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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构建“大安全、
大应急、大减灾”体系为方向,坚持“以救促防、以防为先、防抗救相结合”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力争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实现“双优秀”。
一、强化源头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科学制定城市安全规划。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巢办发〔2019〕11号)要求,综合考虑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内容,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中;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土地利用以及能源供应等方面体现安全发展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严格高危项目审批管理;以安全为前提,完善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部门)
(二)健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站点、功能集中区、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桥梁、隧道、地下管廊、危化品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明确应对事故灾难所必须的水源、消防管网、专业抢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装备匹配要求,建立风险源电子清单,建成风险数据库,形成安全风险“一张图”,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直部门)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形势的严峻性,准确把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全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老旧小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以及涉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使用。对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二期项目,对接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强化信息化平台推广使用,抓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水务、地震等多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风险监测预警中的作用。(牵头
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二、坚持预防为主,协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
(五)加强自然灾害应对。充分发挥市减灾救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
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全面准确”的灾情统计报送管理体系。加强监测预警,积极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密切关注暴雨、洪水、大风、高温、寒潮、暴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适时做好群众避险转移、险情灾情处置、因灾倒损农房重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等工作。建立地震会商研判、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编制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确保物资储备种类齐全、准备充足,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强抗灾救灾能力。贯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切实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管理、调拨与运输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应急救灾物资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物资储备质量和安全。(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突出防汛抗旱重点。组织修订《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提供依据。修编《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城防责任体系,加强汛期城市易涝巡查,积极推进积涝点整改。积极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抗旱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防汛预案要求,落实巡堤查险和应急抢险队伍,备足防汛抗旱物资。加强洪涝、干旱、山洪等灾害的监测预报,加密会商分析研判,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主汛期重点防御的险工险段度汛安全。(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八)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实施检查,依据我局2020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市局下达的利剑行动的专项执法检查,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严格执行市局的公示制度,谁检查,谁负责,统一公示。(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九)开展危化品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危化品安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危化建设项目审批和换证许可,推进落实化工产业安全提升要求,增强危化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精准执法,持续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罐区等储存场所、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等化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夯实矿山安全基础。深刻吸取近年矿山事故教训,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露天矿山和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止和减少外包施工事故,促进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一)严格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流程,提高管控工作实效,实现管控闭环管理。重点强化工贸涉危(涉氨制冷)、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冶金(铸造)等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完善重点工贸企业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二)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须在法定期限内按期调查终结,报市局审查解挂,并报市政府批复。同时对市政府批复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并第一时间予以公示。(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四、着眼实战需要,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十三)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参照市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编制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演练,全年至少开展1-2次市级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居巢经开区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推动应急演练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切实提升预案实战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四)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参照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灾害事故特点,协调推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五)强化应急值班值守。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人员培训,确保应急值守工作高效运转。强化信息首报意识,及时准确报送突发或敏感事件信息,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注重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对人员伤亡、事发时间、造成影响、事态进展等关键信息要核准查清,加强跟踪,及时续报,为采取正确应对措施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五、突出基础建设,厚植安全发展坚实根基
(十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把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贯彻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市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制度,梳理界定有关部门职责边界,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七)完善安全协调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设,强化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机制。发挥人大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八)推动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巢发〔2020〕24号)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时限,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能按期完成。(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十九)坚持考核推动。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定期统计通报考核情况,实施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二十)抓好规划落实与编制。抓好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推动年度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确定工作目标,突出项目支撑,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
(二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宣传。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深化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新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受众对象,加强公益宣传。深入开展“七进”宣传,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二十二)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突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
(二十三)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建设全面过硬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整配强支部班子,抓好学习教育、汇报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纪律与党风廉政建设,塑造强化应急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拓宽培训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推动应急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