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加强协调和谐自然促进发展建设范文

加强协调和谐自然促进发展建设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加强协调和谐自然促进发展建设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加强协调和谐自然促进发展建设

省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表明,小城镇健康发展,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和环境事务管理的系统工程。当前,加快小城镇发展,对夯实中心城市经济基础,优化产业结构,持久扩大内需,进而提高小城镇竞争力,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应当看到,按照全新的农村地区发展目标实施的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其实质是对农村各种发展资源的重新配置、调整和聚集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对相关地区原有相对稳定的各种经济、社会、生态结构及其关系的冲击和影响。虽然这些影响总体上对推进农村地区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发展要素之间存在着复杂多向的因果关联,在一定条件下其相互作用也有可能产生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有必要总结、分析既有工作的得失,做到未雨绸缪。因此,需要统筹安排,协调有序、和谐自然地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

需要重视的问题

从全国过去的发展情况来看,小城镇建设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三个方面。

自然风险是指小城镇建设导致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生态自然力日趋匮乏。随着小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地区尤其是落后地区降低了引进产业的环保门槛,而一些大中城市为摆脱环境污染造成的困境,将其某些污染严重和难以治理的企业或部分产品的生产,迁移到邻近的小城镇,导致小城镇主导产业“三高”比例普遍偏高。另一方面,城镇化带来的人口聚集会引起有机物生态循环系统改变,破坏生态系统原有的内在循环平衡机制。上述问题的实质是将小城镇建设视为“单打一”的发展模式,只重经济指标,不重社会、环境效益,只重物质增量,不重系统和谐。从长期看,环境质量的恶化和自然力的衰微,必将制约小城镇长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风险是指小城镇建设导致农业衰退风险进一步加大。一般认为,小城镇建设过程是城乡资源的融合过程,但这种融合并非资源的对等流动。由于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城镇效益显著高于乡村,推动着农村优秀劳动力、资金等资源向城镇聚集,土地资源向非农业生产领域配置。虽然,从要素的产出效益来看,农村资源向城镇聚集可视为是一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客观上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但是,片面地促使农村资源向城镇转移,将会带来农业衰退的不良后果,甚至进一步扩大城乡差距,动摇农业经济的基础地位。因此,必须重视如何使发展小城镇的努力对解决三农问题作出预期的贡献。

社会风险是指入镇农民在获得全新的改变自身生存方式的机会的同时,其利益或风险也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小城镇的发展,客观上使得部分脱离农业部门、失去农业收入来源的入镇农民在身份变换的同时,也面临着能否顺利实现职业能力与就业岗位的转换,能否顺利实现稳定收入或无差别社会保障的现实风险。另一方面,在小城镇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投资企业时常表现出短期利益偏好,客观上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利益。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否则会扩大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有违小城镇建设的初衷。

政策选择的重点

小城镇能否实现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在新的发展背景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关系、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优化和谐,即能否处理好不同发展主体之间、小城镇发展中多元目标之间的协调统筹问题,在于能否妥善处理好小城镇发展必然触及的自然、经济和社会风险的化解问题,其实质是在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全面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小城镇建设引发的一系列社会成本问题。针对我省实际,小城镇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既要精心设计、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又要遵循城镇发展的渐近性规律,注重发展规划与各地社会、经济、文化不同发展阶段的适配性;要体现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区分原则;要强调经济规律、市场规律、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和谐进步在小城镇建设中的有机统一,协调有序、和谐自然地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

一、定位规划必须清晰而有特色,鼓励富有特色与差异化发展思路。

小城镇建设要在强调遵循一般性规律和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发展基础、发展条件的多样性及多因素之间的复杂关联,在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上,应根据本地的经济区位条件,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特征与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为此,各地小城镇建设的定位规划必须清晰,即应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特征与优势,体现特色经济、产业支柱和生态文明相统一的原则,探索以特色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产业支柱,以产业支柱推进城乡一体的能够凸显特色与差异化小城镇建设模式,切忌“千镇一面”的发展评价取向。

从我省这一轮试点的21个乡镇情况来看,发展基础、资源条件迥异,宜工、宜农、宜商、宜游各有天时地利。因此,在建设思路上,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规划起点和建设速度上,提倡纵向的适度超前。对经济实力较为厚实并已具备较强工业基础的试点小城镇,以整合、打造优势区域产业集群和生态化改造为主。对具备较好地理条件和商业基础的试点小城镇,可以考虑建设为连接城乡的商品流通集散中心,重点发展流通与商贸。对于工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又不具备明显的交通、人力与资源优势的试点地区,应优先考虑促进当地特色农林业的规模化经营与生态化经营。

