第三节基本经验

回顾“”扶贫开发工作,省在扶贫开发的实践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扶贫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整村推进扶贫模式、连片开发扶贫模式、易地扶贫搬迁模式、特困地区综合治理模式、雨露计划扶贫模式、产业化扶贫模式、大扶贫模式等有效形式。一是只有坚持政府主导、科学决策、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才能整合扶贫资源,保证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尝试、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解决问题,才能探索出一条符合各地实际的扶贫开发成功之路;三是只有坚持部门联动、整合资源、连片开发、合力攻坚、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才能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四是只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才能走出各具特色的扶贫开发、脱贫致富之路;五是只有坚持智力扶贫,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六是只有坚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多措并举,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有机结合,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互相促进,才能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期间,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获得的启示和经验弥足珍贵。可以说,省在认真总结“”扶贫开发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扶贫开发“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新思路,即“六个转变”是:在扶贫开发对象上由过去的国家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向全省低收入人口全部实行扶贫开发政策转变;在扶贫开发目标上由以解决温饱为主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转变;在扶贫开发力量上由单纯依靠扶贫开发部门向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在扶贫开发投入上由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向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转变;在扶贫开发途径上由单村独户、分散单一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向统筹规划、连片开发、集中规模、综合治理、区域推进转变;在扶贫开发制度上由开发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与低保式扶贫并举转变。“六个结合”是:扶贫开发工作与各地制定和实施的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与各地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紧密结合;与各地优势资源开发紧密结合;与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紧密结合;与贫困地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及农牧民定居工程紧密结合;与土地草场流转、发展集约化经济和发展生态畜牧业紧密结合。这“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来之不易,它既是对我省“”扶贫开发实践的总结,也为“十二五”时期贫困地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经验。

第二章贫困状况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省将进入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城镇化全面推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扶贫开发既面临着实现跨越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严峻挑战。

第一节贫困现状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为新阶段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因此,制定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必须明确重点区域和扶贫对象。

一、重点区域和扶贫对象

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等原因,省扶贫开发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目前,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三个层面:一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二是重点;三是贫困村。

(一)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把特殊类型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综合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因此,省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贫困问题突出的藏区和东部干旱山区作为扶贫开发攻坚的主战场。藏区包括、、、、5个藏族自治州和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辖30个(市)和3个行委,面积69.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96.6%,藏区总人口180.1万人,其中藏族人口96.7万人,贫困人口14.71万户、53.82万人,分别占全省贫困户、贫困人口的41.17%和38.9%(详见附表1)。东部干旱山区包括市和地区,下辖9个,面积2.53万平方公里,贫困人口21.02万户、84.54万人(详见附表1),分别占全省贫困户、贫困人口的58.8%和61.1%。该地区是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集中连片的地区。

(二)重点。十二五”期间,省继续按照原有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确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10个:、、、、、、、、、。

(三)贫困村。省贫困村主要分四类,第一类是未实施整村推进任务的贫困村;第二类是新确认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仍处于特别困难的村);第三类是回头看的贫困村(已实施整村推进但标准很低需要补课的村);第四类是因灾返贫的行政村(包括已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十二五”期间,省在8个州(地、市)40个(市、行委)共确定了贫困村1942个。其中;未实施整村推进任务的贫困村280个,新确认的贫困村1071个,回头看的贫困村526个,因灾返贫行政村65个(详见附表2)。

(四)贫困人口。1、贫困标准。省通过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综合考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消费支出以及比邻省份的扶贫标准,确定将省扶贫标准调整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元、牧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2、贫困人口。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牧区人口为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按照新标准测算,全省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为138.36万人,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6%。根据新标准,全省共确定贫困户35.73万户、贫困人口138.36万人。其中;农民贫困户26.35万户、贫困人口104.36万人,牧民贫困户9.38万户、贫困人口34万人(详见附表1)。

