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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协作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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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协作工作要点

2020年是县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恩施州人民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2016—2020年)》《区助推恩施州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精神,经区和县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重要讲话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湖北省委、杭州市委和恩施州委、区委和县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深入扶贫协作、巩固脱贫成果、提升帮扶绩效,助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这一主线,坚持“基础设施、基本产业、基本服务、基本技能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协调推进,聚焦聚力巩固提升,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凝聚两地合力,谱写东西部扶贫协作新篇章。

二、重点任务

(一)管好用好帮扶资金,筑牢防止返贫堤坝

1.精准谋划项目。继续实行“三个三”的项目带贫计划,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建设一批带动性和示范性强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杜绝发生返贫现象。优化帮扶资金分配体系,继续坚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围绕提升特色产业、深化劳务和人才合作、补齐民生短板三大重点安排项目,确保产业就业帮扶资金占比超过70%,90%以上的资金和项目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重点考虑能够直接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确保帮扶项目惠及边缘户、监测户和留存贫困人口。(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项目涉及乡镇及县直单位)

2.加强项目实施与监管。严格落实实施项目联系人、月度通报和监督督查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建成、早收益。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做好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台账完善等工作,确保2020年帮扶项目在10月底前实施完成,实现项目预期带动脱贫绩效。2020年6月底前完成2019年项目“清零”工作。加强项目过程监管,按照《恩施州与杭州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建设要求,确保项目建设精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全力推进县行知幼儿园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项目涉及乡镇及县直单位)

3.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对2017-2019年的帮扶项目回头看,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和收益明晰、利益连接及时兑现、项目良好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恩施州要求完成县东西部帮扶项目形成资产的确权和收益管理。(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项目涉及乡镇及县直单位)

(二)加大产业合作深度,增强造血功能

4.推进特色农业提升工程。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实施“农业产业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产品品牌培育”四大行动,帮助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体系。在茶叶、箬叶、中蜂、中药材水果等领域促成两地农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优选特色农产品,扩大种植基地,推动县“四叶一蓄”主导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技术和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力度,围绕“绿色、有机、富硒”特色提升农特产品的品质。培育一批具有县域特色、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县茶叶局、县林业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5.进一步完善“硒品入杭”消费扶贫体系。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的消费扶贫“五四三”总体思路,持续开展消费扶贫“十大行动”,建立健全产品认定、统计监测和严格监管三项机制,进一步深化两地产销对接,推动有机茶、土蜂蜜、硒土豆等农特产品全面进入杭州市场,推动两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和品控体系。充分利用杭州的市场和推广平台,全面进驻在杭州的恩施农产品销售点,组织参加茶博会、农博会、电博会等推广活动,进一步推广“有机茶第一县”品牌。加大线上销售渠道建设,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发展“电商+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农产品。积极鼓励区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采购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农业局;区商务局、清河坊公司)

6.推进旅游产业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两地旅游合作协调机制,以“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提高旅游品质”为重点,发挥杭州在旅游业的先发优势,推动两地“南宋文化和土司文化”旅游的共同发展。深化两地旅游企业对接,加大“屏山”、“董家河”等旅游景点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杭州旅行社开发、推广旅游产品,提升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着手打造中短期疗休养线路,把打造成区市民及职工疗休养的集聚地。加强两地旅游行业交流活动,帮助完善旅游规划,培育旅游创业、经营、管理人才,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推动旅游业品质化发展。进一步创新“旅游+扶贫”的模式,探索和丰富“文旅融合带贫”“景区开发带贫”“乡村旅游带贫”“特色民宿带贫”“康养度假带贫”“旅游消费带贫”内涵,帮助高起点推动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总工会;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总工会)

7.推进“浙企入恩”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修改完善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两地共同组织招商推介活动,利用区各类宣传媒介推介。加强园区产业合作,探索建设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示范园,推动电子机械功能区和经济开发区在管理输出、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紧密合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工商联、各乡镇;区发改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三个基地”建设,拓宽就业扶贫渠道