二、以项目带动为基石,以产业支撑为关键,推进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应在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要遵循经济自然演进规律和城乡一体化的内在发展规律。小城镇建设中项目引入和产业定位必须科学和慎重,必须考虑有助于在适度高起点、高标准前提下提升小城镇核心竞争力,有助于解决部分农业生产资源的有效转移问题,有助于从更高的层面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有助于小城镇人与社会、经济、自然长期稳定发展。要从省级行政层面审视试点小城镇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的合理性,重点是从全局角度评估各试点城镇项目和产业安排可能存在的重复建设倾向或布局不合理。

三、试行“三集中”小城镇建设模式,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的规模经济与集约经济。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三集中”模式,是小城镇建设中工业、农业、社会事业高效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要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制度创新和改革步伐,尤其要放松户籍限制,加快廉租房建设,探索农民“集中居住”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另一方面,通过改革土地制度,探索土地融资新模式,发行小城镇建设债券,解决“三集中”小城镇发展模式的资金约束问题。

四、坚持利益兼容,积极帮扶,真正实现小城镇与中心城市的良性互动发展。

首先要从战略高度处理好小城镇与中心城市利益兼容下的共同发展问题。从政策上要明确对小城镇建设的财政扶持,尤其是对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试点乡镇,在广开投融资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资金、管理、规划和社会资源整合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予以帮扶。要鼓励中心城市的优质产业向试点小城镇扩张和渗透,严格限制落后、淘汰型产业或设施向试点城镇转移。要在城镇规划布局、生产与生活建设项目选择、项目推进过程和实施效果评价环节,切实考察试点地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对当地社会民生的长期福利效应。

五、坚持社会发展指标优于经济发展指标。

从短期补偿和长期融入两方面积极化解城镇化中的社会矛盾,切实处理好入镇农民的身份置换与职业、社会保障的同步转换问题,并通过促进优质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入镇农民后代在城镇环境下的永续发展问题,使小城镇建设切实成为改善当地居民尤其是入镇农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在切实依照政策对城镇开发建设中失地农民进行足额补偿外,对入镇农民城镇职业工作能力的训练、社会保障项目的落实,应早于城镇建设中对相关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实际改变。可以考虑由政府举办或政府补贴、社会机构举办的方式,开展入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这是短期内的转换目标。长期目标应当是解决入镇农民的“完全市民”待遇问题,这样才能从长远上解决小城镇建设地区农民入镇的后顾之忧。应着力发展试点小城镇卫生事业,按人口规模,分层级加强试点城镇医疗机构建设。要以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为契机,切实改善小城镇地区相对落后的义务教育体系,通过对试点城镇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入镇农民后代在城镇环境下的永续发展问题。

六、妥善处理好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力保护问题,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对生态环境和农业安全的负面影响。

必须考虑区域的生态负荷极限,合理规划和界定城镇的人口与经济规模,设定必要的上限,对较多依赖本地自然资源的山区乡村地区,以建设小型化城镇为主。小城镇建设规划要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注意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适度提高城镇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加强对新增用地的控制,做好资源开发和维护生态统筹规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注重小城镇建设中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粗放消耗型经济的比例。

七、在发展动力上,政府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主导相结合,协调、自然地推进小城镇建设。

在我国,小城镇是以行政建制镇为表现形式的,政府在小城镇建设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另一方面,小城镇作为资源、人口的一种配置途径,其形成和发展必然遵循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应注意小城镇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过度问题,避免将小城镇建设单纯视为政府项目、政府工程,避免建设中不切实际的“”,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倡导循序渐进,尽可能发挥市场的选择机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建设指标、建设进度的行政性设置与考核,尤其是在涉及百姓投入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考虑乡镇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政府的基本工作应主要集中于规划引导、政策制定、公共事务治理、生态保护、公共物品有效供给,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人口资源集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八、“软”、“硬”结合,以“软”促“硬”,“软”建设先行。

小城镇建设展现的是一个社会资源、人口资源的空间布局问题,是一个空间的硬件系统形成问题,但是,制约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是软环境建设。从我省小城镇建设的初衷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软环境建设的重点,不仅在于政策因素如何提升小城镇生产力发展和对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的支持,更在于如何解决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以及城镇上层建筑的良性和谐发展,相应地,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考核应侧重于软要素的考察。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把小城镇建设重点放在提供能够吸引优质人力和经济资源所必需的公共品服务上,尤其是通过软要素建设,营造和维护公平、高效的区域市场环境。

九、构建小城镇建设的专项风险预警工作机制。

随着小城镇建设的逐步深入,新的环境、经济、社会、资源等问题也将不断涌现出来。因此,在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评价系统。首先确定风险预警的重点是小城镇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环境与生态风险,政府可据此组织专门委员会开发一系列可观测的评价指标,并通过必要的实地研究,确定各项控制指标的风险阀值,由相关部门定期观测、收集和分析相关地区的实际指标值,一旦接近或超越预警值,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