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要点分析范文

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要点分析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要点分析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要点分析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公安部“南通会议”精神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在认真总结各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加快建设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加快建设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问题为切入点,以建立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加强执法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好执法教育培训,治理突出执法问题,推进执法信息网络应用。

力争通过一年努力,使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具体规范不断完善,执法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信息化手段在执法中得到普遍应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服务海西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执法主体建设

1.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深化岗位技能练兵活动,全面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切实做到以比促练、以练促战,提升民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2.落实“确保每名民警每年得到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执法培训作为各部门、各警种培训工作的核心,坚持常抓不懈。在培训对象上,突出基层一线民警,特别是各部门领导骨干和基层科所队长。在培训内容上,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主,采取网上远程自学培训、现场庭审直观培训、案例讲评警示教育、样板卷宗观摩培训、实战比武考试训练等多种形式,使基层民警学习掌握细则内容,严格依照细则要求规范执法工作。

3.建立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等级考试办法》、《公安机关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办法(试行)》的要求,内建立并推行全省公安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以推动民警执法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4.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协勤人员的清理力度,严禁不具备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办案活动。

5.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警参加重大、典型的行政、刑事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提高民警出庭应诉的实战能力。

(二)执法管理建设

1.推进地方公安立法。省厅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全力做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禁毒条例》、《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项目的起草、调研、修订、送审工作。

2.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本地区及本部门、警种执法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坚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继续出台和完善涉及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覆盖各个执法领域、各个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

3.全面推进法制室和专兼职法制员建设。规范基层法制室、法制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使法制员真正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执法监督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把法制室和专兼职法制员建设作为今后法制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好法制员的重要作用。年内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百名优秀法制员”和“十佳法制员”评选活动。

4.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监督领导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指导能力建设,明确执法监督部门职责分工,完善案件审核把关、复议应诉、个案监督等监督制度。

5.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机制,健全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把公安机关所有警种的所有执法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加大执法考评力度,切实深化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执法考评制度的导向作用。

6.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结合本地区及本部门、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完善案件法律审核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基层科所队都要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并充分发挥其在案件审核把关中的重要作用。

(三)执法行为建设

1.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已在全省投入应用,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全省统一运行的警综平台,建立日常执法信息监督制度,借助个案考评通道,将案件质量考评融入到案件日常网上审核审批之中,逐步实行执法质量网上考评,促进执法案卷考评的经常化、智能化;建立民警个人、单位网上执法档案,实时在网上记载、公布民警和单位的办案数量、工作质量;每起案件从接处警开始到办理结束都在平台上操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运作,做到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公信力。

2.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纠本地区及本部门、警种执法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三类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执法问题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在讯问、拘押、监管场所等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遏制滥用强制措施、乱收滥罚等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3.制定公安机关执法手册。各部门、警种要结合自身特点,区分不同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制定详细、具体的执法手册。

4.开展规范化建设考评。省厅制定《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对各市、县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和综合考评,检验成效、发现不足、及时整改、整体推进。省厅将采取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于年底对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和解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

(四)执法示范建设

1.各设区市公安局要确定一个县级公安机关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各县级公安机关要确定若干基层所队为试点单位,各警种要确定一个基层单位为试点单位,通过总结深化,创建典型,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各地对试点单位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

2.按照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执法示范单位、执法示范岗位和执法办案能手选拔活动,培养创建市、县、基层所队和各警种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3.通过公安网、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开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刊、专栏,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奖征文,以扩大影响,营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精心部署,全面推进。

(二)明确职责,协调推进。厅各执法业务部门及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省厅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特别是要将执法制度建设的具体工作项目进行细化并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本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警务督导的主要内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检查指导、考试考核。要落实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督促和检查。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省厅各部门的负责人至少要联系1个基层单位作为示范点,抓点带面,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帮助下级公安机关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工作措施的落实。省厅将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