8.打造劳务输出基地。依托杭州恩施“1+8”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驻劳务协作站的作用,及时为赴杭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权益维护等服务。协助县人社部门建立健全贫困人员就业信息库,结合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岗位需求,在杭州市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两地合作平台协调杭州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与县建立对口用工协作关系,打造“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务输出就业基地”,增加转移就业针对性,做到就业信息与贫困户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让贫困劳动力在更多的优质岗位上就业。有计划的组织两地劳务协作联席会议和专场招聘会,出台相应转移就业政策,充分发挥驻村“尖刀班”帮扶干部的作用,大力宣传赴杭州务工的优势和实惠,着力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区人力社保局)

9.打造扶贫车间就业基地。结合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入住扶贫户的就业需求,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市场主体带动等,进一步整合资源,帮助壮大一批“有规模、运营好、带贫强”的扶贫车间就业基地,助力县经济发展。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扶贫车间务工。继续合理开发并切实实施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多管齐下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业。鼓励和支持在鹤浙商企业吸纳贫困对象就业,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对象就业。(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区发改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10.打造技能培训基地。加强与人力资源机构和技能培训机构的沟通对接,开展烹饪技术、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医护养老等就业培训,切实提升贫困人员就业能力。精准对接杭州市劳务市场需求,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提升技能培训精准度,着力打造劳务品牌。继续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协作,组织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杭州市就读职业院校,通过政府补助实施免费教育并推荐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培育“三支队伍”,激发人才支援活力

11.持续互派党政干部挂职。两地组织部要做好干部交流的统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分层次组织开展交流培训;区对口部门主动与县各乡镇、各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干部交流学习对接有关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协作干部人才到恩施州挂职交流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深入做好杭州挂职干部和专技人才的各项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

12.持续深化专技人才交流。两地进一步开展医疗、教育、农技等专技人才的交流,县全年选派50名以上各类专技人才赴区挂职交流,做到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持续深化医院、学校结对共建活动,积极争取和杭州医疗资源优势,做深做细12对医院结对共建活动,重点在相关学科建设、医务人员培训、远程医疗运用、医疗技术提升等方面加大精准协作力度,全面提升县医疗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推进12对学校结对共建,充分发挥区“智慧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两地学校务实合作,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县教育提质升级。继续推进县全域智慧教育“四个同步”项目和医疗“三个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13.持续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队伍。根据和杭州的创新创业基因,发挥区在人力培训、创业指导等方面优势,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为全县贫困村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200名以上,加大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的扶持力度,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形成由导师企业带动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经管局;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经信局)

(五)深化携手奔康内涵,凝聚更多帮扶力量

14.持续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进一步加强结对街道乡镇的交流对接,梳理完善结对关系,深化村和社区结对行动,全面深化结对内涵和层次,突出帮扶成效。深化两地相关部门的协作,在本部门行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对接,推进各方面事业提档升级。深化医院学校组团结对行动,在教育医疗领域不断探索创新帮扶方式,重点推进县教育医疗领域重点学科建设、紧缺人才培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各乡镇;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15.持续深化“名誉村长”村企结对行动。进一步扩大企业与贫困村的结对规模,引导更多的浙商、杭商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担任贫困村“名誉村长”。深化“走亲连心1+5行动”的内涵,发挥企业在扶持贫困村产业发展方面的优势,帮助重点帮助壮大村集体经济,将留存贫困人口的脱贫和乡村振兴统筹起来。探索开展村企支部共建,帮助提高乡村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各乡镇;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

16.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争取引导更多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分类式”爱心帮扶活动,通过分类施策和项目化运行提高社会捐助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重点聚焦孤儿、贫困学生、重病患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促进两地慈善平台加强合作,建立长效帮扶机制。针对残疾人继续深化“五个一批”的精准帮扶体系,统筹各方资源,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两地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开展一次以上的交流互动,召开两次以上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县不定期召开扶贫协作工作专题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领导协调作用,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经信局)

18.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资金和资产监管机制,加强项目资金和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帮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资产使用管理规范。健全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有效规范管理县已建成的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产,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健全考核督查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区和县将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区考评办、区纪委、区发改经信局)

19.全面宣传推介。深入宣传报道,组织各类媒体开展多形式、多维度、多层次的系列报道,积极向“中国扶贫网”“杭情施意”等网络媒体投稿,讲好帮扶故事、传播帮扶声音,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热情,增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结合“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充分挖掘东西部扶贫协作中的品牌工作、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并积极向上推介,形成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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