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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川北嘉陵江畔的南部县,是一个拥有幅员面积2300平方千米,居住人口130万、普法人口100万人的大县。
**年以来,中共南部县委、南部县人民政府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五抓五促进”为重点,以开展活动为载体,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受到市“五五”普法督导检查组领导的充公肯定:“南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深入扎实,形式创新,成效显著,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县先后荣获四川省、南充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称号。该县2010年争取“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
一、着力“五个重点”,务求“五五”普法工作新突破
(一)抓领导干部学法,促进干部队伍学法。
一是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年以来,该县始终把《宪法》和与人民群众工作、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县委中心学习组和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县四大机构领导,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县单位负责人和县属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近千人听取法制讲座。先后邀请北京、深圳、成都、重庆的法学教授、专家和领导16人(次),讲授《宪法》、《行政处罚法》、《刑法》、《预算法》、《劳动合同法》等。每次讲座都分别由时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光明和现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修礼主持并讲话。领导干部坚持法制讲座制度。
二是坚持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四年多来,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和法官、检察官,实行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其合格者才任命;县委宣传部、县法建办对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理论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均为100%。其考试成绩装入个人档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处、科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
(二)抓公务员学法,促进依法行政。
“五五”普法以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学法依法行政等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通过各级党校、上级业务部门和行业等渠道进行培训,同时,与干部理论教育并行,把公务员的更新知识培训、普法培训、依法行政以及政治理论培训融为一体。四年来,全县共培训5600余人次,全县公务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96%,合格率100%。进一步促进了公务员学法。
(三)抓在校学生学法,促进社会青少年学生学法。
该县有200余所中小学校、20余万名学生,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各中小学校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的同时,结合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对学生进行宪法意识、法律常识教育,引导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各学校做到了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各学校建立并实行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推进了依法治校工作。**年以来,累计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8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76万人次。
(四)抓基层干部学法,促进城乡村(居)民学法。
县委组织部、司法局每年要共同举办了全县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全县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培训围绕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设计授课内容,重点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土地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年以来,共培训农村“两委”干部2800多人次。参训率达99%以上,引导农民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其自身权益。
(五)抓企业经管人员学法,促进企业员工学法。
该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各司其职,整体推进。县法建领导小组专门组织人员,对县红电公司、盘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等重点国有企业进行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全县各类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顺利进行。**年以来,该县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企业领导层的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县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
二、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践“五五”普法新形式。
该县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氛围。
(一)送法律进机关。县司法局、县法建办等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律师、法官等有关人员,深入机关单位,分别为县国税局、农业局、房管局、国土局、红电公司、供排水公司等35个机关、企业的3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和县委党校县级机关下派干部暨到村任职大学生120余名人员讲授了《物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使机关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素质。
(二)送法律进乡村。该县一是组织县级机关和各涉农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宣传了《宪法》和有关“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活动,为老百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外提供就业信息、引进致富项目等,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此项活动的开展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和称赞。三是与西华师大法学院等单位,在大王镇开展了“五位一体”校镇共建活动。四是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推行“四民主”、“三个自我”、“两公开”,努力实现基层自治,同时,认真开展村级(社区)依法治理,建立一套规章制度,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加强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建成了一批国家、省、市、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三)送法律进社区。该县一是利用法律颁布纪念日和“3.15”、“3.18”综治宣传日、“艾滋病”防治日、“税法宣传月”、“6.25”土地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分别在县城瑞安路、新世纪广场、柳林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深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好评。二是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有关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社区居民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三是组织引导开展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四)送法律进学校。该县组织县政法系统法制关爱团成员和县公检法司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县城乡中小学校,给中小学校学生上法制课,授课人员用发生在本县学校及外地学校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学法、守法、护法,为将来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仅09年,县法制关爱团成员102人(次),为县城和中心乡(镇)的中小学校上法制示范讲座课17所(次),近10万学生受到了法律学习教育。