二、贫困特征

省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之一。贫困状况总的特征是: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少数贫困人口比重大、返贫率高、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状况严重。省的贫困问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民族性、特殊性”特征,呈现“四个并存”,即区域性整体贫困与分散的个体贫困并存,低收入贫困与救助扶贫并存,收入贫困、信息贫困与生态贫困并存,特殊性贫困与民族性贫困并存。

总体看,省扶贫开发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新阶段扶贫工作出现三个明显变化:一是在扶持对象上,过去主要瞄准绝对贫困人口,同时关注低收入人口,现在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二是在制度安排上,过去主要是开发式扶贫,现在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行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三是在主要任务上,过去专项扶贫工作范围比较宽泛,随着大扶贫格局的形成,现在专项扶贫的主要任务是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更要强调瞄准重点区域和贫困户。

第二节挑战与困难

“十二五”时期,制约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在发展阶段转换和结构调整加快的双重背景下,新旧矛盾叠加交织,不平衡、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增多,增加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难度,新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显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扶贫开发的范围广、贫困人口规模较大。前十年扶贫开发规划扶持的范围是省2453个贫困村,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后,扶持范围扩大到3903个行政村的138.36万低收入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6%,远远高于全国贫困发生率3.8%的平均水平。二是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全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干旱山区和藏区,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扶贫开发的难度增大、成本高。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的因素多。目前还有3.92万户、18.14万贫困人口就地无法脱贫致富,需要易地扶贫搬迁。三是返贫率高。自然灾害频繁依然是我省贫困地区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之一。据统计,我省贫困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五倍。因灾、因病、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返贫率较高,我省正常年景返贫率13%,灾年达25%,重灾年高达50%—60%,地震灾害,导致返贫率高达71%。四是转变扶贫发展方式的难度大。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多种原因,我省贫困地区农牧业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方式依然滞后,整体竞争力低,特别是龙头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缺乏精深加工,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严重制约着扶贫开发方式的转变。五是收入差距仍在扩大,相对贫困现象凸显。目前,省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年,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困地区一些的级财政收入的高增长与农牧民收入低增长、城镇繁荣与农村牧区的落后等现象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加以解决。

第三节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省扶贫开发工作仍将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一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继续大幅度增加财政对扶贫的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稳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这为我们提供了政策保证;二是党中央、国务院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藏区发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后贫困村重建等政策措施,必将加快推进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为我省扶贫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三是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行扶持的政策,安排更多资金直接扶持到贫困户,必将为贫困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四是经过十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自强自立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五是我省实施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必将为切实解决藏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六是通过实践探索,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提出“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新思路,使新阶段扶贫思路更加清晰,模式更加多样,经验更加丰富,为今后扶贫开发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些难得的新机遇,激励斗志,增强信心。

总体看,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共生,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准确把握扶贫开发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加快解决贫困地区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个发展”的战略部署,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连片特殊困地区作为主战场,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创出一条具有特点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成功之路,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解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不断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做到“扶贫到户、脱贫到人”。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为主要路径,转变发展方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省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贫困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决策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3.坚持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原则。针对全省生存环境脆弱、社会形态特殊和经济社会滞后,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扶贫、全面发展、整体推进”的要求,牢固树立“大扶贫、大整合、大发展”的思路,创新“大扶贫”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和重点村倾斜,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全省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在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按照新的扶贫标准,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先难后易、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有差异的扶持措施,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问题。

5.坚持自力更生、社会帮扶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创新帮扶机制,注重帮扶实效,提高帮扶水平。

6.坚持集中连片、产业扶贫的原则。集中连片是针对特殊连片困难地区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资源,统筹规划、综合推进,连片建设、整体脱贫。充分发挥《规划》作为资源整合平台的作用,在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内优先对贫困程度深、自然相连的贫困村,统一规划,连片推进,提升扶贫开发的整体水平。积极参与园区规划建设,大力培育符合规划要求的特色产业,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建立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解决9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具体目标是: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力争年均减少贫困人口18万人,到2015年实现脱贫90万人。

