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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省市区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财政法制宣传,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财政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现就2021年财政法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进一步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宣传实效,增强财政干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形成社会各界了解财政、支持财政,推动各项政策法规有效落实,为加快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打造双城经济圈次极核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财政法规及惠民惠企政策,宣传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成果,宣传财政部门在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部署、督促落实与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法治工作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核职责变化情况,厘清区财政局职能职责,对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局机关大厅制作展板,将财政职权名称、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责任科室、责任人等内容进行公示。促进执法人员严格履职尽责,方便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三)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结合监督检查、行政裁决等财政监管业务工作实际,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及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程序核基本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督导检查、执法专项监督等活动,推动“三项制度”高标准落实,建立健全案卷评查机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四)规范合法审核复议诉讼。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规范审核材料、内容要件,确保合法性审核质量核效率,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复议核行政诉讼案件中做到适用法律得当、程序到位、决定合法,坚持有错必纠,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律专家在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决策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治专业意见。
(五)加快建设财政信用体系建设。聚焦财政资金支付、会计行业管理、政府采购监管、违法案件查处等领域,尽快梳理出与财政职能相关的联合惩戒清单。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与深化应用,加强与工商、审计等部门协作,加大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力度,加快建立机制健全、体系完备、运转有序、奖惩有度的财政信用体系。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等活动,让财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继续开展财政法规政策进部门、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八进”活动,重点宣传“减税降费”等财税相关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等,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局机关财政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中心)要切实推进执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审批、依法管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中心)要坚持做到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法规税政股要加强联系督促,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股室(中心)要认真抓好今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的安排、督查,组织好信息报送、活动总结、档案建立等各项工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反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