同时,该县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长学校”,开展学生家长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送法律进企业。该县有关部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等法律工作者,先后到电力公司、红电公司、天然气公司、蓝剑啤酒、川龙化工、南蕾气座、金泰绵纺、蜀佳油脂、绿神公司等企业,对企业干部和职工进行《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依法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能力。
(六)送法律进单位。该县送法律进单位,一做到了“七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培训、有考核、有档案。二坚持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干部学法用法与相关考核相结合。三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和考试,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四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三、健全五项机制,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该县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将法制宣传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各单位乡分别建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稳步推进普法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帮助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该县各级各部门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县普法宣传工作会议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实际,认真制定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力地推进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县政法、文卫、农工系统和工青妇等分别结合实际情况,互相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营造良好是法制教育氛围,认真开展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法建办、县司法局多次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到“五个一”等普法工作重点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该县县乡(镇)两级政府和各单位均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际支付到位,坚持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年以来,县级财政共投入普法专项工作经费达40余万元。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该县坚持“五五”普法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生动格局。县委、县政府将“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各部门目标考评内容,督促落实。坚持以督查促提高,定期开展普法督查活动。06年以来,县法建办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检查,并发出通报,表扬先进,对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是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该县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南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13项制度,并将《南部县依法治理工作标准》汇编成册,印发各级各部门,从部署安排、开展活动、检查督促、目标考核、经费保障等步骤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全县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整合三种资源,形成“五五”普法工作新合力
一是整合文化资源,建设法律文化。该县建立一批“法律文化茶园”(20个),县司法局为每个法律文化茶园,统一制作了一块“南部县法律文化茶园”钛金标牌;一套八幅《南部县法律文化茶园普法警句格言》字画;统一征订一份《四川法制报》和一批法律书刊;定期开设一堂法律文化讲座或一次法律义务咨询。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获取法律知识的熏陶和启迪。
二是整合政法机关资源,建立法制关爱团。该县组建了“南部县政法系统法制关爱团”,组织县公检法司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警和退下来的老领导及其县法律中介服务组织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分别到各级中小学校,通过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演讲会、主题班会等形式,给中小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几年来,共县中小学校共上法制课400多场次,累计受教育学生60万人次。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普法志愿队伍。该县组建家长学校讲师团,实行普法志愿者工作制度,聘请热心法制宣传工作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政法系统老同志为普法志愿者,为家长学校上示范课,深入乡村(社区),为学生家长和学校学生上思想道德和法制课,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全县“家长学校”100余所,有普法志愿者500余人。该县老领导蒲春举和县政法系统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同志每年上法制课10余场次。该县的普法志愿者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受到市委、市政府表扬,并在南充市作为经验推广。
五、搭借十个平台,创建“五五”普法工作新载体
(一)宪法宣传,贯穿始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了增强全县干部群众宪法意识,该县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每年组织近50个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部门,在县城新世纪广场、柳林广场或瑞安路,开展“12·4”法制宣传暨法律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几年来,共出动宣传车286台(次),展出法制宣传展版2000余张,悬挂宣传图片、标语6000余幅,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48万余册(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接受现场法律知识教育的干部群众6万余人(次)。
(二)信息调研,指导工作。该县在普法工作中,及时收集法制宣传反馈信息。四年来,县法建办、县司法局编发普法文件53个;简报156期;采写调研文章31篇。及时总结并上报下发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动态,同时分别上报市法建办,下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指导、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法制新闻,正面引导。
该县一是利用县、乡镇广播电台(站)和有线电视台开辟了普法专题栏目,不定期地分别由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和律师,讲解法律知识,回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向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普法工作。其中,《普法为先重在治理》、《把南部县建设得更加美好—南部县平安创建记实》、《浅谈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法律进库区?服务解忧愁》、《南部百余律师送法进乡村》、《退休“芝麻官”普法记》等80余篇文稿信息,分别被《人民网》、《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人民调解》、《法制日报》和《四川日报》、《南充日报》等省市新闻媒体采用,正面宣传、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了南部县法制建设工作知名度,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该县利用南部县搏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县城瑞安路口等三个地方设置的巨型电子LED户外全彩广告显示屏(8米X5米),滚动播放国家法律法规和“五五”普法知识,每天每次播放5幅广告片,每次片长40秒钟,每天播放30次。已经播放500幅广告片。