——农牧民人均收入明显增加。力争到2015年实施项目的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贫困农牧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力争每年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5年共培训转移2.5万贫困劳动力。

——易地扶贫搬迁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3万户、15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即贫困村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通邮或宽带)、通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稳定的基本农田(草地、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活动场地(办公用房)、有农家超市(便利店)或农资放心店。

通过五年的努力,实施扶贫项目的贫困村基本实现“三个上台阶”,即“贫困村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台阶、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素质上一个台阶、扶贫产业和生态保护上一个台阶”;基本实现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使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基本实现重点村比例大幅降低;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较大提高。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到2020年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章主要任务

围绕规划目标,突出抓好以下主要任务:

一、加大扶贫工作创新力度,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制约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扶贫、改善民生、减少贫困”为目的,按照“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新思路,进一步创新完善扶贫对象识别、扶贫开发投入、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考评奖惩等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加大整合各类资金的力度,确保扶贫开发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户。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创新模式,拓展渠道,加快发展。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使全省贫困农牧民逐步破除三种观念,强化三种意识。即:破除自给自足的观念,强化市场经济意识;破除因循守旧观念,强化争先致富意识;破除温饱即安观念,强化长远发展意识。

二、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贫困群众增收步伐

根据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和发展布局定位,按照“户有致富项目、村有增收产业、乡有特色产业、有支柱产业”的思路,打破区域界限,有针对性地扶持贫困户发展符合区域定位和当地区位优势的特色农牧业、特色旅游业和服务、运输、劳务输出等二、三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10大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继续推进设施农牧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使藏区80%的贫困村基本形成生态畜牧业的发展雏形。

三、抓好专项扶贫工程,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把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易地搬迁扶贫、产业化扶贫、就业促进作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抓手。“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四项工程”(产业脱贫工程、易地脱贫工程、就业脱贫工程和帮扶脱贫工程),实施1942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完成438个村3万户、15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产业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50万贫困农牧民增收;实现“雨露计划”培训转移2.5万贫困劳动力和3686人的干部培训任务。通过多策并施,千方百计拓宽扶贫领域和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努力培育贫困地区新的收入增长点。

四、建立整合协调机制,构建“大扶贫”新格局

按照“依托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继续加强与科技、农牧、教育、文化、卫生、水利、电力、交通、社保、环保等部门的协调,以财政扶贫资金为“粘合剂”和“启动器”,引导各部门加大在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文教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发挥部门优势,相互配合,使整合攻坚的效益更加明显。同时各部门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和“大扶贫”的工作机制。

五、加大社会扶贫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进一步完善发达省份、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对口帮扶和辽青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定点扶贫工作水平;加大协调和宣传力度,创新帮扶形式,拓宽帮扶渠道,丰富帮扶内容,增强省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和推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作用,积极参与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加强扶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吸收国际先进减贫理论与实践经验,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第五章发展布局

贯彻落实《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将省贫困地区发展布局划分为东部地区、环湖地区、柴达木地区和三江源地区。

第一节东部地区

东部地区现状。主要包括市三,地区六,州,州、,共12个,共有贫困村1170个,贫困人口23.56万户、93.33万人(详见附表1)。

东部地区定位。“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和东部城市群建设,积极扶持扶贫对象按照“系统化建设、园区化布局、优质化方向、设施化条件、产业化路子、标准化生产和生态化模式”和“扩展规模、提升水平、创新机制、健全体系”的思路,推进贫困地区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尽快做强做大贫困地区“两河流域”特色产业,逐步将该区建成全省贫困地区最大的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初级加工基地和物流集散中心,使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形成贫困地区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品牌农业和观光农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率先在易地扶贫搬迁实现突破。

第二节环湖地区

环湖地区现状。主要包括州祁连、刚察、海晏、门源,州共和、贵南,州天峻,共7个,共有贫困村236个,贫困人口3.37万户、13.17万人(详见附表1)。

环湖地区定位。加快推进“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和州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旅游业,因地制宜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有序开发自然资源,提高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把该区建设成为推动全省贫困地区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的示范区,实现率先发展。

