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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省市督导组工作要求,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为主线,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为抓手,坚决打赢安全生产突围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认真抓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在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实体化和力量配备、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贯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国务院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围绕2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抓好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跟踪督办,务必整出成效,切实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
4.研究探索安全生产治理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研究探索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机制。实体化运作安委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巡查办、专项整治办作用,运用好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治理手段。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收官之战,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二、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6.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健全部门会商联动、风险研判和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部门绩效考核等级挂钩制度,推动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落地落实。
7.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春风行动”,严格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各项要求,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常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员工制度落实。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内生机制,推动企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在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全面配备安全总监,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优选部分重点行业企业作为“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相应下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采取属地检查、县级督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8.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聚焦“三个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适时开展专项巡查,全部实施巡查制度。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依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表彰奖励。
三、全面开展更加精准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9.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把抗击病毒肺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严把复产验收关,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等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返岗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力量不足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在严格防控疫情条件下,研究落实更加精准、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处置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支撑。
10.突出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坚决落实“三个一律不批”;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落实《省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意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提升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技术水平,提升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减少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数量,减少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和生产装置数量,减少生产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2020年底前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100%。禁止新建涉及硝化反应工艺的化工装置,依法依规关停取缔环保不达标、安全风险高、技术低端落后的化工企业和项目,限期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11.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整顿。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重点整顿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储油罐数量或容积,改变存储介质以及安全设施、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加油站(点);加强对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的检查,严格执行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制度;加大对非法流动加油的打击;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用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从快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12.深入开展木材加工(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粉尘清理清扫、停产复工、设备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外委等作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防范事故能力。进一步推广湿式除尘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导粉尘涉爆场所作业人员密集的企业采取作业空间物理隔离等方式减轻爆炸风险后果。加强源头防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切实减少先天性安全隐患。
13.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清理不合规企业、车辆、驾驶员,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强化治超执法站点、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加大货物装载源头、货运车辆联合监管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推进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综合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严厉查处“公跨铁”立交桥超载超重超速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14.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在建工程抓好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突出抓好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风险管控举措,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推进以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等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
15.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抓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逐一判定、100%挂牌督办,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加大对消防救援队伍支持保障力度,做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消防大数据建设。
16.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城市燃气供应场站设施、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
17.有效管控冶金工贸行业风险隐患。突出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深井铸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以排查整治重大隐患为重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的有机融合;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加强燃气作业安全管理,提升燃气安全自动化水平。
18.强化农业机械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严厉打击农业机械违法违规行为,本市牌证变型拖拉机全面清零;督促农机合作组织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农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台账;强化基层农机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19.切实抓好其他行业领域风险治理。加大对渔港、渔船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持续推进电力、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推动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20.狠抓源头管控。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出台、动态调整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加大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力度,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
21.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治理相融合,突出精准执法事前处罚,避免执法与遏制事故“两张皮”现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各类乡镇(街道)、园区(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做好资金装备保障,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22.强化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建设,严格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相应的执法装备,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并接受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3.加强联合惩戒。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警示。
24.开展中介机构执法检查。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中介机构执行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盲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中介机构诚信建设和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落实,严厉打击、从重查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租借资质、转包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25.坚持执法必严。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计划,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近年来未发生事故的企业减少随机检查和抽查,对安全管理不严格、事故易发多发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进一步发生的,依法责令企业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
26.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大幅提高奖励金额,推进举报奖励政策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进安责险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
五、筑牢更加坚实的基层基础
27.加强基层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设置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门办公场所、专业装备。统筹村(居)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巡逻员等基层力量,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专业化水平。
28.深入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活动。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29.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推广“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报送的定时化、智能化。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全部接入危险源监控数据。推进智能制造,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实施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一批先进安全技术工程,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0.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点和示范地区创建力度,切实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加强标准化评审过程的管控,确保评审质量;强化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注重结果运用。深化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有机融合。
31.加强应急救援高效化建设。按照“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化品、油气管道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加强属地、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实战能力。按照“建强中心站、建密小型站”的要求,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及技术防范手段应用,2020年底前全县1/3的市政消火栓接入公共消防设施感知网络平台。
32.加强宣教培训制度化建设。将《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实现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化工企业的培训全覆盖。快报、广电台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辟专栏,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等,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文化培育。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33.积极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推广使用“学习强安”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组织企业各类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和持续学习,让线上学习成为常态,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聚焦化工、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3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高素质、专业化标准,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提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专业技术证照的安监人员比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充实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加快专业化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效能。
六、健全更加完善的过程管理和工作保障
35.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和实绩导向,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坚持把工作做在平时、把功夫下在经常,制定《县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严格日常管理和过程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6.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在人员、经费、物资方面的保障,关心关爱安全监管人员,努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