(四)门户网站,普法专栏。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设置了“五五普法教育专题”,司法局、县法建办在门户网的“‘五五’普法专题”和司法局内网中,共放置了国家法律法规686余篇(条),放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性文件38件(个);放置了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经验材料、理论文章、工作制度、简报信息、工作总结、文字图片和普法依法治理标准等资料86篇次。其中《行政复议法知识问答》、《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禁毒法知识问答》和《浅谈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治访,维护稳定,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等调研文章和等点击上率分别近万人次。
五是普法资料,征订发行。“五五”普法启动后,该县组织征订“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农村读本》、《企业读本》、《青少年读本》、《社区居民读本》和《四川省百万公民知识竞赛》试卷等法律法规和法制宣传资料50万册(份),保证了普法学习资料。
六是法制图片展版展览。该县各级各单位,分别设立了永久或临时性的法制宣传展版,充分利用图片展览图文并茂,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物权法》和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08年春节期间,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建办、县文联主办的《“阳光司法”2008年大型新春图片汇展》,在县城繁华地段滨江路隆重展出。这次共展出展版100张,展版面积300多平方米,累计接待参观群众近30万人次。“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县司法局、县法建办在县城瑞安路、柳林广场等公共场所展出了《防震减灾法知识问答》等为内容的法制宣传展板,引导群众抗震救灾。
七是法律服务,抗震救灾。“5、12”,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后,该县在认真组织本县抗震救灾的同时,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支援汶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县政法系统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抗震救灾,服务群众。该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等人员,为汶川重灾区和本县灾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免收当事人费2万余元。
八是十星评选,法制一星。该县在连续十几年的农村“十星级农户”和城镇“十星居民户”评选的活动中,分别把“遵纪守法星”作为评选内容之一,“遵纪守法星”的评选包括学法、守法、用法等内容,“遵纪守法星”覆盖了城乡千家万户,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干部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九是党校学习,以会代训。该县把普法教育与业务培训的有机融合。利用以会代训、党员干部培训、农村基层党建培训,把法律法规作为一项内容列入培训计划。**年以来,共举办各级涉法培训活动50多场(次),675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
十是人大视察,代表监督。该县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各级各部门适时组织和接受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四年来,市、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建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等方式,先后四次对县人民政府和30个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单位、乡镇、村、社区居委会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参加视察的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指出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措施。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视察,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普法工作。
六、实现四个成效,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新跨越
(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普治并举。该县把法制教育和依法调解处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产开发、合同纠纷、信访缠访等紧密结合,做到普治并举。切实加强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依法决策。该县政府规范政府行为,依法决策,在城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开发、大型设备(施)采购等问题重大事项上实行依法决策制度,作到事前依法决策,事中依法监督,事后依法审计。
三是信息公开。该县政府在门户网设立“县长信箱”、设立市民投诉电话,受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收集市民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为建设法治型、责任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清理、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悖的规范性文件81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有效解决了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影响投资环境等问题。
五是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坚持专(兼)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各级政府决策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管理化水平。
(二)司法公正大力推进。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体现“司法为民,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该县法院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重点岗位权力分散制、案件复查制、错案追究制。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在审判上全面实行“三个分离”制度,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部门行使,形成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的立案、移送、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审理跟踪,对错案进行通报,并认真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在检察方面,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所四方面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20余件,全县100余名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提供法律义务咨询服务近万人次,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各类涉法问题、充分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广大人民群众逐步由过去遇到矛盾纠纷找领导、找政府向现在找司法机关、找调解中心的转变。老百姓有问题时出现了“不找县长找庭长(法庭)”、“不找乡官找法官”、“不找老师找律师”、“不找人证找公证(处)”的法治局面。
(四)平安创建积极开展。该县“平安南部”、“法治南部”创建取得新进展,**、2007、2008连续三年被评为“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治安环境。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依法治访,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保证了北京两个“奥运”胜利召开和新中国诞辰60周年庆典活动的圆满成功。全县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