第三节柴达木地区

柴达木地区现状。主要包括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都兰和大柴旦行委,共5个(市、委),共有贫困村142个,贫困人口1.28万户、4.87万人(详见附表1)。

柴达木地区定位。加速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以转变扶贫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规模化、设施化、园区化为目标,加快构建贫困地区城乡一体化的产业支撑体系,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牧业,建设高端精品枸杞生产基地。围绕特色农牧业产业园区,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加工扶贫龙头企业。积极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扶贫模式,率先实现贫困地区城乡一体化。

第四节三江源地区

三江源地区现状。主要包括州六,州六,州兴海、同德,州、河南,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共16个加1个镇,共有贫困村394个,贫困人口8.59万户、26.99万人(详见附表1)。

三江源地区定位。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建设,推动贫困地区草原畜牧业向生态畜牧业转变,扎实推进贫困村灾后恢复工作和防灾减灾产业试点工作,紧紧瞄准贫困人口,以贫困乡村为主战场,以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创新扶贫开发方式,以组建贫困群众合作经济组织为切入点,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牧业增效、贫困人口增收为目标,逐步与生态补偿机制相结合,率先实现贫困地区草原畜牧业跨越式发展,从体制、机制上创出一条藏区草原畜牧业发展的新路子。同时紧紧围绕“河南有机畜牧业发展示范区”要求,建立我省贫困地区有机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孵化扶持有机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抓好设施农牧业、科技扶贫、防疫体系等项目。

第六章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省扶贫开发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坚持扶贫开发与农村牧区低保两轮驱动,按照“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效益到户”的思路,重点实施专项扶贫重点工程和行业扶贫工程。

第一节专项扶贫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力实施“十大专项扶贫重点工程”,力争实现实施项目的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整村推进工程

整村推进工程围绕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把民生工程和生计建设作为重点。“十二五”期间,省有1942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涉及全省六州一地一市40个(市)。其中地区593个村,市421个村,州110个村,州239个村,州179个村,州130个村,州102个村,州168个村(详见附表2)。

年,在35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其中,未实施整村推进任务的贫困村280个,其他3个类型70个村;2012—2015年在1592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年均实施398个村。实施的整村推进主要为新确认的贫困村、回头看贫困村和因灾返贫行政村。项目主要涉及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加工业、商贸业、科技培训等六大类。特色种植业项目主要以连片开发模式实施;养殖业项目主要以连片开发和单村推进模式实施;加工及商贸旅游项目以产业带动模式实施;基础设施项目以其他模式实施。

整村推进工程,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六到农家”的要求,以提升贫困农牧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劳动力素质为重点。通过产业脱贫和“水、电、路、能源、房、教、卫、文、就、保”全面治理,使贫困村的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贫困群众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贫困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一是以贫困村产业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减灾避灾产业,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二是以贫困村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着重解决贫困村内行路、饮水、用电、就医等民生问题,使贫困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三是以提高贫困农牧民收入为目标,加大农牧民从事产业和外出务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四是坚持贫困村综合治理、全面发展,加强贫困村乡风文明和村级班子建设。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按照“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要求统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坚持群众自愿,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改善农牧民生存环境为切入点,以安置贫困群众为重点,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整合各类资金,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着力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促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有序搬迁,改善生存和发展条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移民,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搬迁群众实现“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的建设目标,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三、特困地区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解决省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实施藏区和东部干旱山区两大区综合治理工程。

藏区: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集中连片、产业发展、综合治理为抓手,围绕三江源地区建设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州建设有机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和建设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加快综合治理力度,构筑扶贫开发新模式。突出发展防灾减灾产业和生态畜牧业,重点扶持发展生态畜牧业、设施畜牧业、中藏药材、人工种草、畜种改良、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业(民族日用品、工艺品、藏绣、热贡艺术等)、高原特色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投入,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东部干旱山区:以发展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主。围绕河湟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发展规划,以发展高效特色农牧业为主线,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为核心,结合湟水流域设施农牧业经济带,生猪产业带和奶牛禽蛋产业带,黄河流域特色果品产业带,牛羊贩运育肥和冷水养殖产业带,劳务输出产业等六个优势区域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项目,重点扶持蔬菜、食用菌、马铃薯、油菜、蚕豆、花卉、奶牛、生猪、禽蛋、牛羊贩运育肥、特色果品、水产、农畜产品加工、餐饮(拉面)、旅游等。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四、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就业促进工程)

