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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镇功能,整治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针对城乡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时间安排
1县城:宣传动员开展县城“十大”出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检查验收。
2乡镇:为宣传动员阶段;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检查验收;开展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检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
此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包括全县各乡镇政府(含已撤并乡镇)所在地及所辖村屯和农场,实施城乡联动,全面展开。
(一)城区主要整治任务
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重点,强力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整治任务:
l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为重点内容,整修破损陈旧的垃圾收集设施,更换果皮箱,修缮公厕。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强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的垃圾投放、收集管理,严禁乱丢乱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制止店外经营、治理乱贴乱画,规范商铺牌匾和污损的宣传牌匾,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开展春季绿化美化工作,坚持标准,增加绿量。各社区和单位要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死角死面。
3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县城“十大”出口垃圾清运大会战,利用两天时间,全体机关干部全员参战,对“十大”出口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和整治。对镇所辖九个城中村和村屯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对柴草乱垛、粪土乱堆现象进行集中整治,道路两侧要达到路平、沟直;城中村的公厕结构要完整,有专人负责,及时清掏、保洁;城中村主要街路要修建标准排水明渠,设置硬化固定垃圾投放点,卫生要有专人负责,垃圾及时清运,继续重点打造铁西大街、南关路等城中村街路;县城主要街路贯穿的城中村做到有专业清扫队伍,有固定垃圾投放点,有专用垃圾清运车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积存的生活垃圾,拆迁及建筑工地要按标准设置围挡。已开工建设的工地,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搞好出入口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措施,确保施工车辆洁净上路,减少扬尘污染。
4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尤其是单位、学校、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卫生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经营摊位整洁卫生,无过期变质食品。
5重点整治交通秩序。车辆各行其道,定点停放;严禁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行驶;客运车辆要按线路、按站点停靠,保持车况整洁,客运车辆停车场、停靠点卫生整洁;严禁无牌无照车辆运营;严禁非专业车辆鸣警笛。
(二)乡镇主要整治任务
乡镇的环境整治工作要结合本乡镇制定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验收评比办法》要求,逐项落实,集中解决困扰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整治任务:
1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街路要做到硬化,达到路平、无积水,排水畅通;要彻底清除路沟内垃圾,不留死角;要取缔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卫生要有专人负责,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建设公厕,并及时清掏、保洁;街内店面摊床实行“三包”责任制,经营秩序整齐规范;要对人行步道进行统一铺装;要成立专业的城镇管理和卫生清扫队伍,乡镇政府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城镇卫生管理工作,主要街路要做到全天保洁;要设有固定的垃圾填埋场;机关单位要开展卫生整治会战,搞好机关单位和街道的美化绿化;乡镇政府所在地要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302沿线乡镇要重点做好沿线村屯出口道路的整修、绿化的管理等项工作。
2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和组织村民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各村要有村容村貌整治规划,有卫生管理、治安维护等村规民约;每个村屯要有固定垃圾投放点,有固定垃圾清运车辆;组织农户对村屯的街路巷道进行维修养护,做到路平、沟直,能硬化的要进行硬化;对农户住宅周边卫生进行清理,彻底整治私搭乱建、乱泼乱倒、畜禽散养等现象;村屯主街路卫生清洁、无白色污染、无鼠害;做到院墙规范、绿化美化。
3整治占道集贸市场。对农村以路设市、占道为集的农贸市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
4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工作。乡村道路要确定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组织群众及时清理垃圾,特别是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不留死角。同时,教育广大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各乡镇要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改厕率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家园、美化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城乡面貌的新突破。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县政府成立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城办,具体负责协调督导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定期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依据活动内容,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统一部署,精心筹划。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后进乡镇及整治活动中不作为、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公开曝光。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综合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创城办、爱卫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专门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开展对这次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要通过现场督查、明察暗访、限期督办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要督促各乡镇、村组制定和完善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