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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为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加快推进“一县两区三地五个”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开展重点改革工作
(一)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12月底前按照省级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统一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完成调整。二是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推出全县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一业务标准、办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三是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汇聚、管理和应用,按省级要求实现全县政府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等电子化,12月底前凡已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持续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川渝通办”,聚焦企业群众需求,12月底前实现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异地可办,推动更多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应用。按省级统一标准积极推进两地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推进社保、医保、文化等领域“一卡通”,全面启动户口迁移迁入地“一站式”办理。二是持续优化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一)持续规范审批服务。一是编制公布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2月底前,完成梳理自行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清理借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事项及环节,整合和取消重复审批,统一有冲突的审批条件,严防变相审批和乱设审批。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优化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二)优化投资和工程项目审批。一是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简化项目报建手续,以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为目标,对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二是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精简规范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项目,由政府部门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审批压减至50个工作日、18个环节以内。(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与省级同步于10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互联互通,12月底前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办理。二是开展企业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涉及税收缴纳(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一件事”改革,12月底前实现“一窗办、一日办、一网办”,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推行以“原件核验”方式进行网上办理。三是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实现同步过户。四是对低风险产业项目探索实施“一站式”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实现“验登联动”。(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基础上,拓展“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鼓励通过免费寄递等举措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零成本”。二是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推出“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12月底前实现营业执照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统筹推进“一照多址”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构建新型监管模式。一是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差异化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二是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对疫苗、药品、食品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研究制定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标准和流程,规范执法标准和行为。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汇集,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强化风险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一是根据国家、省、州安排部署,出台新产业新行业统一的认定和分类标准,研究制定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办法,针对金融科技、网约车、在线诊疗、在线旅游等领域性质和特点,制定约谈、整改、处罚标准。二是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标准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工程建设、市场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或条款,纠正采取变相、隐形手段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错误做法。二是加强审管衔接,理顺行政审批局、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三者“审批、监管、执法”关系,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三是落实2021年度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进一步整合、取消现场检查事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全面推行“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实名认证,并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提供“离线码”“无码通道”等便捷服务。将前一阶段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网络视频会审”等经验做法制度化。二是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预约排队、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方式,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加强自助办事终端应用,实现“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是按照省级梳理公布“省内通办”清单,不断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二是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百日冲刺”行动,规范“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推动政务服务机构均可异地受理不同层级行使的事项。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二是大力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三是推进教育服务便利化改革,梳理个人从托儿所到大学所涉服务事项,推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四是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推进并联审批,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五是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机制。一是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汇聚,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加强“好差评”宣传推广,提升主动评价率,加大差评整改力度,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加快清理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0月底前有序归并至12345热线,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分中心、站点、窗口等)公布的业务咨询电话,加强运维保障,建立与12345热线互通互转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五、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精准落实国家政策。一是实施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二是加强民营经济综合服务,统一涉企政策,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网上可查。三是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等政策信息,实时跟踪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涉企收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在2021年度税收执法监督中重点对政策落实不及时、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等问题开展检查。四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12月底前完成对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推动修改完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
(二)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清理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限制,调整完善准入标准、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建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等措施,简化就业手续。二是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进“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政策。三是建立市场化服务平台,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开展灵活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四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信息化建设,12月底前实现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在线查询、核验及电子证书打印。(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三)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是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不合理附加费用,深入开展“信易贷”“银税合作”“银商合作”等,实施“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咨询服务,创新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续贷、首贷投放力度。二是推广电子保函、电子担保和电子保证保险,加大“政采贷”信用融资工作力度,扩大“投标贷”等金融服务范围。三是按照省级要求,对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责任单位: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省内兼容互认“一证通用”,实施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二是强化交易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深入开展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二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侵权线索判断鉴定机制。三是深入实施商标地标品牌经济、知识产权培育等专项行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各牵头组推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推进各部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全县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细化考评指标,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实行“两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推动责任落实。对标省、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梳理短板弱项,逐一整改提升。持续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坚持用数据说话,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部门(单位)向县政府作汇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追责问责。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动态和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优化等专题培训,积极参与全省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各行业各领域先进做法和有效经验,促进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