人力资源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省坚持人才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发特困地区和专项扶贫急需的紧缺人才,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流动,为贫困地区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持。“十二五”期间,每年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5年共培训2.5万人;年均培训干部737人,5年共培训干部3686人

“雨露计划”培训工程。雨露计划是彻底根治贫困症结,实现贫困地区持续发展的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十二五”期间,加大“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力度,紧紧围绕规划的目标任务,综合运用各种扶持手段,以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为中心,促进和支持农村牧区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以省内国有和私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采取定点培训、订单培训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为贫困村培养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长远发展能力,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对农村牧区贫困劳动力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每村至少有一名致富带头人,每户至少有1名掌握1门实用技术的“科技明白人”。

加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省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对全省贫困地区的扶贫干部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重点加强对连片特困地区、重点、贫困村领导干部的培训,以增强扶贫干部素质能力为重点,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通过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知识结构优、履职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扶贫干部队伍,推动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五、产业化扶贫工程

产业化扶贫是增加我省贫困农牧民收入的长远之策。根据贫困地区的功能划分定位和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州生态畜牧业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州河南有机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要求,按照“企业带基地、基地带产业、产业带贫困户”的思路,“十二五”期间,重点要在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地区结构调整上下功夫,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争取认定国家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50个,实施农畜产品加工项目30个,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50个,带动和辐射贫困农牧户10万人,户均增收1800元。金融扶贫是开展产业化扶贫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主要探索以产业化扶贫项目为依托,以融资支持、资源整合为基本手段,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加大对扶贫项目的支持力度,以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为切入点,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从而有效带动贫困农牧户增收致富。每年安排信贷扶贫贴息资金2000万元,五年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

产业化扶贫是一种在实践中的新型扶贫方式。省贫困地区要按照、“户有脱贫项目、村有增收产业、乡有特色产业、有支柱产业”的要求,大力推进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中藏药、特色果、牛羊肉、奶牛、毛绒、饲草料等十大特色产业,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依托当地生态环境和特色资源优势,以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为目标,以培育和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为载体,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扶贫农畜产品加工业在特困地区和重点布局,认真抓好各种生产要素及扶贫龙头企业的整合,扶持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新的扶贫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和创新扶贫模式,鼓励通过合同订购、股份合作等方式,强化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扶贫企业增效、贫困户增收的双赢目标。围绕各地的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大力扶持各类批发市场。同时按照省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六、贫困村互助资金工程

为缓解省贫困农牧区金融发展滞后,金融产品不足,农牧户生产资金缺乏的突出矛盾,我省继续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成。互助资金使用权归互助社全体社员所有。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规划对所有实施整村推进的3392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工作,把互助资金与信贷扶贫贴息贷款结合起来,形成互利互补,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1500个贫困村,每村安排互助资金15万元。互助资金主要引导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等。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扶贫方式。其重点在扶贫,关键在互助,方向在合作。项目的实施要严格限制在贫困村,贫困户入社可免交或少交互助金,并享有与其他入社农牧户同等的权利,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互助社建在行政村,互助资金“不出村(跨村)、不吸储”。项目村要创新扶贫模式,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牧民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贫困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贫困村可持续发展。

七、科技扶贫工程

为促进先进实用农牧业技术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省继续开展科技扶贫综合试点工作。“”期间,科技扶贫在解决省贫困地区群众温饱,促进特色农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科技扶贫综合试点项目主要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用于解决制约当地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科技扶贫试点项目每年安排10个,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

