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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工作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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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工作规划

一、经济方面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广大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

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女大中专毕业生、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外来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

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行业的就业比例;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逐步缩小男女收入分配差距。

3.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

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要设置女职工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落实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同全区社会保险覆盖比例同步增长;

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权利;

保障妇女和男子同工同酬同保险,扩大社会保险人群,使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基本达到全覆盖。

5.保障和改善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的基本生活水平,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二主要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经济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注重妇女就业领域的拓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中,不断提升妇女的就业层次。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3.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努力为女性劳动者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引导女大学生、女性失业人员、农村女劳动力自主创业就业,提高妇女的就业率。

4.加强对妇女宣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定点培训、定向培训和挂钩培训的方式,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和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职业变化的能力。进一步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

5.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和女职工劳动合同。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同时,加强对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6.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摧残女职工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招用未满16周岁女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制裁。

7.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保障女职工享有各种社会保障的权利。

8.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加强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能力。制定扶持政策,重点关注贫困妇女和外来妇女,提高她就业能力和经济收入。

二、决策管理方面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程度。

各级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正职女干部有一定数量。区级党政工作部门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

区人大、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增加。人大女代表建议、政协女委员提案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

区、镇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分别不少于20%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应有女性成员;

女职工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15%以上;

职工代表中,男女代表比例相适应。

二主要措施

1.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认识,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确保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完成区、镇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每年确保有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参加培训,加大女干部上挂、外派、下派的力度,根据女干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锻炼方式和内容,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的女干部培养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选拔、聘用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平等选聘女性。招聘录用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完善平等竞争机制,为女性参与决策、管理提供平等的机会。

4.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和女性人才库,广泛挖掘和储备妇女人才,尽可能给女性人才多创造创业机会。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女性管理人才,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在企业决策管理层中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5.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代表比例要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6.大力宣传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典型人物,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教育方面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学龄女童和妇女平等接受高标准高质量的15年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权利。

学前三年女童入园率达到97%以上;

小学、初中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率达到95%以上;

三类残疾适学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9.5%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2.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严格控制成年妇女、青壮年妇女新文盲的产生,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比例和平均受教育年限。

3.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

提高妇女的科学素养;

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切实消除女性与男性受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保证女性与男性共享教育资源。

2.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妇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权利。严厉查处企业招收女童工的行为,认真做好适龄女童的入学工作。任何家庭不得以种种理由阻止女性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各类高等学校在招生录取时不得歧视女生,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招达到录取资格的女生。

3.进一步完善对女性弱势群体的教育救助。高度关注农村教育,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办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继续开展帮困助学工作,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证适龄女童完成15年基础教育,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4.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女性终身教育的新格局。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更多妇女接受多途径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创办社区学校,普及社区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为广大妇女创造和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5.城镇,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就业创业,广泛开展女性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范围,确保女职工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的第二技能培训,为女职工做好技能储备。企业要把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集体合同和企业培训计划。

6.农村,要围绕增收致富,加大新知识、新品种、新技能的推广普及力度,以成人学校、农函大、妇女学校等为主要阵地,加强女性劳动力的农民技术员”绿色证书”等培训,使农村中9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高农村妇女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7.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8.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树立和宣传在科技强区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妇女典型。

四、健康方面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普遍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

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85%以上;

定期开展常见妇科病的筛查,提高妇女病筛查率;

农村的妇幼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享有同等卫生保健服务;

为残疾妇女、更年期和老年妇女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指导。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十五”时期基础上有所下降;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率控制在25%以下。

3.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5/万以内;

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

实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与户籍人口育龄妇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员与育龄夫妇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增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

妇女体育人口达到45%以上;

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健身设施得到完善。

二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浙江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工作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结合医疗保险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推行,提高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帮助贫困家庭孕产妇获得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2.健全妇幼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监督行为,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员资格的准入,建立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的检查督导。

3.加强全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的培训、指导、质控和重症救治等网络功能;加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特别是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实现妇幼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社区的紧密结合,为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指导育龄夫妇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降低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

5.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健全农村卫生组织。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全面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宣传与技术服务,保障广大农村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发展农村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开展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地方病、妇科病的普查普治,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6.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自我保健、计划生育和性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健康观,营造先进的婚育文化,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预期寿命。开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中等以上学校要普遍开设人口与青春期、生殖健康和性保健等知识讲座或课程,防止青少年出现性偏差和性犯罪。

7.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利用现有体育设施,社区范围内兴建和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健身创造条件,增强妇女体质。

8.全面开展妇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母亲安全”工程,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建设,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提倡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和滞产、难产和出生窒息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保健服务,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

9.加强老年妇女保健工作,控制和减少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的发生。

10.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提高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培训控制艾滋病的专业队伍,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减缓艾滋病传播速度,控制母婴传播。

五、法律保障方面

一主要目标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

2.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3.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方面的平等权利;

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妇女维权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全区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妇女维权保障机构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健全“110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协作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

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制度;

逐步创办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

二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2.执法和司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维权组织作用,畅通妇女利益表达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完善维权接待日制度,为妇女提供有效的便捷的法律服务。

4.加强保护妇女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实行适当优先原则。及时审理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确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子女抚养权。制止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危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婚犯罪,选择典型重婚犯罪案件公开审判,扩大社会影响,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违法婚姻行为。

5.严厉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污辱妇女、拐卖妇女、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及强迫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

6.坚决打击各种贩毒、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开展“不让进我家”活动、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家庭”等,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对母婴的危害,自觉抵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帮助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治理。

7.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维权机构的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向受害妇女提供有效服务。

8.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广大家庭达到七无”目标:即无、无赌博、无暴力、无纠纷、无事故、无邪教、无犯罪。

9.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中心站作用,及时处置家庭暴力事件,向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服务。

六、社会环境方面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风气;

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2.优化妇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提高家务劳动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

建立文明、科学、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

二主要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家庭。要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列入领导干部的学习课程,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平等意识。

2.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制定落实农村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把农村改水改厕落实在新农村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区、文明村镇的主要工作中;加快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3.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向全社会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通过对先进典型宣传,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坚决制止影视、书画报刊中对妇女形象的贬低和污辱性描绘。

4.妇女群众中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绿色消费。继续开展“妇女.家园.环境”活动,组织广大城镇妇女参与绿色社区、绿色城镇创建工作;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发挥妇女在村庄整治长效管理中的作用。

5.继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通过创建文明家庭,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创建绿色家庭,提高家庭成员环保理念;创建学习型家庭,倡导家庭成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创建廉洁家庭,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创建平安家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

6.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公益事业发展,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

7.开展妇女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加强对妇女理论和妇女发展问题的研究。

8.加强我区各界妇女同省、市内外妇女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妇女事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