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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开展“三项”教育,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开展司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抓住司法行政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了领导班子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三支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法治理念教育。在追求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党支部,加强了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五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法律服务公开承诺制、服务内容公示制、办案责任追究制、重大敏感性案件报告制)规范了执业行为、树立了法律服务队伍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
(三)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全局干警中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以“素质大培训促能力提升、技能大练兵促效能提高、作风大转变促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教育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局33名干警在全省“三大主题”在线考试中,全员过关,优秀率达98%;局政工股被评为全市“三大主题”教育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起草印发了全区**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实施,突出抓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百场法制讲座进基层”、“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积极应对经济危机”、“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共实施“法律赶场”活动12场次、开设法制讲座30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052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64人次,约8.3万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将竹根镇、西坝镇、金山镇列为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与区教育局联合命名了六所“依法治校示范校”;与区民政局联合命名了3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竹根镇市建会社区、茶花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桥钩镇平桥村、杨柳镇青龙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集中开展了综治宣传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打黑除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牛华、竹根征地拆迁等专项法制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12台次。
三、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司法所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了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竹根司法所、石麟司法所在8月份竣工,提前完成了“交钥匙工程”;将全区范围内公推公选出来的8名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其中两名由司法局产生)全部任命为司法所长,同时配齐配强12个镇乡司法助理员,确立了司法所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平台地位。
(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了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基层股;在援助中心、公安交警大队、卫生局、消费者协会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镇乡、村(社区)、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1855人的全区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二是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有效融入“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及具体要求;以《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为基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初步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三大”调解组织实行人员互请互聘、信息共享共用,工作联调联动,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圆满完成了全市大调解试点工作任务。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社会突出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共调解各类纠纷995件,调解成功966件,调解成功率为97%。
(三)安置帮教工作。完成2**年度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201人全部建立了电子管理档案。同时将帮教工作积极向前延伸,于春节前夕组织区帮教协会、区关工委到乐山监狱探视了14名五通籍服刑人员,并开展了面对面的帮教活动。今年共安置今年释解回归人员70人,安置率89%,帮教率99%,当年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职责和工作规程。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李安辉任组长、副区长李爱民任副组长、公、检、法、司、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矫正对象66人,其中缓刑46人,假释2人,剥夺政治权利10人,暂时监外执行8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了基础。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我区产业提升年及和谐社会建设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准则,以“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使命,以“律师送法进百企”、“公证服务重点项目”、共建“和谐项目、和谐工地”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投资促进年”,通过参与区委、区政府信访接待及项目协调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办理公证、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方式,全程为我区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多层次的优质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在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流转、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安置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替党委、政府分忧,努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52家,各类案件96件,参与区委、区政府信访接待35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聘担任村(组)法律顾问86家,诉讼2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9件,解答法律咨询681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57件。
五、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到农家”等志愿者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惠民窗口”建设,规范了服务内容,简化了工作程序,努力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全年共为我区弱势群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2件,民事法律援助46件,写作法律文书184份,解答法律咨询712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约15万余元,使76名困难群众获得了无偿法律援助。
六、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搞好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力度,确保了上级指示、交办事项和本局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全年共报送信息21条,被省厅采用1条,市局采用6条,党政信息采用11条,政府门户网站上挂信息23条。三是认真做好行政管理、信访、保密及机关后勤工作,确保了机关办公、生活秩序良好。
**年工作安排
**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一、组织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对全区各行各业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迎接市对我区的检查,确保验收合格。
三、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分期分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与司法调解指导中心、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及镇乡大调解协调中心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平台作用。
四、总结竹根镇、杨柳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区12个镇乡全面展开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帮教协会介入社区矫正工作范畴,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三支队伍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拓展和创新服务政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途径和方式。
六、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惠民窗口”的服务质量,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