我省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科技扶贫综合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紧紧瞄准扶贫对象,与防灾避灾产业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三个示范区和一个实验区”的需求,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良种引进、培育和种养技术的培训和推广。设施农牧业项目主要支持农牧户培训、种苗补贴及必要的少量设备购置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八、地震灾后贫困村重建工程

年发生强烈地震后,给该地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济社会发展遭受重创。重新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新,是州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界大力支援、国际社会积极援助,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众志成城、奋力抗震救灾,取得了抗震救灾重大阶段性胜利。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地区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重建美好家园,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17号)、国务院扶贫办与省政府《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精神,地震灾后贫困村重建工程三年内完成。

该工程规划“十二五”前三年完成,共投资40700万元。主要实施灾后贫困村整村推进工程,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实施产业化专项扶贫建设工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工程;实施城镇照明(LED)工程。增强贫困村生产发展的后劲,持续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和改善生活环境。

九、帮扶脱贫工程

帮扶脱贫就是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省社会扶贫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社会扶贫工作框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定点扶贫;东部沿海发达省市对省开展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军队参与扶贫;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开展“户帮户、一扶一”活动。

“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军队和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建立沿海发达省市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辽青对口帮扶机制。要建立扶贫部门与各帮扶单位签订目标责任、检查落实、考评奖罚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总结推广“村企共建”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户帮户”活动规模。继续广泛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国际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发挥社会扶贫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十、地方病防控扶贫工程

省藏区,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包虫病、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等6种地方病。在藏区33个中,有31个为地方病高发区。地方病高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因素。全省藏区的地方病高发区共有33个乡(镇),已患地方病的贫困群众21.25万人,其中重度患者4.13万人。

地方病区的扶贫开发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藏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统筹规划、农户自建”的原则,以推进藏区扶贫开发进程为目标,以发展生产、全面防治地方病为手段,不断提升藏区地方病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水平,促进该区和谐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卫生防治、异地扶贫搬迁、异地教学育人、饮水安全、科技攻关等工程。

第二节行业扶贫工程

省各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按照《规划》的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完成本行业省上既定的扶贫任务。行业扶贫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工程、特色优势产业工程、文教事业工程、公共卫生工程、社会保障工程、生态环境工程。

一、基础设施工程

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省要继续把加快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要地位,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加快贫困地区国土整治、村庄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实施贫困地区安全饮水工程。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快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牧区能源建设。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特困地区和重点村村通广播电视、电话工程。加快农村牧区邮政网络建设,推进广电、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通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贫困地区贫困村基本实现“四通五有”,即具有条件的行政村基本实现通水泥路,村庄间道路硬化;行政村解决生产生活用电,自然村解决生活用电,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实现户户通电;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宽带,基本实现自然村通邮、通信信号全覆盖;行政村基本解决农村能源(生活燃料)问题;行政村大多数村民能够饮用符合国家颁布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的饮用水;大多数农牧户解决了住房困难,有安居房;行政村人均拥有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面积达到高产稳产的标准;行政村有村委或办公用房;行政村有从事零售业务的超市(便民店)和经营放心农资的商店。

二、特色优势产业工程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重要途径。省围绕“扩展规模、提升水平、创新机制、健全体系”的思路,实施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工程,贫困地区要着眼于加快发展产业支撑,加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围绕贫困地区主导产品、名牌产品、优势产品,大力扶持建设各类批发市场,按照贫困地区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结构调整和传统种养方式转变,大力推进二三产业发展,促进特色产业扩大规模绿色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化发展,推进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生产方式由高耗低效向低耗高效转变,产业链由低端扩张向高端延伸转变,力争使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全省水平。

三、文教事业工程

贫困地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贫困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调整优化中小学结构布局。继续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在藏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与贫困地区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打造特色品牌,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对“两后生”的补助标准,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加强贫困地区青壮年汉语扫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牧区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通过发展文教事业,继续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和农家书屋等惠民工程;行政村适龄儿童能上幼儿园或学前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行政村有公共体育文化活动场地。

