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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对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主线,全面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紧紧围绕“见底”“彻底”目标,严格落实市委“四严四实四问五要”要求,深化隐患排查,突出存在问题,强化底线思维,打好消除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防范遏制事故的攻坚战、歼灭战,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做好2020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
(一)抓住重点难点,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医疗机构总量庞大、全天候开放、人流量密集、危险源集中、管理难度大等行业特点,紧盯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治措施,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注重有机衔接,善于统筹兼顾。把去年卫生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与今年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注重巩固扩大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和长效机制建设,科学有序推进下一段时期安全治理工作。
(三)明确多方责任,形成治理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和基层单位主体责任。注重条块结合和部门联动,共同落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卫生健康单位一视同仁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突出本质安全,建立长效机制。在前期突出治标、兼顾治本的情况下,后期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更加注重治本,把着重点和着力点放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上来,全面提升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责任体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分级分类明确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四个层面责任体系。
(一)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责任。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条例》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安全工作行业主管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主管部门在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指导督查落实卫生行业安全监管等方面职责。对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机构共同监管。
(二)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基层单位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职责;基层单位在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三个层级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的职责;基层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服务外包单位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职责。
(三)各级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基层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在落实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岗位、履行牵头协调安全工作、制定安全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制度、组织安全检查考评和教育培训、推动落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强化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参与安全工作集体领导和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行业领导分片分工包领制等职责。
(四)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岗位行为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全面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基层单位在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积极发挥网格长和网格员作用等方面职责;在坚持一线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并明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理、后勤管理服务、医疗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领域的岗位职责,在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中积极发挥网格长和网格员作用等方面职责;在树立全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全员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安全常识、明确各级各类工作岗位安全管理清单、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等方面职责。
四、主要任务
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法定职责,将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到本系统所有行业管理单位和各相关安全领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从12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消防中控室设备运转正常,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执证上岗;二是将消防泵房泵机开关设在自动位置,消防水泵正常启动,水泵压力表正常工作,消防水箱水位符合标准;三是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安装喷淋、手报和烟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反应灵敏有效、设备设施与消防中控室有效联动;四是正压送风系统工作正常,管道电井有效封堵,防火门管理到位;五是消防通道畅通,各类疏散警示标识明显,病区通道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符合消防车辆进出要求;六是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和灭火器等设施器材齐全完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七是积极开展高层病区避难间建设,提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八是微型消防站建设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功能作用发挥正常,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九是各类消防标识清晰明了;十是消防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方案完善,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十一是检查消防维保单位有关资质符合相关要求;十二是装饰装潢材料符合消防要求。
(二)后勤安全管理。重点从7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配电房、锅炉房、制氧间、污水处理站等重要场所日常检查巡查到位,安排专人值守和持证上岗,配电房设置防鼠板和绝缘地毯,手套和胶靴定期绝缘处理,配备备用电路和机组;二是定期检查办公楼、集体宿舍、病区等场所电路线路是否老化,以及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三是食堂操作间配齐灭火毯、灭火器,燃气报警装置完好,油烟管道由专业单位定期清洗;四是在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各环节中严格把关,对食堂工作人员认真进行安全审查和安全教育。五是与建筑工地、装潢施工场地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切实加强对施工方的安全监管,规范用电、动火程序;六是将出租出借场所纳入安全管理,确保承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检查违规使用液化气罐和燃气灶等;七是老旧建筑、分部(分院)、派出医疗点、流动服务点等盲区死角全部纳入安全管理。
(三)危化品安全管理。重点从4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存放与使用管理符合标准规范,杜绝多头管理使用现象,危化品品种数量批次和进出库登记统计清楚;二是安全防护有效,落实双人双锁,报警装置符合要求,日常检查巡查到位;三是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度落实严格;四是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符合规定。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从6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落实工业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和使用登记责任;二是开展电梯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防控,实行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电梯日常巡查制度、维保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绝不让电梯“带病运行”;大力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三是严格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要求进行锅炉使用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记录、技术档案和操作规程。锅炉有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有效期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和仪表在校验有效期内,锅炉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燃气锅炉燃气报警装置有效,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等;四是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要求进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记录、技术档案和操作规程,加强压力容器特别是移动式压力容器、快开门压力容器等设备应急管理,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行检查,每年还应开展一次年度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全面落实落地;五是加强液氧罐安全改造,制定实施“一院一策”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液氧罐安全管理制度;六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充装超期、改装气瓶、翻新气瓶和报废气瓶等情况的检查。对提供气瓶服务充装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仔细查验。
(五)医疗安全管理。重点从3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患护患沟通制度、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制度;二是积极改善医疗服务,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构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三是认真梳理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堵住风险漏洞,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疫苗接种、院感防控、病原微生物和放射源等安全管理。
(六)安保队伍力量。重点从6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加强警务室建设,健全完善医警协作机制;二是安排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室,积极开展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合理分布视频探头数量;三是安保力量按标准比例配备,人员素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四是病区一键报警系统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五是坚持日常安保检查巡查;六是合理处置医患纠纷秩序,落实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七)安全教育培训。重点从4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安全和后勤管理两个《指南》系统性学习培训,加强相关课题研究,进一步推动《指南》的贯彻落实;二是支持和鼓励安全岗位人员多途径参加安全管理专业学习深造;三是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演练,员工具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基本素质;四是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是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1月)。在去年12月底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排查整改见底的要求,列出隐患清单,重点聚焦液氧罐存放监测、危化品存储管控、消防避难间设置、电梯运行管理、煤气罐和液化气使用安全、放射源核辐射防护等安全管理难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隐患整改,做到全面系统、靶向发力、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加强督查督办、严肃问责处理,确保隐患整治不打折扣、不走过程,以治标的实际成效为治本赢得时间,为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和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制订2020年度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安全工作大会,总结部署年度工作,下达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同时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切实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救治工作。
第二阶段是全面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按照动态排查、即时整改的要求,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年初安全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是要突出液氧罐存放监测、危化品存储管控、消防等安全重点,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同时推进对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梳理、剖析切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主要问题,尤其是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第三阶段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督查夯实整治成效(2020年10月至12月)。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逐一复查,巩固整治成果。市卫生健康委将协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组,并借助专家力量,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督查检查,对安全隐患多、整改任务重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验收,确保问题整改销号清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把卫生行业纳入安全整治重点领域,成立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卫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抽调基层干部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专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地。根据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职能,进一步梳理明晰卫生领域安全管理范畴,落实委领导在分管业务领域、检查地域和单位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明确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的直接管理责任、社会医疗机构(包括托幼照护服务机构)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督查监管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和各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全区域行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主动靠前负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拉网式检查,坚决防止安全盲点,确保行业安全管理全覆盖。
(三)强化隐患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方案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按照隐患轻重缓急,列出风险等级,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即时整改要求,跟踪督促限时整改;对暂不具备条件、一时整改到位确实困难的,必须明确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紧制定治本整改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患一档”,专门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分级挂牌督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市检查督办、督查评估、安全巡查等提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需书面说明理由。
(四)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联动执法。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加强部门联动,深化部门联合检查,组织由市消防、公安、应急等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建立信息周报、月报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周、每月初逐级向市卫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