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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以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创业带动、政府购岗、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重点工程,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就业。
1.新开发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5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新发放小额贷款300万元,创业成功项目达到135个,带动1300人就业。
3.按照省里下达的指标继续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重点面向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4.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新增3500人。其中创业培训300人,创业成功率保持在50%以上;职业技能培训3200人,就业率达到65%对当年退役士兵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全员定向免费培训,并负责推荐就业。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000人,就业率达到80%以上。
6.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达到19.5万人次。
7.规模型企业(50人以上)劳动合同签约率达到90%以上,企业用工备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服务免收一切费用,结案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主要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社保扩面行动计划
以实现社保全覆盖为目标,认真开展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业务,促进医疗保险健康和谐发展。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计划新增1800人,达到38000人,参保率比2007年提高5%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000人,达到32000人,比去年提高2%以上。
1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全覆盖,参保率达到75%范围内住院的参保患者,实现在定点医院出院当天结算。
11.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高危险行业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1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
1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新增24000人。
14.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5.自愿前提下,将今年被征地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险。
主要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
三、卫生保障行动计划
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目标,以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强化社区“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切实加大惠民医疗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6.实施市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依托市医院建立120急救中心;完成城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设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
17.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医师进社区”活动,形成支援社区卫生医疗服务长效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实现区域全覆盖,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0%以上。
19.长春、两级市属综合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我市8家乡(镇)卫生院,支农人才人数达到16人。
20.建立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年内培训村级全科医生600人以上,培训乡(镇)医疗技术骨干50人以上。
21.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惠民门诊和惠民病房,惠民病床不少于床位总数的5%达到30张以上。
22.对城乡特困和困难家庭的孕产妇分娩实施医疗救助,按最高限额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补助。
23.推行属地公立医院部分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
构建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络,承担疫情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四、扶弱助困行动计划
24.以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扩面提标、分类救助为重点,对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积极开展各类救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使贫困人群和特殊群体都能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5.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0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差标准达到420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分散五保户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对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6.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的优待抚恤政策。
27.完成社会福利院建设,年月投入使用。
28.认真做好慈善社会救助工作,年救助总数达到2000人次。
29.对低收入劳模进行补贴,按照省级劳模950元/月、市级劳模850元/月的标准补足差额。
30.为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困难劳模购买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31.为特困城镇残疾人全部免费办理医保,农村参照办理。
32.为城乡特困低保户赠送彩色电视机6000台。
33.给予农村贫困残疾人每户11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
34.提高重症贫困精神病人救助标准,住院补助每人每年达到3000元。
35.对农村低保人员(含五保户)城市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农民工等案件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请求劳保报酬和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申请人,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6.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改造农村泥草房6000户,其中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泥草房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1000户。一般泥草房户补助为每户2000元,困难泥草房户的补助标准为每户4000元。
37.采取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力量结对帮扶的方式,对城乡低保户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千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
主要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总工会、残联。
五、教育均衡行动计划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城乡、校际、群体、职普均衡为重点,全面实施城乡对接、薄弱校改造、素质教育提升、贫困学生帮扶等重点工程。
38.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将两个乡镇的中心校和中学合并,分别建成九年一贯制中心学校,进一步整合全市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全市55%农村中学和农村中心校合并建成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目标。
39.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全年职业教育招生要达到1500人,专业设置达到13个,校学生总数达到2700人,向企业输送优秀毕业生200人;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5000人;认真抓好新职教中心建设工程。
40.认真做好城乡教师对接和对口支援工作。今年组织60名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研修提高,组织30名教师开展市区域内教师交叉任教活动,组织城区和农村各10所学校结成联盟学校。
41.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初中开办实用型分流专业班。
42.积极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投资300万元,改造危房面积5000平方米。
43.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施向农民开放,成为当地经济信息中心、科技传播中心和政策宣传中心。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农业技术培训,主动服务村、社,促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44.全市全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教科书;同时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606名农村住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20万元,解决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为参加职业教育学习的校学生每生每年补贴1500元。
45.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政策,享受同等权利、同等待遇,确保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
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六、文化繁荣行动计划
以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重点,广泛开展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厂矿活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城乡居民文体生活。
46.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2场,其中广场文化活动6场以上。开展读书月、系列读者服务周活动,组织读书讲座3场。
47.接待上级专业艺术表演演出团体演出4场;开展“欢乐庄稼院、先进文化百村行”系列文化活动,走进2个乡(镇)培育4个文化大院。
48.加强图书馆建设,藏书新增1000册。
49.城区新安装健身路径1条,更新健身路径2条,使居民走出家门就近就能到达一处健身场所。
50.体校内建设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训练馆1个,重点设乒乓球、柔道项目。
51.对全市310个农村书屋进行完善提高。
52.实施广电大厦建设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增有线电视村40个、有线用户4000户。
5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开展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的专项整治,不断净化文化市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要责任部门:市文化体育局、广播电视管理局。
七、生命健康行动计划
以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健康为目标,以提高食品、药品、饮水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制假、贩假专项整治行动,构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54.严格依法保护饮用水安全,强化水源地治理,严查污染和破坏水源地等违法行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55.切实加强菜、粮、肉等食品的安全监管。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率达到国家标准。
56.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五小”卫生、医疗市场、医疗广告四项整顿,大中型餐饮单位合格率达到100%
57.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处置突发事件反应迅速。
58.强化药品市场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主要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广播电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牧业管理局、经济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
八、环境提升行动计划
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治理整顿为重点,集中开展空气污染、噪声扰民、市容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生态设施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59.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300天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处理率达到90%
60.加强公厕管理,新建公厕6座,翻建公厕2座,维修公厕41座,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
61.提高背街小巷和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广“一步工作法”保洁模式;整合现有环卫资源,全面改革收集和运输方式,推行保洁和运输一体化;部分楼房实行垃圾袋装化,密闭收集。
62.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实行保洁一体化。
63.新增城区绿地面积5公顷,对“—舒兰”公路城区绕越线、二号路、长通路、南山公园、溪桥游园等处进行重点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强化交通管制力度。绿地总量达380公顷。
64.实施火车站站前广场维护工程。
主要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公安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
九、利民惠民行动计划
以便民惠民为目标,以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着力解决市民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改善市民的生活条件。
65.建设农村公路448公里,改造危险桥涵20座;完成九德公路绕越线收尾工程;改造莽卡乡、其塔木镇两处义渡渡船2艘。
66.实施“黑楼道”改造工程,全年改造36栋,812户。
67.九郊农村发展自来水用户400户,为其中的20户贫困居民免费安装自来水。
68.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80户。
69.抓好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工作;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0个;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收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50个。
70.加大退休人员档案工资补发力度。70岁以上退休人员和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工资在年末前全部补发到位,其他退休人员在年末前补发档案工资的20%对曾在任职现已调离人员,对任职期间的档案工资一次性补发。从年月日起,对拖欠职工档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即:新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将所欠档案工资一次性补发25%其余档案工资部分与其他原退休职工(70周岁以下)一并发放;新发生死亡的退休职工,办理抚恤金的同时,一次性将档案工资足额补齐;职死亡的职工,办理抚恤金的同时,一次性将档案工资足额补齐;调离的职工,调离之日起,一次性将档案工资足额补齐。
主要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农业局、农机局。
十、平安行动计划
以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完善公共安全预警、监控与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生产生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71.新区建设消防水鹤,切实提高城区防火救火能力。
7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73.降低事故发生率。完成曙光大街与西环路十字路口等11处重点街路监控抓拍系统达标建设。
74.完善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