四、公共卫生工程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完善提高贫困地区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流动医疗服务为补充的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水平。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疫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继续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贫困地区开展诊疗服务、技术培训等形式的帮扶活动,提高贫困地区卫生院、卫生室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计划生育贫困户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引导力度。通过改善公共卫生服务和人口服务,行政村大多数农牧户所居住的住房内或房屋院内有专门的卫生厕所;行政村有经级卫生部门批准的卫生室(所、站),基本医疗设备、药品配备齐全、有从事医疗卫生的医生。

五、社会保障工程

完善社会保障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或生活常年困难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贫困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社区建设。做好村庄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帮助贫困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精确管理。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省贫困地区要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从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转变,从单一手段向综合措施转变,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探索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认真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恢复天然草原植被和生态功能。加大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大力扶持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引导生态移民更快地融入城镇,引导生态移民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增强转移就业的能力,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生态移民增收双赢的路子。

第七章政策支持

鉴于省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环境的严酷性、生态地位的重要性、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民族整体贫困的特殊性、扶贫开发的艰巨性和民族地区承担着特殊的社会稳定任务、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特殊的生态保护任务。因此,必须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确保《纲要》和《规划》确定的扶贫开发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

第一节财政政策

为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财政政策,对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力争“十二五”时期各类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等都比“”有较大增长。要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资金的综合效益。各级政府利用国家扶贫资金的机遇,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投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点和贫困村,紧紧瞄准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提高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逐步增加整村推进到户的资金规模。一级要逐步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整合各类资金,建立稳定的扶贫资金增长机制,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原定重点支持政策不变。

第二节金融政策

进一步健全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投向扶贫开发工作的激励机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金融服务力度,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在特困地区和重点建立分支机构,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步伐,支持农牧民互助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和推行贫困村互助资金相关工作。创新金融扶贫方式,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贫困农牧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农牧业政策性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服务网点,要优先覆盖贫困人口集中地区,提高财政保险补助比例。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发展特色优势农牧业保险。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节土地政策

加强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优化城乡土地结构和布局,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建房的需求,合理安排贫困地区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用地。加大扶贫项目与土地整理整合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在贫困地区实施土地、草场流转,在项目安排上要向特困地区和重点倾斜。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

第四节产业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各项产业政策。国家和省上的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型战略性产业布局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和重点安排。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加快特困地区和重点市场建设。制定扶持贫困地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藏区作为特殊连片贫困区域,在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安排上,对重点和非重点同等对待。要结合省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在藏区创业、辐射带动贫困乡村产业发展和贫困农牧民增收的扶贫龙头企业,要在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扶贫贷款上同等优先。逐步提高对贫困农牧民发展产业到户的补助标准。积极扶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等经济组织。

第五节对口支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扶持政策,主动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国家部委及中央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按照“加强合作、互惠互利、重点帮扶、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合作交流为途径,以项目为支持,规划建设管理好援青项目,积极做好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要进一步推动对口支援省市、国家部委及中央企业对口帮扶工作,搭建与对口支援地区在扶贫产业发展、技术合作、干部教育、智力引进等方面的合作平台,丰富帮扶内容和形式,构建互利共赢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援青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重点做好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重点的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第六节人才保障

根据《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并组织实施《省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推进省扶贫开发人才建设,为新阶段扶贫开发提供有力支撑。培养面向贫困地区的各类实用人才。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科技人员和志愿者到特困地区和重点贫困村服务。制定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激励人才脱颖而出的引才、选才和薪酬制度。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职务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对定点扶贫和东西协作挂职干部要关心,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大贫困地区扶贫干部和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

第八章保障措施

扶贫开发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提高扶贫工作水平,用足用好中央赋予藏区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的规划实施机制,科学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省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的前提。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都要从科学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三大战略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省扶贫开发的重要性、紧迫性、特殊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的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规划的保障体系,确保如期实现“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藏区各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把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任组长、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形成工作专班,常抓不懈。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把藏区各和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大扶贫的格局,加强沟通,确保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富民强村为目标,以强基固本为保证,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重点贫困村挂职,帮助贫困村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

