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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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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巩固深化的重要之年。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唱响“天下悠”品牌,争得市应有地位提供法治保障。

一、着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健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各级法治业务培训重点,纳入党校(行政学校)教学计划,拓展学习、培训、研究广度深度。

2.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3.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4.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5.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6.加强对各乡(镇、场、处)和市直法治机构建设的指导。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法治机构一体化、实体化运行,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发挥法治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谋划、督促落实作用。

7.加大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力度。紧扣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提升宣传效果;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智力支持。

二、着眼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8.依法防控肺炎疫情。围绕夯实制度保障,制定疫情防控指引;防范法律风险,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执法司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防疫氛围五大防控举措,全面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9.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

10.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为抓手,联动发力、边打边治,巩固扩大战果。

11.凝聚脱贫攻坚法治合力。深入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大政法机关护航脱贫攻坚领域工作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扶贫领域各类案件。完善和落实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

12.加强生态环保执法司法保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进“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体制机制,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修复制度,保护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

13.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14.抓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促进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三、着眼实现良法善治的目标,不断提升依法治市质量和效率

15.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最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8-2022年)》,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清理,做好我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工作。

16.加强备案监督和审查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人大常委会依法稳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落实有效期管理制度,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着眼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7.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全国示范地区和项目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推动《国务院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18.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19.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推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

20.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出台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做到既出庭又“出声”。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1.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

22.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赣服通”平台的运用,探索“区块链+无证通办”。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梳理公布“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链办理”事项。

23.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扩大“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办税事项清单,落实同城通办、免填单、延时服务、预约办税、容缺受理、套餐式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一网、一次、一门、一窗”办税。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制度,做好政策解读。

五、着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24.深化政法领域全面改革。落实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政法领域改革实施意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新型司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

25.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平台,提供全时空解纷服务,不断提高在线调解案件占比。

26.完善审判专业化体系。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

27.深化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深化公安机关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完善执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28.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推动与市纪委市监委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29.持续深化检务工作改革。落实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上级监察机关交下级调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工作的规定。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30.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完善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六、着眼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31.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常态化组织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具体考试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

3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广场、长廊、村落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

3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推动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34.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依托司法所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对接国家要求,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

35.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各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6.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大对“访调对接”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开展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

37.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归集数据数量、质量,为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夯实基础。健全诉讼诚信机制建设,依法制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38.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督导全国二批“双零”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建设试点,突出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39.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施我市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法治专业队伍教育培训。依托党校(行政学校)等教学资源,推动形成“拓路径、夯基础、提能力、多样化”能力提升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