第二节分类实施

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因贫施策、统筹兼顾。我省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湖地区、三江源地区的地理差异明显,发展程度不一,贫困成因多样,对这些特殊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要根据扶贫开发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规划》的发展定位,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的规划实施机制,积极探索具有特点的科学扶贫模式,奋力创出一条特殊贫困地区实践科学扶贫的成功之路。对口支援和非定向社会捐赠资金、捐建项目,要统一纳入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和实施规划。各级扶贫部门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项目建成后,为发挥扶贫项目的长期效益,确保项目资产永续利用,对固定资产实施分类管理。一是对房屋、巷道、农田道路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各资产所在村委会使用和管理。各村组织村民统一出资或投工投劳对固定资产维修和养护。二是对学校、卫生室、设备等资产,在交给村委会使用和管理的同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监管责任制度,强化行业指导,确保安全使用。三是对采购的农机设备,通过成立农机合作组织的形式管理,统一生产作业、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维修和管理,使农机设备长期服务于贫困户。通过分类管理,使扶贫资产管理做到产权明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管有序,确保资产安全管理和发挥作用。

第三节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最大化地发挥作用和效益。“十二五”期间,各级扶贫部门要全面落实四项办法、抓好七项关键工作,全力谱写扶贫项目工作新篇章。一是要严格执行《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等,加大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的力度,提高扶贫项目的效益。二是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管理跟着创新走,真正形成“大扶贫”的新格局。三是严格实行各类扶贫项目科学选择、论证、实施、验收、考评、后续服务全过程管理。四是继续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审批后,从省到贫困村都必须以不同的形式,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资金、项目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等进行公示,要规范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接受全社会广泛监督。五是层层签定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六是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和报账制、审计制、责任追究制。七是实行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制、项目竣工分级验收制、项目后续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效益评估制,保证扶贫开发项目建成一个,成功一个,巩固提高一个,确保扶贫项目成为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和廉政工程。

第四节资金管理

一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要求,利用好国家扶贫政策机遇,相应制订和完善省、州、实施细则,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二要强化各类扶贫资金的捆绑使用。继续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从思想认识上捆,依据规划捆,通过项目捆,以确保各类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被扶对象,切忌打着捆绑使用的旗号,用于形象工程和所谓的“政绩工程”。三是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和贫困村,瞄准贫困人口,集中用于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和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增加直接扶持项目到户的资金规模。四是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使全省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五是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设施项目,要确保贫困农牧户优先受益,产业扶贫项目要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六是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示制,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七是要强化审计监督,拓宽监管渠道,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第五节监督检查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物资等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和物资合理使用。及时公布扶贫项目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物资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二是建立档案制度。各级扶贫部门对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各类扶贫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省扶贫局及各州地市扶贫部门做好相关审批工作。扶贫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四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五要完善扶贫资金的监督机制。必须把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纳入财政监督体系中,由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和审计部门直接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

第六节监测评价

监测与评价是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是规划实施过程中管理部门决策的主要依据,是规划按照“十二五”确定目标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扶贫部门要结合《中国扶贫开发统计监测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开发监测评价体系,对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具体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具体成效以及对规划实施过程连续、系统地记录和综合分析,及时为规划实施管理机构提供有关投入、产出、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发现可能出现的偏差、问题、困难和风险,使规划实施管理机构及时掌握规划执行动态,评价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效益,并采取相应措施,为扶贫开发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政策、措施建议。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监测方案,全面、系统、准确、动态地反映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节绩效考核

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完善扶贫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要靠绩效考核来引导,“跨越”要靠绩效考核来激励。推动扶贫方式转变,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扶贫绩效评价体系,解决“指挥棒”的问题。省扶贫开发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六个结合”和“六个转变”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进行绩效考核试点,带动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的发展。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扶贫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扶贫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生违纪案件的扶贫单位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